中医科工作制度
一、医院设立中医门诊及开设中医病房,加强中医科室的建设,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药学遗产。
二、医院中医科的病房,由中医负责管理。中医科病员的人院、出院、饮食、护理均由中医决定,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要时可铺以西医治疗。
三、中医可按病员病情签署诊断、病假、死亡等有关医疗证明书。根据理、法、方、药的原则,按照“中医或中西结合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基本规划”要求认真及时书写病历。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
四、对于年老经验丰富的中医,应配备水平较高的青壮年中医或西学中医师,作为助手,继承并整理其学术经验,积极开展中医的科研工作。
五、医院可承担中医和西医学习中医的教学工作,认真带好进修、实习人员,定期开展中医学术活动。
六、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七、中医科必要时开展针灸、推拿、正骨等疗法。
《中医科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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