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顺城区司法局
为了更好地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对释解人员进行社会帮教和安置达成共识,乙方负责将本辖区有安置需要的释解人员推荐给甲方,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相关的培训和就业安置。达成协议如下:
一、根据实际情况,甲方可优先安置刑释解教后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三无”人员。
二、乙方可根据甲方的用工需要,有针对性地对释解人员进行就业培训。
三、甲乙双方共同努力,对释解人员制定帮教方案,进行社会帮教,努力提高帮教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释解人员重新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四、甲方及时将所接收人员的就业安置教育情况反馈给 1 乙方。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并报上级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备案一份。
甲方: 签字: 时间:
乙方:顺城区司法局(公章)签字:时间:2
《安置帮教基地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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