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单位分类标准
第一类: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就餐座位数在250座以上(不含250座)的餐馆。
第二类:中型餐馆,快餐店,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500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就餐座位数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馆。
第三类:小型餐馆,小吃店,饮品店,供餐人数50人以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就餐座位数在75座以下(含75座)的餐馆。
第四类:建筑工地食堂;
第五类: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餐饮单位分类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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