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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发布时间:2020-03-02 22:13:5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篇1: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问答

2015年西部计划问答

一、什么是西部计划?

答: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03年开始,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西部计划,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中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并在升学、就业方面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二、哪些人可以报名参加西部计划?

三、报名参加西部计划需要哪些基本条件?

答: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体健康,具有志愿精神。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西部地区生源优先。对在疆服务的志愿者不设专项要求,待到达服务地后予以确认。对于新疆和兵团紧缺的工业、城市管理、教育、卫生等专业者优先。

四、西部计划服务期有多长时间?

答:西部计划服务期为1-3年。西部计划志愿者首次签约期为1年或3年。签约1年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可以于下一年度3月提出延期服务申请,经服务

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全国项目办根据下一年度服务岗位计划和各专项行动岗位要求,确定延期志愿者名单。

五、参加西部计划身体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身体健康,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项目,符合《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西部计划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

六、2015年西部计划何时报名?

答:4月17日至5月25日。

七、怎么报名参加西部计划?

答: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

八、我去哪里服务?可以回原籍服务吗?

答:西部计划实行按需招募,对口支援服务。在服务地的确定上,东、中部省份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集中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份服务,西部省份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将在本省服务。在外省就读的本省生源可以申请回原籍服务。

九、我有机会去新疆地区参加志愿服务吗?

为贯彻落实中央援疆工作决策部署,根据党中央书记处对深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加大向民族地区派遣西部计划志愿者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团十六届五中全会安排, 2015年将稳步推进服务新疆专项,保持民族地区万人实施规模,招募选拔符合一定条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赴新疆、兵团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今年,服务新疆专项面向全国招募,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都可报名赴新疆或兵团服务。

十、什么是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

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既是西部计划志愿者,享受西部计划所规定的各项政策待遇,又是县级团委的专职团干部,在工作上服从所在县级团委的领导,其主要工作任务是协助做好县级团委承担的青年工作。主要包括四项任务:一是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二是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三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四是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一、报名者可以自己选择服务岗位吗?

答:西部计划实行按需选拔、对口支援的方式进行招募。报名结束后,招募省项目办将根据所辖各高校项目办的报名情况将对口服务省上报的服务岗位(岗位信息包括服务省、服务县、服务专项)分配至各高校项目办。志愿者在报名期间,只需依次确定服务省、服务县和服务专项类型的意向即可,具体服务岗位由各地项目办在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根据志愿者所报意向并结合志愿者专业特长统一协调分配。

二、参加西部计划,对将来考研、考公务员有什么鼓励政策吗?

答:一是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享受报考公务员等相关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由各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三、西部服务时间可以计算工龄吗?怎么计算?

答:西部服务时间可以计算工龄。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四、听说参加西部计划有生活补贴,具体标准是什么?

答: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

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计算,每年分两次发放。

十五、西部计划志愿者享受助学贷款减免政策吗?

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2009年开始,对参加西部计划并到西部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履行3年服务期限,且毕业于中央部属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首次签约1年而后延长至3年服务期的,不享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由今年符合条件的新入选志愿者向本人毕业高校学生管理资助中心等相关机构申请办理。

在志愿者申请志愿者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过程中,高校项目办应提供必要帮助;服务县项目办应在志愿者到岗后及时协调相关志愿者与服务单位签订明确3年服务期的服务协议书;并将此协议寄送到学校学生管理资助中心。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开展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省级项目办要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协调指导。116所中央部属高校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开展代偿工作,各地方高校按照本省出台的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有关办法和规定执行。

六、我如何确认已经报上名了?

答: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

七、报名表提交成功以后,还可以修改信息吗?

答: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在高校项目办审核前,报名者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如果报名信息已经通过高校项目办审核,则报名信息不能再修改了。确需修改的,需联系学校项目办将审核状态调整为“待审核”状态,报名者修改信息后重新等待审核。

八、为了顺利通过选拔,报名之后我重点要做哪方面的准备?

答:报名之后,学校会对报名信息进行真实性审查。审查之后组织笔试面试,主要考查基本素质、心理健康水平、逻辑与语言组织能力、志愿精神、沟通表达能力等。通过笔试、面试后,接受体检;体检合格后,由高校项目办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被正式录取为该年度西部计划志愿者。因此,报名之后要在笔试、面试考查内容方面作准备,并通过上网、查资料等方式了解志愿服务知识。

九、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收到报名登记表后,学校会及时对报名学生的情况进行审核。接下来学校会组织报名学生开展笔试、面试,选拔笔试面试成绩突出、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的学生进行岗位对接。岗位对接之后,参加统一体检。高校所在地为省会城市的,参加由招募省项目办组织的统一体检;高校所在地在地(市)的,参加由地(市)团委或高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之后,学校将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名单报招募省项目办。6月下旬,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志愿者可在信息系统中查询到自己的录取信息。如果入选西部计划,状态显示为“已录取”。9月上旬,全国项目办通过汇总审定新到岗服务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十、入选西部计划后,我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既要及时与所在高校项目办签订《招募协议》,也要办好户口、档案等相关手续。为加强志愿者管理,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

二十

一、何时出发去西部?怎样报到?

答:需根据服务省项目办具体通知,原则上在7月23-31日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服务省报到,参加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服务省统一派遣至服务地。

二十

二、到达服务县后,我最需要办的是哪些事情?

篇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本常识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一、常识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又称“西部计划”,它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组织部门、人事部门于2003年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共同组织实施的。计划从2003年年开始,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

生,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中央部门组织实施的4大基层就业项目之

一。 二oo三年五月二十九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9号)》提出: 国家支持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组织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央财政对该计划给予适当支持。 二○○三年六月八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下发《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 ,决定从2003年开始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层司法援助、西部农村平安建设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并在其升学、就业方面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实施情况

5年来,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已招募33920 业生到中西部26个省(区、市)500多个贫困县的乡镇一级,从事以上11个专项行动的志愿服务。其中12243名志愿者服务两年,5年累计在岗服务人数为46163 等23个省(区、市)实施的地方项目派遣的38000 71920人。志愿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西部就业,也可以自主择业或流动就业。财政部、人事部对志愿者给予必要的政策资金支持。首年计划招募5000-6000名志愿者。站在执政兴国和人才强国的战略高度,这项工作将长期坚持和不断完善,并形成制度,目前全国共有西部计划志愿者48000余名。

鼓励长,是我们党和政府的一贯方针。动员大学生到西部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对于促进西部贫困地区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拓展大学生的就业、创业渠道,培养和

责任感的优秀青年人才,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创办时间

2003年

主管单位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主要服务地

12个省(区、

主题口号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 2009年宣传口号:“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选拔标准

选拔资格

(1)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通过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6)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8 优先; (9)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10)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1个月以上的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 历或者曾获校级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 (11)鼓励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报名参加西部计划。

笔试、面试

5月26日起,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 历等情况,并组织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开展笔试、面试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

统一体检

6月5日前,招募省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组织本校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 体检不合格的,将不予录取。 公示

6月中旬,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全校公示3天,并将公示结果报省项目办。 录取志愿者

6月中旬,根据面试、体检、公示情况,最后确认录取人员名单。由于各种原因不能 赴西部参加志愿服务的,由各基层团委负责推荐递补人员入选。

审定确认

6月下旬,经全国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志愿者发《报到通知书》(注明 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9月上旬,全国项目办通过“西部计划信息 系统”汇总到岗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专项设置

专项设置主要围绕党政中心大局、西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

要和青年学生的服务意愿等,凸显西部计划志愿服务特点。2011年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共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服务新疆、服务西藏、基层社会管理等7个专项。以上7个专项中,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分别为原支教、支农、支医专项更名,并将团中央、教育部组织实施的“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纳入基础教育专项实施;保留基层青年工作专项;根据中央关于援疆、援藏工作的要求以及新疆、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要求,新设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新设基层社会管理专项,围绕西部基层社会公益、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法律援助、扶贫开发、金融开发等公共服务需求及党政、司法、综治等工作需要开展服务;之前开展的灾后重建、新疆双语教学专项不再在全国范围实施,由所在省级项目办结合实际需要组织实施。 基础教育专项志愿者原则上在县乡中小学从事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农业科技专项志愿者原则上在县乡农业、林业、牧业、水利等技术单位从事农业科技工作;医疗卫生专项志愿者原则上在乡镇卫生院以及部分县级医院、防疫站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基层青年工作专项志愿者原则上在县级团委从事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促进青年就业创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工作;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志愿者原则上围绕西藏、新疆、兵团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基层单位从事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等服务;基层社会管理专项志愿者原则上围绕西部基层社会公益、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法律援助、扶贫开发、金融开发等公共服务需求及党政、司法、综治等工作需要开展服务。

篇3: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问答

2015年西部计划问答

一、什么是西部计划?

答: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03年开始,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西部计划,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中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并在升学、就业方面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二、哪些人可以报名参加西部计划?

三、报名参加西部计划需要哪些基本条件?

答: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体健康,具有志愿精神。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西部地区生源优先。对在疆服务的志愿者不设专项要求,待到达服务地后予以确认。对于新疆和兵团紧缺的工业、城市管理、教育、卫生等专业者优先。

四、西部计划服务期有多长时间?

答:西部计划服务期为1-3年。西部计划志愿者首次签约期为1年或3年。签约1年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可以于下一年度3月提出延期服务申请,经服务

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全国项目办根据下一年度服务岗位计划和各专项行动岗位要求,确定延期志愿者名单。

五、参加西部计划身体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身体健康,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项目,符合《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西部计划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

六、2015年西部计划何时报名?

答:4月17日至5月25日。

七、怎么报名参加西部计划?

答: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

八、我去哪里服务?可以回原籍服务吗?

答:西部计划实行按需招募,对口支援服务。在服务地的确定上,东、中部省份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集中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份服务,西部省份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将在本省服务。在外省就读的本省生源可以申请回原籍服务。

九、我有机会去新疆地区参加志愿服务吗?

为贯彻落实中央援疆工作决策部署,根据党中央书记处对深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加大向民族地区派遣西部计划志愿者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团十六届五中全会安排, 2015年将稳步推进服务新疆专项,保持民族地区万人实施规模,招募选拔符合一定条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赴新疆、兵团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今年,服务新疆专项面向全国招募,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都可报名赴新疆或兵团服务。

十、什么是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

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既是西部计划志愿者,享受西部计划所规定的各项政策待遇,又是县级团委的专职团干部,在工作上服从所在县级团委的领导,其主要工作任务是协助做好县级团委承担的青年工作。主要包括四项任务:一是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二是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三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四是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一、报名者可以自己选择服务岗位吗?

答:西部计划实行按需选拔、对口支援的方式进行招募。报名结束后,招募省项目办将根据所辖各高校项目办的报名情况将对口服务省上报的服务岗位(岗位信息包括服务省、服务县、服务专项)分配至各高校项目办。志愿者在报名期间,只需依次确定服务省、服务县和服务专项类型的意向即可,具体服务岗位由各地项目办在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根据志愿者所报意向并结合志愿者专业特长统一协调分配。

二、参加西部计划,对将来考研、考公务员有什么鼓励政策吗?

答:一是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享受报考公务员等相关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由各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三、西部服务时间可以计算工龄吗?怎么计算?

答:西部服务时间可以计算工龄。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四、听说参加西部计划有生活补贴,具体标准是什么?

答: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

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计算,每年分两次发放。

十五、西部计划志愿者享受助学贷款减免政策吗?

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2009年开始,对参加西部计划并到西部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履行3年服务期限,且毕业于中央部属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首次签约1年而后延长至3年服务期的,不享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由今年符合条件的新入选志愿者向本人毕业高校学生管理资助中心等相关机构申请办理。

在志愿者申请志愿者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过程中,高校项目办应提供必要帮助;服务县项目办应在志愿者到岗后及时协调相关志愿者与服务单位签订明确3年服务期的服务协议书;并将此协议寄送到学校学生管理资助中心。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开展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省级项目办要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协调指导。116所中央部属高校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开展代偿工作,各地方高校按照本省出台的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有关办法和规定执行。

六、我如何确认已经报上名了?

答: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

七、报名表提交成功以后,还可以修改信息吗?

答: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在高校项目办审核前,报名者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如果报名信息已经通过高校项目办审核,则报名信息不能再修改了。确需修改的,需联系学校项目办将审核状态调整为“待审核”状态,报名者修改信息后重新等待审核。

八、为了顺利通过选拔,报名之后我重点要做哪方面的准备?

答:报名之后,学校会对报名信息进行真实性审查。审查之后组织笔试面试,主要考查基本素质、心理健康水平、逻辑与语言组织能力、志愿精神、沟通表达能力等。通过笔试、面试后,接受体检;体检合格后,由高校项目办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被正式录取为该年度西部计划志愿者。因此,报名之后要在笔试、面试考查内容方面作准备,并通过上网、查资料等方式了解志愿服务知识。

九、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收到报名登记表后,学校会及时对报名学生的情况进行审核。接下来学校会组织报名学生开展笔试、面试,选拔笔试面试成绩突出、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的学生进行岗位对接。岗位对接之后,参加统一体检。高校所在地为省会城市的,参加由招募省项目办组织的统一体检;高校所在地在地(市)的,参加由地(市)团委或高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之后,学校将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名单报招募省项目办。6月下旬,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志愿者可在信息系统中查询到自己的录取信息。如果入选西部计划,状态显示为“已录取”。9月上旬,全国项目办通过汇总审定新到岗服务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十、入选西部计划后,我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既要及时与所在高校项目办签订《招募协议》,也要办好户口、档案等相关手续。为加强志愿者管理,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

二十

一、何时出发去西部?怎样报到?

答:需根据服务省项目办具体通知,原则上在7月23-31日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服务省报到,参加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服务省统一派遣至服务地。

二十

二、到达服务县后,我最需要办的是哪些事情?

篇4: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青联发[201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教育局、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领导同志对西部计划的系列指示精神,按照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的部署,经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同意,现将《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 [2009]42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中青联发

[2009]19号)、《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管理细则》(全国项目办发[2014]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方案要求并在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管理服务,加强宣传表彰,引导广大青年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奉献青春、建功立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5年4月14日

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2015年,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项目计划选派18300名左右西部计划志愿者(其中含已招募的第十七届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2049名志愿者)。继续鼓励各地参照全国项目要求扩大实施西部计划地方项目。

2015年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继续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专项情况见附件1)。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巩固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成果,保持民族地区实施规模。深化研究生支教团工作和扩大基础教育专项规模,提升支教扶贫实效,深化基层青年工作专项,推进西部计划志愿者兼任基层团干部工作。强化后续人才培养,鼓励志愿者扎根西部基层。

二、实施步骤 (一) 服务省服务规模确定,服务县和服务单位的申报、确定1.服务省服务规模(总在岗人数)的确定

由全国项目办根据相关服务省上一年计划执行情况和新一年度申请情况研究确定。

2.服务县(含新增)的审核及申报、确定

服务省项目办按照相对集中原则,根据全国项目办确定的本省(区、市)计划派遣人数及已明确的各专项服务岗位,规划和审定2015年服务县及派遣人数。新增服务县须成立西部计划县级领导小组和项目办,项目办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服务,接收

志愿者人数30人左右,并由所在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省级项目办审定,报全国项目办备案。 3.服务单位、岗位的审核及申报、确定

服务单位的确定采用申报制度,新增服务单位应向县级项目办提交申请,并明确能为志愿者提供免费的住宿和必要的餐费等生活补助。各服务县项目办负责本县服务岗位采集和申报工作,并由省级项目办审核确认。岗位类别需从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等专项中选择。县级及以上机关、企业等岗位数必须严格控制在10%以内。

因管理不力导致志愿者重大安全健康事故和严重违反工作职责、造成恶劣影响的服务县、服务单位,2015年不再派遣志愿者。

(二)招募选拔 1.宣传动员

4月中旬,全国项目办启动并部署西部计划年度工作。各地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动员工作,重点组织高校项目办开展宣讲会、报告会、座谈会,广泛利用校园媒体宣传西部计划相关政策和招募要求,使应届毕业生认识了解西部计划。高校项目办专门组织召开全校毕业班辅导员工作会议,通过辅导员把符合条件、真正适合到西部基层发展的应届毕业生动员起来。 2.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3.协商确定各省(区、市)招募指标

全国项目办规定服务省的实施规模(总在岗人数),并根据上一年度各招募省对招募计划执行情况等研究确定东中部招募指标,但不规定某个服务省的招募指标。继续向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对口招募省下发招募指标。服务省根据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的报名情况,与相关招募省协商确定在该招募省的具体招募指标,并报全国项目办备案。服务省不能完成派遣计划的,下一年度核减相应人数。服务省的工作绩效作为下一年度动态调整各省志愿者派遣规模的依据。 4.选拔方式

各招募省负责本省(区、市)报名志愿者的选拔工作。可单独或会同、指导报名学生所在高校组织开展审核、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等选拔工作,做好入选志愿者集中体检及公示等工作,并加强与服务省的沟通协调。鼓励服务市(地、州)和服务县参与本省的面试选拔与人选确定工作。

(三)集中培训及上岗

1.集中派遣培训 7月20日至31日为集中报到和培训时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培训派遣工作。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由各招募省项目办集中组织到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服务省项目办应在7月9日前确定志愿者报到培训具体地点、联系方式,报全国项目办备案并抄送对口招募省项目办。

2.志愿者补招、信息确认和岗位调换

培训派遣期间,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服务省项目办在本省派遣指标内,结合前期招募选拔情况进行补招。补招要严格按

照相关选拔条件及体检程序执行,经培训后方可派遣。

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须在8月14日前登录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方式、发放补助个人银行卡号等有关服务信息。志愿者原则上应按照所签订招募协议的服务单位岗位上岗,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换岗位的,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服务岗位原则上不得跨省调整。

三、政策组织保障

(一)政策保障

西

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志愿者相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享受相关政策。

有关报考研究生和报考公务员等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

[2009]42号、[2014]61号等文件为准。一是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必须保持一致。特别是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1]12号)中规定的基层青年工作专项扩大实施范围的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9省。同时,各省级团委及项目办要

篇5:关于印发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青联发【2014】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书记处关于深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加大向民族地区派遣西部计划志愿者力度,鼓励团员青年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作贡献的重要指示精神,经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同意,现将《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中青联发

[2009]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方案》的要求,通过调规模、调结构、调机制,扎实做好岗位申报、宣传动员、招募选拔、培训派遣、管理服务、就业服务、考核评估等工作,确保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推动工作深入、扎实、持久发展。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4年5月16日 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第二个10年计划开局之年,也适逢西部计划列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实施范围的重大机遇,为进一步通过志愿服务社会化动员方式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锻炼成才、贡献力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促进高校毕业生健康成长,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2014年,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项目计划选派17600名左右西部计划志愿者(其中延期志愿者 6800名左右,已招募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760名左右,新招募10040名左右)。继续鼓励各地参照中央项目要求扩大实施西部计划地方项目。 2014年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共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服务新疆、服务西藏、基层社会管理等7个专项。以上7个专项中,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分别为原支教、支农、支医专项更名,并将团中央、教育部组织实施的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纳入基础教育专项实施;保留基层青年工作专项;根据中央关于援疆、援藏工作的要求以及新疆、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要求,设立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其中,今年派往民族地区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实施规模扩大为1万人左右;新疆

和兵团今年实施规模扩大为4200人左右,西藏今年实施规模扩大为400人左右;新设基层社会管理专项,围绕西部基层社会公益、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法律援助、扶贫开发、金融开发等公共服务需求及党政、司法、综治等工作需要开展服务;之前开展的灾后重建、新疆双语教学专项不再在全国范围实施,由所在省级项目办结合实际需要组织实施。

二、宣传口号

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三、实施步骤 (一)服务县和新招志愿者服务岗位的申报和确定

1.服务县(含新增)的审核及申报、确定

服务省项目办按照相对集中原则,根据全国项目办确定的本省(区、市)计划派遣指标及已明确的各专项服务岗位,在充分考虑本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服务县的实际需求、志愿服务成效、日常管理和就业服务、年度考核等因素,审定2011年服务县,确定各县志愿者派遣指标。新增服务县须成立西部计划县级领导小组和项目办,项目办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服务,接收志愿者人数30人左右,并由相关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申请,所在省级项目办审定,报全国项目办备案。因管理不力导致志愿者重大安全健康事故和严重违反工作职责、造成恶劣影响的服务县,2011年不再派遣志愿者。

2.新招募志愿者服务岗位的申报与确定

服务岗位的确定采用申报制度,由各服务省项目办负责审定。县级项目办负责本县服务岗位采集和申报工作,岗位类别需从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基层青年工作、服务新疆、服务西藏、基层社会管理等专项中选择(专项介绍见附件)。要加大向民族地区派遣力度,要加大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专项选派力度;在县级机关、企业等岗位严格控制在10%以内;新疆和兵团、西藏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编制岗位计划。

(二)招募选拔 1.报名时间

截止到5月20日。 2.选拔方式

各招募省应单独或会同、指导报名学生所在高校组织开展情况审核、笔试、面试、心理测试或集中选拔等工作,做好入选志愿者集中体检及公示等工作,并加强与服务省的沟通协调,保质保量完成招募任务。

各地可按照惯例,以一人一岗原则按需招募;有条件的还可组织有关高校与对口受援县直接进行岗位对接;也可依据服务省提出的对志愿者专业总体需求招募,由服务省项目办在志愿者集中培训报到时或到达服务地后进行岗位对接。

服务省可直接接收在外省就读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报名,并计入本省招募指标和派遣指标,但需及时与毕业生高校所在省项目办协调沟通,共同做好选拔、体检和高校所在地政策待遇衔接等工作。

(三)集中培训及上岗

1.集中派遣培训 7月26日、27日,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由各招募省项目办集中组织到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培训自7月28日开始,不得少于4天。服务省项目办应在7月10日前确定志愿者报到培训具体地点、联系方式,报全国项目办备案并抄送对口招募省项目办。

2.志愿者补招、信息确认和岗位调换 培训派遣期间,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服务省项目办在本省派遣指标内,结合前期招募选拔情况进行补招。补招需严格按照相关选拔条件及体检程序执行,经培训后方可派遣。 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需在8月15日前登录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方式、发放补助个人银行卡号等有关服务信息。

四、政策组织保障 1.政策保障: 201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享受相关政策。

有关报考研究生和报考公务员等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为准。一是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必须保持一致。同时,各省级项目办要按照《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等文件精神,协助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落实相关规定。

2.组织保障

加强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省级项目办应完善基层项目办考评机制,强化定期考核与督导工作,原则上每500名志愿者配备1名管理员,服务县、高校项目办应指定专人负责。全国项目办今年起将对服务县、高校项目办进行年度考核。

五、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76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515元,五类区900元,六类区1490元),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志愿者所在服务县、服务单位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条件的可给予志愿者适当补助。

2.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

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200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15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16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5000元。

3.志愿者体检费

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110%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4.其它经费

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在同级财政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服务县项目办应结合实际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西部计划纳入当地年度重点工作范围,并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范围。

六、地方项目

各省(区、市)项目办实施的地方项目,应为共青团组织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部署牵头承办,并按照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的运行模式和工作要求组织实施的志愿服务项目。今年,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实施力度,并加大向民族地区的派遣力度。各地须在6月30日前将地方项目实施方案报全国项目办备案,以便做好志愿者考研加分统计等工作。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西部计划志愿服务工作总结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西部计划志愿服务工作总结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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