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幼儿园特色课程教师岗位能力培训授权代理协议
幼儿园特色课程教师岗位能力培训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促进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协商,就乙方代理“全国幼儿园特色课程教师岗位能力培训”项目招生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条款1 合作内容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全国幼儿园特色课程教师岗位能力培训推广办公室“,可以在的范围内开展培训工作。
条款2定义
除本协议上下文另有所指或特别注明外,在本协议中,下列词语应具有如下含义:
2.1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全国幼儿园特色课程教师岗位能力培训项目审批机构,以下简称人社部。
2.2全国幼儿园特色课程教师岗位能力培训:以下简称本项目。
2.3授权区域:指甲方授权乙方开展本项目培训的相关区域。
2.4授权项目推广办公室: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其有权利与甲方合作,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本协议的约定,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组织开展本项目的培训。授权项目推广办公室应根据本协议的相关规定组建机构,并负责对相关区域的培训和市场活动进行组织和管理。
2.5“本项目推广办公室”服务标志:指在授权期限内,甲方授权乙方为从事本项目所使用的本项目的名称、LOGO、服务标志、本项目及本项目所需的教具、教材、教学软件、管理软件、多媒体课程、录音、录像及其他载体中使用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标志和标识。
2.6运营管理文件:指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并根据本项目的开展情况不时修改的本项目有关的《运营指导手册》及以任何载体储存的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信息和资料。
2.7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条款3授权区域、期限、指标、标志、
3.1甲方授权乙方在省范围内,依照本项目的运营管理文件的规定在授权区域内开展本项目。
3.2甲方授权乙方的期限为年月日到年月日共年。
3.3在授权期限内乙方应完成培训人数不少于人。
3.4授权使用”本项目推广办公室”服务标志
3.4.1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授权期限内,使用”本项目推广办公室”服务标志,为了识别和宣传本项目,甲方会定期升级或完善”本项目推广办公室”服务标志及其使用方法,乙方有权利用甲方授权其使用的”本项目推广办公室”服务标志在授权区域内从事本项目的经营活动。当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就成为甲方全国运营体系中的一员。
3.4.2乙方必须在授权区域内开展本项目培训,在本协议约定的授权期限内,乙方可在授权区域内使用”本项目推广办公室”服务标志和甲方批准的材料,但乙方无权批准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本项目推广办公室”服务标志、甲方批准的材料和开展本项目的培训。
3.4.3乙方只能在办公环境、教学环境、名片、文具、宣传品和广告上使用”本项目推广办公室”服务标准。乙方不能利用”本项目推广办公室”服务标志运营未经甲方批准的服务。
条款4各种费用及结算方式
4.1培训收费标准
4.1.1综合取证班(三科)培训收费标准为元/人。
4.1.2单科取证培训收费标准:元/人。
4.2培训其他费用
4.2.1乙方负责授权区域内授课费、场地费及专家和人社部监考人员差旅费(食宿、交通等费用)。
4.2.2甲方协助乙方组织授课专家,专家授课费标准为每人每天元整。
4.3项目管理费
每位参考人员项目管理费为:元,乙方应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向甲方交纳项目管理费,。
4.4培训费收取及分配方式
乙方负责向学员收取培训费,在培训班考试结束后,将项目管理费汇到甲方指定账户内。
条款5甲方的权利
5.1甲方有权制定和调整运营管理文件,乙方须遵守和履行修改后的运营管理文件。
5.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运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甲方有权委托其他机构代为行使上述权利;甲方有权根据监督和检查报告的结果要求乙方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限期整改。
5.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将甲方应获得的项目管理费按时汇到指定账户。
5.4在本协议授权期限届满或提前解除后,甲方有权另行授权任何第三方在授权区域内的代理资格。 条款6 甲方的义务
6.1甲方应对乙方人员进行项目运营的培训。
6.2甲方负责组织本项目培训教材、考试大纲及试卷。
6.3甲方负责监考、收卷、批阅等工作,并在收到乙方汇总申报的有关资料和约定的费用并审核无误后,60个工作日内,颁发本项目证书。如遇特殊情况时间顺延,应及时通知乙方。
6.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所有现行有效的宣传文本或图片资料的电子样本,包括软性广告、硬性广告和海报等模版。
6.5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在运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必要的指导。
条款7 乙方的权利
7.1乙方有权在授权地区内开展本项目培训。
7.2乙方有权接受甲方的业务运营培训。
7.3乙方有权依照本协议的约定获得代理本项目的收益。
7.4在本协议授权期限届满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获得本项目的代理权。
条款8乙方的义务
8.1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本项目推广计划书。
8.2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0天内组织一次不少于50人的本项目培训班。
8.3乙方需在培训班开班30日前向甲方提交培训计划,培训之后向甲方提交培训总结。
8.4乙方在授权区域内对本项目进行广告宣传时,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宣传内容。
8.5乙方有义务做好授权区域受培训者的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好受培训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任何欺骗及误导行为。
条款9保密条款
双方对培训价格、销售计划、和市场活动策划方案、以及与双方合作有关的机密信息均有保密的义务。 条款10违约责任
10.1若乙方不遵守本协议中的各项约定,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直至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并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0.2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甲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0.3本协议被解除或终止不影响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条款11不可抗力
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或双方均可部分或全部免责。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对方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机关的证明文件,提前或延迟履行过程中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不能免责。
条款12协议的续签和终止
协议有效期满前壹个月,甲乙双方应协商是否续签协议。
条款13协议的纠纷和仲裁
13.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或谅解备忘录,与本协议同等生效。
13.2如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