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贷款客户所需提供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盖公安局公章页、索引页、单页)、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未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3、客户在中国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用于扣收贷款)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
5、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开发商财务章)两份和交首付款POS刷卡单。
6、购房情况查询证明。
备注:
1、收入包括借款人家庭的工资收入、投资收入、租赁收入等。提供收入证明时,需提供以下相应证明材料(不是全部提供):
工资折明细或个人银行往来帐等;定期存单;有价债券(国债、基金等);股票账户记录等;出租房产的房产证及房产出租合同。
如果客户为私营业主或个体业主可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或公司章程、验资报告)、银行往来帐或税单等;
2、未婚证明或未再婚证明:城市户口须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构开立:农村户口须由户口所在地乡(镇)婚姻登记或计划生育部门开立;
3、户口为外地(青岛地区以外)客户不能贷款,如果外地户口的客户在青岛有一年以上纳税或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可视为本地人(在本地工作,补交一年以上税款或养老保险也可以视为本地人);
4、首套房首付不低于30%,二套房首付不低于50%,三套及以上不能贷款;
5、贷款期限最长30年,男性客户贷款期限加年龄不超过65周岁;女性客户贷款期限加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咨询电话:刘主任:13625423505孙经理:13685326066
黄经理:13375325867高经理:13153209066
中国银行李沧支行地址:李沧区京口路15号(李沧维客广场对面)
2011.1.18
《中国银行贷款客户所需提供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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