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西溪助力西溪
——蒋村街道贯彻落实《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 自《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后,蒋村街道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做好“三个一”。使大家充分认识以“生态最先、最小干预、修旧如旧、注重文化、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六条原则,配合好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管理和保护。
撰写一封公开信,向蒋村原住民介绍宣传《条例》有关内容,特别是与百姓生活密切的条文。例如对水体的保护,不得将污水排入湿地;对物种的保护,禁止擅自砍伐、移植、毁损园内林木;对环境的保护,禁止游泳、洗澡、清洗机动车辆等。进一步提高了辖区居民的保护意识。
举办一次普法讲座,通过对机关中层干部、事业站所负责人、社区负责人等进行教育培训、举办湿地保护知识讲座、科普知识培训班等各种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保护湿地重要性的认识,从而自觉行动起来保护湿地。
组建一支特殊的湿地保护志愿者队伍,进一步打造湿地周边的优良环境。改善生态环境,做好辖区道路、绿化、河道整治等项目建设。提升文化环境,深入挖掘蒋村历史文脉、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力争实现“蒋村龙舟”列入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目标。
《贯彻湿地公园保护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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