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学生社团星级评定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规范对学生社团的管理,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济南大学星级社团评定办法》,具体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适用对象
依照《济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注册登记的我校各类学生社团。
二、评定时间
每年六月份进行。
三、评定标准
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其中一星级为新成立不足一学年的社团,二星级为达标等级,五星级为最高等级。
1、一星级社团标准
成立不足一年的学生社团。
2、二星级社团标准
(1)社团每学年日常活动不得少于10次;
(2)社团活动的宣传有效、合理、适度。
3、三星级社团标准
(1)社团每学年日常活动不得少于10次;
(2)社团活动内容丰富多彩,有体现社团文化的特色活动,宣传力度较大,
在校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3)社团能够积极参与校级活动(例如社团风采展、校迎新晚会等);
(4)社团活动参与率较高,社团成员变动率不得高于80%;
(5)近三年内,获得“优秀社团”荣誉称号。
4、四星级社团标准
(1)社团每学年日常活动不得少于10次;
(2)社团活动富有创新性,有体现社团文化的精品活动,相关活动在校内外有新闻报道或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力;
(3)社团能够积极承办校级活动;
(4)社团活动参与率高,社团成员变动率不得高于70%;
(5)以下三个标准,需至少满足其一:
社团连续三年获得“优秀社团”荣誉称号;三年内获得 “十佳社团”荣誉称号;三年内荣获省级表彰。
5、五星级社团标准
(1)社团每学年日常活动不得少于10次;
(2)社团活动已树立品牌,相关活动在校内外有新闻报道或在校内外有较
高影响力和高知名度。
(3)社团能够成功承办校级活动;
(4)社团活动参与率高,社团成员变动率不得高于60%;
(5)以下二个标准,需至少满足其一:
社团连续三年获得“十佳社团”荣誉称号或获得国家级表彰。
四、评定程序
星级社团的评定活动在校团委的指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根据本评定办法进行评定。
1、由社团联合会下达星级社团评定通知,各社团自行申报星级并提供相应评定材料;
2、社团联合会评议部对递交申请的社团资料进行审查和整理;
3、社团联合会初步评定后,报校团委审核;
4、星级社团的评定结果,由校团委公示。
5、不申报星级或不提供材料的社团,校团委按照《济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审查该社团各项情况,并建议整顿或解散。
五、附则
1、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