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一、招标项目名称:
二、招标人名称:
三、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地址:
(二)项目面积:
(三)大厦层数:
(四)物管内容:环境保洁、秩序维护、客服、会务服务等。
五、分包:除标书明确允许的内容外,本物业管理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或挂靠。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独立的法人资格的物业管理公司;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一级资质且年检合格;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八、本物业管理项目招标采用综合记分评标办法,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中标候选人。
九、合同暂定期限:三年。
十、
十一、投标有效期:60天。
十二、招标文件获取
(一)若被邀请人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该物业管理项目投标,请于
(二)若被邀请人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或不愿意参加该物业管理项目投标,请放弃投标并请告知招标人。
十三、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数额:三万元;
(二)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采取支票或现金方式,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四)履约保证金:二十万元;
(五)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期满2个月内退还;
十四、现场答疑和勘验时间
为保证潜在投标人对本物业管理科项目有全部充分的了解,招标人将于组织现场踏勘并召开标前预备会。 十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
(二)开标时间:
(三)投标、开标地点:
十六、招标人联系方式
(一)地址:
(二)邮编:
(三)联系人;
(四)联系电话:
(五)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