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窗口售保
1.1.1 售票售保 1) 申请车票
如果选择的车次中有不能购买保险的车次,整批车票不能购买保险,如果除该车次车票外,其他车票都要购买保险,请分开取票。
一批购买乘意险的份数不能超过20份,一批可售保险份数由参数控制。
询问旅客是否购买保险,如果购买,按快捷键“Ctrl+I”或菜单“售票->售保”切换到售保界面。
2) 输入被保险人信息
窗口不办理免费携带儿童赠保业务;若旅客为儿童购保,需提供乘车儿童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复印件,售票员须录入儿童本人的证件号和姓名。
逐一输入被保险人信息(按F7快捷键可读取身份信息)。 孩票均视为购买未成年人保险,二代证根据被保险人证件号选择保险类型,其他证件类型由操作员人工确认后,切换保险类型。
计算旅客是否年满18周岁,以购保的日期为准。 被保险人在购保黑名单中时,不能购买保险。
被保险人证件信息要同时满足车票的购买规则(608规则、行程冲突等)。
3) 输入投保人信息
如果购买保险为成年人险,投保人默认为被保险人。已经输入投保人的情况下,修改被保险人,投保人信息不随着改变,若要修改,请按”F6”快捷键。
如果购买保险为未成年人险,投保人要求是未成年人的合法监护人。
投保人信息输入时,选择“设为默认投保人”,输入的证件信息将成为所有未指定投保人的保单的投保人。
4) 收取保费
窗口收取保费,全部采用现金方式。
如果票款以现金方式支付,操作员按照“应收”项一起收取票款、其他和保费,按照“余款”找零;如果票款以非现金方式支付,操作员按照“现金应收”项收取保费和其他,按照“现金余款”找零。
按快捷键“Ctrl+X”可切换到收款,输入收款金额。
5) 旅客确认购保
保险的发售,必须由旅客最后完成确认后,才能进行发售。信息输入完成后,按“Alt+S”确认购保。
提示框中选择“是”,系统向确认器发送确认信息,旅客确认后,继续发售保险。
如果旅客认为购保信息有误,可选择确认器的“取消”按钮,系统返回售保界面,操作员可修改已输入证件信息。
6) 完成购保
旅客购保确认完成后,完成保险的发售。
7) 返回售票界面
购保完成后,返回售票界面,被保险人信息带回到售票界面,备注中有“保”字样。
8) 制票、打印保险凭条
直接制票,同时打印保险凭条,有保险发票的窗口,操作员要同时把保险发票交给旅客。保险是否记录为领取由窗口参数控制。
打印保单凭条时,每份保险打印一张凭条,成年人险和未成年人险保单凭条保费和赔偿金额等信息不同,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同时,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信息分开打印。凭条样式如下:
不论凭条打印成功与否,均不影响车票和保险的发售,凭条的可以在保单查询的界面补打。
1.1.2 单独加保
按快捷键“Ctrl+M”可切换到单独加保界面。
1) 还原车票信息
电子票需要取票后加保,不能直接加保。
通过扫描车票二维码或者输入21位票号,还原车票信息。孩票、非实名制车票可修改、输入被保险人的身份信息,其他不能修改。所有车票均可修改投保人信息。
已购买过保险的车票不能加保。 购票证件类型为“二代身份证”、\'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护照\'、\'外国人居留证\'的车票,可加保,其他证件类型不能加保;乘车人属于限制购保的人员时,不能加保。
车次属于限购保险的车次时,不能购买保险。 一次最多可添加20张车票同时购买保险。
通票购保,以第一段旅程的发到站加保,保险的区间为全程;中转车票不能加保。
2) 完成购保
旅客确认购保后,收取保费,完成保险的发售,打印保险凭条,操作员将凭条、保险发票一同交付旅客。
1.2 保单批改
1) 改签车票
按照现有车票改签流程,完成车票的改签。
2) 批改保单
车票改签完成后,如果车票带有保险,系统将自动对保险进行批改,完成后,提示操作员保险已随车票进行批改,由操作员告知旅客。
1.3 废保
1.3.1 废票废保 1) 正常废票
2) 作废保单
废票后,如果车票带有保险,系统将自动对保险进行作废,完成后,提示操作员保险已随车票进行作废。
1.3.2 单独废保
按快捷键“Alt+L+I”可切换到单独废保界面。
1) 查询保单信息
查询本结账日、售处、窗口、班次、操作员售出的保单。
2) 废保
选中要作废的保险,按“Ctrl+C”进行废保。再次进行废保确认,选择“是”,继续废保。
废保完成后,系统提示废保成功,如果已经收取旅客保费,需将保费退还旅客。
保单状态变为“已废保”。
1.4 补领发票和凭条打印 按快捷键“Alt+U+I”可切换到乘意险处理界面。
1) 查询保单信息
按证件、票面信息、保单号三种方式查询保单信息。
2) 补领发票
选中要补领发票的保单,按“Ctrl+A”补领发票。 已领取、已收回发票的保单不能再领取发票。 未支付、已废保、已退保的保单不能领取发票。 电子车票不能直接领取发票。
发票领取成功后,修改保单订单的发票领取状态,记录发票领取窗口、操作员等信息,系统提示操作员交付旅客相应金额的发票。
3) 凭条打印
选中要补领发票的保单,按“Ctrl+P”打印凭条。 未支付、已退保、已废保的保单不能补打购保凭条。
1.5 权限控制
1) 操作员赋权
管理监控操作员定义中,为操作员添加“乘意险发售”的权限。
2) 窗口赋权
管理监控窗口参数定义中,为窗口添加乘意险的发售权限。
段名:SALE 参数名:INSURE_MODULE 参数串:00 参数值:第一位为’0’表示无售保功能,第二位为’0’表示无单独加保功能,为’1’则表示有此功能。默认为‘00’。
3) 可售保险份数
管理监控窗口参数定义中,为窗口设置一次可发售乘意险车票的张数。
段名:SALE 参数名:SALE_INSURE_NUM 参数串:0 参数值:窗口一次可发售乘意险车票的张数(小于20张)。默认为0。 4) 设置窗口是否可领取发票
段名:SALE 参数名:INSURE_INVOICE_FLAG 参数串:0 参数值:0-窗口无乘意险发票,1-有。默认值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