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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11】届毕业生空军招飞简章

发布时间:2020-03-02 07:10:0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二○一三年度招收普通 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工作安排

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医科大学、新疆财经大学(教务处、武装部):

经教育部、公安部、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2013年继续在普通高校大学生中招收空军飞行学员,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招收对象和基本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注册的公办院校)大学生(限男生)报名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文理兼收,不含音、体、美及民考民专业的考生)。报考对象系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第一批录取(以当年高招办录取名册为准)的学生,且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时间为准)。

2.2011级本科二年级男生(文理兼收,不含音、体、美及民考民专业的考生) 。报考对象当年经省级招生办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以当年高招办录取名册为准),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时间为准),完成教学大纲的学习内容,成绩优良。

3.报考对象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飞行事业,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和心理选拔标准,未婚。

具体条件见附件。

二、各阶段工作安排

1.发动报名及招飞初选。请高校招飞主管部门依托网络、广播、宣传栏等平台进行前期发动和报名,9月上旬,我们将派出招飞宣传动员小组,赴各高校与招飞主管部门协调,组织有报考意向的学生身体“五查”(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和资格审查,并同步组织报名、初选。

2.招飞复选。计划于2013年年初在乌鲁木齐市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另行告知)。复选主要包含招飞身体检测、心理选拔、政治考核询问等项目。因故未参加兰州选拔中心宣传发动和招飞初选的学生,自行对照空军招收飞行学员标准条件,填写《空军招收大学生飞行学员报名推荐表》,高校招飞主管部门把关后与兰州选拔中心计划科联系,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参加招飞复选。招飞复选检测费用由空军招飞局兰州选拔中心承担,学生免费参加检测;初选合格、“一次性”上站复选合格的学生,根据军队有关规定给予一定补助。

3.招飞定选。空军招飞局计划于2013年5月在北京对复选合格、文化审查优秀的学生集中进行定选(定选复查项目与复选项目基本一

致)。定选检测期间检测费、食宿费全免,并根据军队有关规定核报交通费。

三、协助事项

1.宣传动员。从普通高校大学生中选拔飞行学员,是我军新时期人才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高校利用宣传媒介,大力宣传招飞的政策条件、报考办法、飞行员待遇以及重大意义,激发广大青年学生的报考热情,把品学兼优的学生推荐给我们。同时,请各高校指定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兰州选拔中心宣传发动小组做好宣传工作。

2.推荐把关。请各高校严格按照“五查”内容和标准,对报名学生的资质、身体、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先期摸底,把好招飞的第一道关口。

3.组织检测。空军招飞复选、定选等各阶段的工作部署,我们将及时告知省高教处和各高校。请高校按各阶段通知要求,及时通知学生按时参加各阶段检测。

附件:

1、空军航空大学报考条件/Public/Js/editor/attached/file/20120911/20120911045249_39882.doc

2、空军招收大学生飞行学员报名推荐表/Public/Js/editor/attached/file/20120911/20120911045333_61133.doc

空军招飞局兰州选拔中心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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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11】届毕业生空军招飞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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