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康社区学校工作制度
第一章办学宗旨
第一条 社区市民学校是一所以社区居民、学生、驻社区单位职工、外来务工人员教育、文体需求出发,为建设和谐社区服务,提高社区各类人群整体素质的学校。
第二条 社区市民学校的办学理念是: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培养村民的法制观念、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文明意识、健康意识、现代意识及行为习惯,培养全村各方面需求的人才,以求村民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二章性质与任务
第三条 社区市民学校肩负着对社区居民的终生教育及外来人口的教育培训。包括政治思想、形势任务、法律知识、道德修养、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卫生健康、休闲娱乐、家政、家庭教育等综合性教育的任务。
第四条 凡属社区的党员、群众、外来人口、中小学生等均可根据自己需要参加学习、培训。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 社区市民学校在社区党委、管委会的领导下,在街道社区教育中心的具体指导下规划、安排教育培训工作。
第六条 社区市民学校领导机构。市民学校领导机构设校长一人,委员若干名,教务主任兼村教育联络员一人。领导机构班子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教育规划和教学方案,并监督执行。
第七条 师资队伍。社区市民学校聘请街道社区教育中心、中小学教师或有一技之长的专业人员作教师。招集志愿者为教育培训活动服务。
第四章教学内容
第八条社区市民学校教学内容主要有:
1、思想品德、政治形势、时事;
2、法律、法规、道德;
3、文学、书法、绘画、音乐、舞蹈、声乐、体育各项休闲娱乐项目;
4、卫生健康教育;
5、家庭教育;
6、科普教育;
7、在岗、转岗再就业专业技能培训;
8、外来人口及新市民素质教育。
第五章管理制度
第九条 社区市民学校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总结,各项教育培训活动有记录、有照片。
第十条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如教学管理制度、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等,档案资料齐全。
第十一条 社区市民学校的教学、管理和活动经费主要由社区承担,街道适当补助,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捐助的办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