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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 努力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发布时间:2020-03-03 13:10:0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 努力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自‚五五‛普法以来,市环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依法治市‛方针,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抓手,围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环保法治化管理和服务经济社会水平。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一)成立‚一把手‛牵头负责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为了切实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市环保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彦才同志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依据领导干部变动情况,几次及时调整领导小组人员组成。今年以来,又先后成立了‚法治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科学制定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和方案。先后制定了《宜昌市环保局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宜昌市环境保护局依法治理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有效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了各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各项普法依法治理活动方案,今年还专门制定了《宜昌市环保局创建法治单位活动方案》、《宜昌市环保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等,明确了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加大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投入。在资金的投入和经费的保障方面,不断加大投入,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近年来,结合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累计投入资金80余万元,用于编印环保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环保知识宣传手册、开设媒体专题专栏宣传、组织开展社会性环保宣传咨询活动、召开环境治理现场会、开展执法专项行动等,有力推动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有效促进了环境保护的依法治理。

(四)加强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为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市环保局积极争取环保部、省环保厅及市政府的有力支持,不断加强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市环境监察支队通过省环保厅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全市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及时跟踪污染源变化情况,环境监察管理信息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全市环保机构与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市环保局增加了机构和编制,各级环保部门实现独立建制,把各区环境监察大队纳入市环境监察支队编制,环境执法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

(五)建立考核督办机制。局领导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高度重视,经常过问、督促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局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行政执法‚四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局内目标考核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有力促进了工作的落实。

二、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夯实行政执法基础

(一)加强法制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与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制培训学习。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建立了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制度。积极组织参加市直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普法轮训,确保本部门县级领导干部‚五五‛普法参训率100%。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进一步促进了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宣传法的浓厚气氛。二是加强干部职工法制培训。先后组织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20多人次参加了环保部和省环保厅举办的法制培训。通过邀请有关领导、专家来我局开展法制讲座,举办法制培训班等,组织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法制培训学习500余人次。今年,还举办了‚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服务科学发展‛征文活动。通过加强法制培训,使环境保护依法监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坚持‚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原则,重视对环境管理相对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办理排污许可证及建筑夜间施工核准等行政许可及开展污染源监察、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等各项行政执法工作中,坚持‚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环境管理相对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结合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几次争取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环保暨‚创模‛工作会议,对全市环保监管重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市环保局还专门组织进企业开展法制讲座,编发《企业环境管理工作规范手册》、《危险废物管理读本》、《辐射安全管理手册》等,对企业环保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不断强化提高环境管理相对人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自觉守法意识,有效促进了环境保护的依法监管。

(三)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结合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法制宣传日‛、‚科普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纪念日,以‚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护环境,从我做起‛、‚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公共环境安全‛等为主题,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现场受理环境污染投诉,开展环保咨询活动。结合‚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等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等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编发《环保法规汇编》、《市民环保手册》及各类环保法规宣传资料,开展讲座、知识竞赛、成果及法规摘要展、发送公益短信等活动形式,受到了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普遍欢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几年来,共组织开展社会性环保宣传活动5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册(份、套),展出宣传展板600余块(次),悬挂标语200余条(次),现场接待群众环保投诉、咨询万余人(次)。其中,多次到联系点营盘路社区、五峰渔洋关镇汉马池村开展了‚法律宣传进万户、服务社会促和谐‛宣传活动。同时,积极指导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全市环保学法、用法、守法意识。

三、规范管理加强监督,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同时,积极健全地方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几年来,争取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宜昌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办法》、《宜昌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宜昌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修订)》、《宜昌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暂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切实把环保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同时,对局内行政执法‚四制‛进行了修订,完善了行政执法各项制度。

(二)实行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市环保局行政审批专班在全市率先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将原4个科室分散审核批准的6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在一个‚窗口‛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通过实施行政审批流程再造,6个行政审批事项所需审批环节总数由27个减少为23个;所需工作日总数由255个缩短为65个,在法定办理时限基础上压缩了75%。制定了《宜昌市环保局行政审批专班工

作规则》及内部管理流程,建立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沟通顺畅、衔接紧密的工作制度,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显著提高,受到企业一致好评。

(三)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了《宜昌市环境保护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 (试行)》、《宜昌市环境保护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标准》共对十大类146条(款)环境保护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进行了细化,制定了517项处罚标准,涉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24部。《细则》进一步规定了环保行政处罚的程序规则和监督规则等。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增强了行政处罚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践性和操作性,促进了行政执法公平、公正,提高了工作效率,树立了市环保局的执法权威,提升了部门形象。

(四)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制定了《市环保局信息公开指南》和《市环保局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在局网站发布工作动态,提高环保审批公示、环境监察、执法专项行动及普法宣传等信息的发布效率,网站点击率大大提高,在全省地市州环保局网站建设绩效评估中,我局获得全省第二名的好成绩。几年来,在中国环境报、三峡日报、宜昌三峡电视台、宜昌人民广播电台及中省在宜新闻单位等各级媒体刊发新闻稿件2000余篇。其中,在《三峡日报》等媒体先后刊发了污染减排、环保专项行动等系列报道及宜昌市环境状况公报、宜昌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等信息。通过加大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和推动作用,有力促进了环境违法行为的纠正,强化了环境保护的依法治理。

(五)健全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开通‚12369‛环保热线,面向社会聘请义务环保监督员,组建‚青年环保志愿者‛、‚巾帼环保志愿者‛和‚环保小卫士‛等环保公益组织,不断拓宽环保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健全环保公众参与机制,强化环保公众监督机制,依靠和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促进环境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举报和及时有效查处。建立环保信访投诉件件有处理、有反馈工作机制,几年来共受理查处各类环境污染投诉3500多件次,良好地维护了公众的环境利益。

四、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努力提升环境质量

(一)严把建设项目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关。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建设项目和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作为源头控制污染、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措施,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环保审查机制、公众参与机制和跟踪管理机制,强化监督,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不断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几年来,共计审批市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660余个。全市所有14个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已获省环保厅批复,为促进环境优化经济增长,从决策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有效地控制新增污染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强力推进污染减排。把总量控制作为减少环境污染的‚总阀门‛,将污染减排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落实到每一个减排项目,并争取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我市新建建设项目总量控制指标进行认真核定,做到区域内总量平衡。强化排污许可证等管理

制度,各地所有纳入环境统计范围的企业和符合办证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排污许可证基本发放到位,城区排污申报企业均已实现了持证排污,初步建立了‚依证管理、按证排污、违证处罚‛的管理模式。我市污染减排工作先后荣获全省‚2007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突出贡献单位‛、‚2008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三)全面实施水环境治理。依法加强对治理专项资金和项目的监管,实施了国家下达的47个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项目。加强流域综合治理,实施了黄柏河流域、香溪河流域、柏临河流域综合治理等一批水污染防治工程,启动了运河综合治理工程。通过系统治理,各流域生态得到了有效恢复和保护,沿岸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特别是通过对黄柏河流域实施综合防治和系统治理,使其由过去的Ⅴ类水质提升到Ⅱ-Ⅲ类水质,得到了国家、省级有关领导和专家的高度评价,认为在小流域治理中具有代表性和指导性。扎实开展长江环保执法行动。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680人次,对长江宜昌段237公里范围内排污口进行了集中清查。编制《宜昌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依法对县市区乡镇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重新划定,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管理。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上游区域进行了全面清查,关闭了违规开采矿点及选矿厂,清除了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网箱养殖设施。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等规范和新标准,统一设立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界标、围网、标志等。对各饮用水源地水质实行严格监测,开展了重金属、有机物分析工作。

(四)开展城市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在湖北省率先启动淘汰燃煤锅炉行动,累计淘汰70台共268.5蒸吨燃煤锅炉,中心城区基本实现无燃煤锅炉的目标。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力度。联合市公安等部门,对城区机动车检测线环保检测设施进行了改造完善,并首批通过了省环保局的资质评审和委托授权,进一步加大了机动车尾气年检和路检力度。建立环保、公安和城管等部门分工协作的噪声监管机制,噪声污染得到严格控制。在城区实行机动车‚禁鸣‛,进一步减轻交通噪声污染。针对城市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环境管理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市环保局主动加强部门间的联系和协作,联合市工商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区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环境管理的通知》,就加强餐饮娱乐业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定了一系列措施。

(五)强化工业企业污染防治。通过落实扶持政策和环境准入制度、强化指导和跟踪服务等措施,实施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加快促进工业项目向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集中,推动企业向园区聚集,实施污染集中治理。‚十五‛以来,共搬迁、关停并转城区落后生产能力、污染严重企业近百家,有力地削减了中心城区的污染负荷,结构性污染逐步消除。持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140多家企业实行了挂牌督办。建立了‚领导挂帅、分片负责、全员上阵、定人定厂‛的企业环保监管执法长效机制。通过集中整治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狠抓挂牌督办企业的污染治理,一批环境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开展环保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小水泥、小化工、小印染、小砖瓦、小造纸等‚五小‛企业,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污染企业,已关闭各类企业80多家。同时,把推广清洁生产与污染治理有机结合,把推行环境管理体系

认证作为规范企业自身环保管理的有效手段,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六)加强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依法加强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等受保护地的环保管理,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生物物种多样性。深入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专项整治,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得到提高。开展生态建设项目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环保措施,生态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项目‚环评‛、‚三同时‛执行率大幅提高。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不断加大农村环保普法宣传,向各县市区村组、农户发放农村环保宣传资料7500多册(套)。积极争取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开展农村环保试点工作,加大农村环境治理力度,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自‚五五‛普法以来,市环保局紧紧围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以建设‚两型‛社会为目标,不断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市环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污染物排放量均呈明显下降趋势,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等5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平均削减27.18%。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宜昌城区环境质量状况持续良好,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5.6%,地表水水质和饮用水源水质均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水质良好。群众对环境的满意率不断提高。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近几年对宜昌的环境满意率调查结果均达85%以上,居湖北省第一。2009年,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在全省率先通过环保部考核验收,宜昌市入围第六届中华宝钢杯环境奖(城镇环境类)5个候选城市之列。

全市环保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环保普法依法治理必须进一步全面加强,整体推进,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们即将迎来的2010年,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考核验收年,市环保局将站在新的起点上,不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快构建‚两型社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关于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方案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普法依法治理

普法依法治理

加强普法依法治理 努力服务中心工作(自查报告)

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紧扣精神文明建设 努力改善环境质量

开展人居环境提升整治主题活动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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