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费申请书
荷塘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原告刘波诉被告株洲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生效,因原告在立案时向贵院所交案件受理费12600元,而本案判决减半收取6300元,故贵院需向原告退还诉讼费6300元整。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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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费申请书
荷塘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原告刘波诉被告株洲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生效,因原告在立案时向贵院所交案件受理费12600元,而本案判决减半收取6300元,故贵院需向原告退还诉讼费63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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