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河道砂石资源费征收标准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水利厅(陕价行发[2005]60号)文件,《陕西省河道砂石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人民政府(*政发[2003]25号)文件等相关规定,我县砂石资源费征收计算如下:
一、*河砂石费征收计算办法
1、河道开采量计算:
以*河1km为例,*河在我县境内平均宽度为180m,(*政发[2003]**号)文件规定,距离左右岸堤角各50m严禁开采,协议规定:开采深度不超过1.0m,实际开采中,河道内上有0.25m左右土、杂草等,河道内正常流水宽度需40m左右,那么河道开采量为:河道长度1000m×(河道宽度180m-左右岸禁采2×50m-正常流水40m)×(开采深度1m-土杂草0.25m)=30000m3。
2、河道天然混合料单价:
河道天然混合料除少量修路垫路基之外,一般没有市场,我县2009年至2010年**高速大量垫路基用混合料市场价每立方米为3至5元,因此混合料取中间价每立方米4.0元。
3、征收比例: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水利厅(陕
价行发[2005]60号)文件:“砂、取土及采取混合石和直径大于20厘米的大石,按销售价的35%计收”,因此,我县*河以1km为例,上缴砂费应为:
开采量30000m3×天然混合料单价4.0元×征收比例35%=42000元。开采中由于砂场开采量有限,不可能全段开挖,故砂石厂每年上缴砂费40000元/km。
二、支流征收计算办法
我县两个支流上建有砂石厂,**河流域面积230.1km2;另一条**河流域面积238.4km2;均为*河流域面积2935km2的十分之一,且**河建有堤防,**河道土地复垦河道较窄,均按*河的四分之一,即每年上缴砂费10000元/km。
**县河道管理站
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