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级学生干部聘书发放通知
各校级学生组织:
为体现学校对校级学生干部任职期间工作的积极表现和所做贡献的肯定,进一步鼓励学生干部努力工作,提高学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经校团委研究决定给予11级有获取聘书资格的学生干部下发聘书。
一、发放细则:
1.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副书记、主席颁发本职务聘书;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组长)任职满一年颁发高一级聘书,满半年者颁发本职务聘书。
2.校级学生组织各部门副组长及干事,凡任期满两年,任职期间无重大工作失职,且未受过学校处分者,方有资格获得由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颁发的所在部门的副部长聘书。
3.各级助理根据其所在部门颁发其所在职务的聘书。
4.国旗护卫队是我校军事化管理下的学生组织,有其特殊的组织性、结构性。聘书发放适用于第一条规定。
二、时间安排:
1.各学生组织于12月9日前在群里自行下载《获取聘书人员信息表》模板。
2.各学生组织将有获得聘书资格的人员的相关信息填写到电子版《获取聘书人员信息表》上,并于12月10日12:30—14:00上交给校团委组织部人事组;
3.组织部将于12月11日对人员信息表进行审核,各学生组织于12月13日12:30—14:00领取审核完毕后的电子版《获取聘书人员信息表》;
4.各学生组织将纸质版的《获取聘书人员信息表》(需指导老师签字),确认无误后于12月17日12:30—14:00上交给校团委组织部人事组;
5.人事组将于12月17日-12月20日填写聘书,各学生组织于12月23日12:30—14:00到校团委组织部人事组领取聘书。
三、其他要求:
1.各校级学生干部,因特殊原因或特殊需要在部门之间发生调动者,组长级以上含组长级,任职满一年或者副组长及干事满两年者且之间无重失职者,且未受过学校处分者持签有部长签字者有资格获取聘书。
2.各校级学生干部凡主动辞职且任职未满一年者不具备获取聘书的资格,凡被辞退者同样不具备获取聘书的资格;
3.《获取聘书人员信息表》必须填写真实信息,请务必核对正确,若是信息表被发现有造假行为,将取消其获得聘书的资格,并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以上要求望各学生组织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如有问题,请联系组织部人事组负责人:王一琳15128650109
校团委组织部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