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设计技术合同
项目名称:响水县新城市广场
项目地点:响水县城
委托方:
设计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上海市
签订日期:
有效期限:
204国道西、军民路南江苏锦润置业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规划设计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07年6月15日 2007年6月15日至2008年6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有关规定,由江苏锦润置业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上海东方规划设计院(乙方)承担本合同规定内容的规划设计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
响水县新城市广场总平面规划方案及建筑施工设计图
二、规划设计内容、范围、要求
1、新城市广场总平面规划方案
2、新城市广场建筑效果图
3、商铺、住宅平面选型及单栋住宅平面、立面、剖面、效果图
4、商铺、住宅建筑施工设计及单栋住宅建筑施工设计平面、立面、剖面、
效果图
5、总平面规划方案设计及建筑施工图设计说明书
三、甲方承担的工作及责任
1、提交规划设计项目委托书
2、协助乙方收集下列规划收集必须的基础资料:
(1) 规划范围的书面文件
(2) 现状地形图
(3) 1:1000及电子文件一套
(4) 现状基础资料
(5) 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
3、在下列日期前提交全部基础资料:
4、内
5、所提交的基础资料及书面意见 全面、及时,并对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如因提交的资料日期延误或更改,则乙方提交规划成果的时间顺延。
6、配合乙方人员的现场工作,为乙方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
通等方便条件。
四、乙方承担的工作及责任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规划设计任务书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进行
规划设计。
2、提交规划方案的成果陆套,其中彩色大图一套。
(1) 图纸部分
A、总平面规划方案图
B、新城市广场建筑效果图
C、商铺、住宅平面选型及单栋住宅平面、立面、剖面、效果图
D、商铺、住宅建筑施工设计及单栋住宅建筑施工设计平面、立面、剖面、
效果图
(2) 文字部分:规划文本及说明
3、完成规划设计任务时间进度
(1) 收集基础资料时间:
(2) 第一轮方案汇报时间
(3) 提交正式规划设计方案时间
(4) 提交商铺、住宅建筑施工设计及单栋住宅建筑施工设计平面、立面、
剖面、效果图时间
面、立面、剖面、效果图
五、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按照中国城市规划协会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收费,本合同的收费总额为壹佰陆拾叁万元(1630000.00元) 。
2、付款方式及时间
按规划进度,采用分期付款方式:
(1) 委托规划时,即付规划设计总额的30%作定金,即50万元;
(2) 规划初步方案汇报时,即付规划设计总额的50%作定金,即80万元;
(3) 提交全部规划设计方案时,即付规划设计总额的15%作定金,即25
万元;
(4) 提交整套建筑施工设计图时,即付规划设计总额的5%作定金,即8
万元;
六、其他事项
1、乙方提交全套规划方案后,参加有关上级鉴定及根据鉴定结论负责不
超出原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如超出原计划任务书范围外的工作服务,甲方应另行支付乙方费用。
2、规划阶段,甲方需进行对外调研、考察的,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委托方(盖章):设计方(盖章):
联系人:联系人:
200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