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七中学生公寓楼管理制度
一、总则
公寓楼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寓楼既是学生休息的场所,又是育人的场所。为创造一个舒适安静卫生文明安全的育人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二、作息
1.早晨按时起床,参加早读,因身体原因不能起床者,应持班主任批准的请假条,无特殊原因不得卧床不起、无故旷课。
2.午饭后按时到寝室休息,休息时间保持公寓楼的安静。起床铃响后,立即起床,抓紧时间进入教室上课。
3.晚自习下课后,立即回公寓楼洗漱,做好就寝准备,不得在外逗留。熄灯铃响后,不准在室内交谈、吵闹。
三、卫生
1.舍长应协助生活指导老师排好值日表,每天有一名同学值日,负责本寝室当天的清洁卫生工作。
2.起床后,自觉叠好被子,整好铺位,做到被子整齐,床铺平展,枕头位正,鞋袜入柜,用具按要求在柜内摆放。
3.坚持周五大扫除制度,彻底打扫整理寝室卫生,做到门窗整洁,地面干净,无食品袋、纸屑、果皮等垃圾。
4.搞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晒被褥,勤换洗被套、床单,勤换洗衣服,勤理发,勤洗澡、洗脚,勤剪指甲。
5.不准在走廊里倒水,不准在室内外墙壁上乱写乱画。不准往窗外扔东西,废纸、果皮、食品袋等放入纸篓内,由当天值日生携带下楼,放入垃圾桶内。
6.保持盥洗间的卫生,大小便入池,手纸入篓,便后冲水。
7.在餐厅就餐时,要认真遵守纪律排队,不插队、不拥挤,吃
完后做到不剩饭、不剩菜,剩饭菜要到入盥洗间水桶内,不准倒入水池,以免堵塞管道。
四、纪律
1.寝室内禁止打扑克、下棋、吸烟、喝酒。不准大声喧哗、吹口哨。体育器材(篮球、排球、足球)禁止带入公寓。
2.按分配的房间、铺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因故需要调换的,须经生活指导老师同意。
3.晚自习后,不准外出购物、吃饭,更不允许外出打电子游戏、进网吧、看录像等。生活指导老师晚自习后检查就寝情况,晚自习后30分钟楼门准时上锁。
4.熄灯铃响后,按时就寝,保持室内安静,不串铺、不说话、不开灯。
5.爱护公共财物及公共设施,遵守社会公德,服从生活指导老师的管理。
五、安全
1.增强防火意识,爱护消防设施,不准在公寓内点燃废纸、杂物、生火、烧水等,一般情况不准使用油灯、蜡烛照明。
2.注意用电安全,不乱拆电器、不乱拉电线。电器出现故障时,及时报告生活指导老师检查维修。
3.妥善保存钱物,贵重物品不准放在寝室内,应交生活指导老师(或班主任)代管,以防丢失。
4.不经值班、生活指导老师同意,非住宿人员不准进入公寓,学生无权留客人在公寓楼内过夜。
5.课间和课外活动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公寓楼,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公寓楼,应经值班、生活指导老师同意,并登记班级、姓名、出入时间方可进入。
6.周末离校时,经生活指导老师检查后由值日生负责关好门窗,方可离开公寓楼。
六、奖惩
1.坚持开展“文明宿舍”评比活动,由生活指导老师组织学生干部,定期检查寝室纪律、卫生,公布评比结果,并颁发流动红旗。
2.室内公物,由住宿人员承包,损坏者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按学校有关制度处理。
3.不认真值日,不叠被子者,由生活指导老师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
4.破坏公共卫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清理打扫。
5.破坏寝室纪律,影响他人休息或夜不归宿者,视情节给予点名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6.不遵守安全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没收用具,造成后果者,赔偿经济损失,追究责任。
7.体育器材带入寝室的,给予没收。物品不按规定位置摆放的,生活指导老师可视为垃圾处理。
8.在纪律、卫生方面特别突出的寝室,学校拍照录像,通报表扬。对寝室卫生、纪律、安全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学校给予重奖。
10.故意破坏公用设施者,除照价赔偿、恢复原状外,学校将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永昌县第七中学
二〇一三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