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录用公务员政审表
注:1.“户口性质”指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家庭成员”指父母、兄弟姐妹、配偶。
2.在职人员由原单位填写意见,档案关系在毕业院校的,由院校填写意见;档案关系在人才交流中心或就业指导中心的由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意见。
3.本表一式三份。第1页由考生本人填写;第2页由考察单位填写。
4、此表须双面打印,否则,视为无效。
《阿坝州公务员政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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