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工巡视检查制度
1、水工班每天指派专人对全院各部门,各部位进行维护、保养、巡视,及时做好巡视记录,所到之处必须由科室人员签字。
2、巡视部位包够:公共区域,院内,各病区,消防管道,公共卫生间等。
3、巡视内容包括:询问病区当班负责人是否有塞、滴、漏、冒水情况立即解决。发现管道阀门有塞、滴、漏、冒情况立即通知水工班维修,修理后进行实地复查。
4、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尽量及时修复,最迟要求当天修复,如不能及时修复,向科室负责人解释清楚。院内区域应向分管院长反映。
5、巡视记录要求记录完整,处理结果签字完整。
6、院领导将不定期检查该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水工巡视检查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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