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更换塑钢窗合同
甲方:嘉祥县小学 乙方:
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将教学楼破损的8扇窗扇更换为塑钢窗扇。此项工作承包给乙方施工。本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总工程量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元整(1100.00元)(窗扇更换:125ⅹ8=1000元,玻璃镶嵌:0.45ⅹ0.32ⅹ10=1.44平方米,每平方米70元,共计70ⅹ1.44=100.8元,两项总计1100.8元)的工程订立如下协议:
1、承包内容:教学楼8扇窗扇的更换及10块门窗玻璃的镶嵌。
2、质量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把握质量。
3、工期要求: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保证在七日内顺利完工。
4、安全施工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如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其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5、付款办法:要求乙方全额垫资建设,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自签合同起生效。 甲方:嘉祥县小学 乙方:
年月日
《门窗更换承包合同(整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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