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建材有限公司
塑钢门窗安装工程 承包合同
工程名称:XXXX工程地点:XXXX
年月日
塑钢门窗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XXXX建材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多层外墙塑钢窗制作安装和客厅铝合金门 制作安装工程
四、承包范围:
五、承包方式:
1、乙方按承包价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
2、按国家规定已包含在工程造价内的税费由乙方向税务部门支付
3、乙方承包工程内容属总承包包单位的承包范围,所以乙方为安徽恒安建筑工程公司的分包单位。
第二条工程总价
工程造价及计价方式: 半彩塑料窗按249元/m2包干(含配套费和税金不含纱窗),彩色客厅铝合金门按247元/m2包干(含配套费和税金)。暂定总价为:肆拾万元人民币,结算时按实际安装洞口面积结算。
第三条工期
—、工程总工期为以土建进度为准,不得影响土建施工进度,确保不影响竣工验
收。
二、开工前10天,甲方向乙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第四条工程质量执行标准
一、铝合金外门按GB/T8478-200标准、塑钢窗按JG/T3018-94 PVC塑钢窗,也
可按双方认可的标准执行。
二、工程安装质量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103-96塑钢门窗安装及验
收规程执行。
第五条 材料及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外墙外窗为88系列中财牌塑钢窗,阳台铝合金门为90系列铝合金
1.4毫米厚度,窗玻璃为6+6A+6中空玻璃,门玻璃为5+9+5中空玻璃,塑钢窗的内衬钢厚度不得低1.4mm(不含安全玻璃、不含纱窗)。如果要用安全玻璃甲方另行增加20.00元/㎡玻璃钢化费用,五金配件为国标合格品。
二、施工中由于甲方变更设计,造成乙方提供的材料不适用,甲方需按材料实际
价格回收全部不适用的材料,或者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给予适当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
三、乙方施工使用的中、小型机器设备由乙方自行准备,垂直运输设备、排栏脚
手架等由甲方负责安排。
第六条设计变更
一、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按变更后的门窗尺寸
制作,如甲方变更在甲方通知乙方开工之前15天内经乙方确认后,门窗框料重新制作,因此造成的材料和人工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调整。
二、乙方发现技术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给予答复。
三、由乙方制作或施工质量问题导致设计修改或变更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且非经甲方许可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甲方责任
一、提供工程施工图和关于门窗变更的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及有关设计变更的全套资料。
二、实现施工场地水通、电通、交通顺畅、土地平整,拆除可能阻碍乙方施工的
设施(包括架空的和隐蔽的)。
三、委托 XX市监理公司 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
四、委派 公司工程部 为甲方现场代表协同监理公司一起监管检查工程质量、进
度、投资控制等,并由周正祥经理负责解决,协调总分包单位的关系和相应工作。
五、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工程款及结清尾款。
第八条乙方责任
一、负责合同约定的门窗的制作和安装。服从甲方、监理和总包单位的工程进度,质量管理。
二、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及相关文件,及时送交甲方及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
三、严格按照施工图和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完
工和交付。
四、提供竣工验收所需要的技术资料,办理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五、在合同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六、委托为技术主管,处理门窗安装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七、委托为项目经理,负责业务工作。
八、施工程序:
1、门窗制作前向甲方监理和总包单位提交节点大样和平面图,经审核后制作。
2、制作门窗样品报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做气密性和抗风压等功能性检测,提供检测报告。
九、质量要求:
1、确保门窗材料和配件符合规范要求,制作前提供产品合格证报验,并提供样品封存,门窗成品材料配件应与样品一致,如不相符,不得安装,重新制作。
2、框扇成品原则在现场制作,如在工厂制作,其成品运至工地后,甲方、总包方、监理方联合抽样进行衬钢的规格,厚度验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标准。
3、严格按安装质量标准进行固定、嵌缝、防水施工,确保门窗的安装牢固,外墙窗和窗墙间接缝处及窗台处不渗漏,确保门和窗扇开启灵活。
十、按分包单位的责任向总包方、监理方提供相关资料,履行验收程序。
十一、乙方必经按施工安全规范进行施工,如施工中出现安全和伤亡事故,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二、乙方向总承包方交纳工程结算款3%的总包服务费。
十三、如因乙方原因影响工程进度,必经承担总包单位的停工损失和工期延误罚款。
第九条工程验收
一、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十天向总包方提供完整
的竣工资料(一式 三份)和竣工报告。并在验收后三天内提出整改意见。由乙方负责整改。
二、竣工日期为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
三、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的,视为经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
安全、质量等问题及相应经济支出或损失,概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款的支出和结算
甲方在签定合同后,乙方门窗框安装完成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总额的30%,扇及玻璃安装完成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总额的3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决算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总额的30%,,其余5%作为工程质保金,在保修期满和除维修款后,十天内一次结清无息返还。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暂停开工、工期顺延
一、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造成不能按约定日期开工,均应提前5天书面通知对方,
否则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乙方工期顺延;乙方原因造成的未经甲方许可,工期不顺延。
二、如确有必要,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暂停施工,并在通知发出后48小时内
提出处理意见。停工责任属甲方,工期顺延;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经济支出,未经甲方许可,工期不顺延。
三、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
2、施工过程中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连续四小时。
3、甲方借故不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度。
5、甲方工程款未能按时支付导致停工。
6、不可抗力。
第十二条工期延误违约金
如乙方原因影响工程竣工验收,除承担总包单位的经济损失外,并按工程价款每天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保修期
一、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起计。
二、因乙方施工质量不良所发生的任何损失,均限期由乙方修复并承担费用。因
甲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费用,乙方配合修复。
三、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不修复的,甲方可以请第三方代为保修,费用从乙
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四条违约、争议
一、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
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违约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违约,工期顺延,乙方违约,非经甲方许可工期不得顺延。
二、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
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三、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
在地的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它协议条款
1、合同单价中含配套服务费用和税金,甲方负责与总承包方协调关系,确保工作
顺利进展。
2、乙方须确保工程施工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3、乙方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材料及有关标准施工,无条件配合甲方或监理方的抽
检。
第十六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总承包方和监理方各执一份,附件份,
经双方确认与合同具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在本合同门窗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XX市儒商建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表:委托代表: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帐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2011 年 5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