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设计师
广告设计师:从事广告设计管理、创意与制作的专业人员
三级广告设计师(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三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级广告设计师(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三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
上。经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三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
上。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标准
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取得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
二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一级广告设计师(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
上。经本职业一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取得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考核方式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或上机考试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二级广告设计师、一级广告设计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专业能力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鉴定时间
各等级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专业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24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在配备必要的计算机设备的标准教室内进行。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