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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教通〔〕1号附件1

发布时间:2020-03-03 07:35:5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中共恩平市委组织部中共恩平市委宣传部恩平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恩平市 司 法 局恩平市普法办公室

文件

恩普办„2011‟14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 全市公职人员学法考试的通知

各镇(街、场、库)党(工)委、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省直和江门驻恩平各单位: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启动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恩平市“六五”普法规划和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学法用法工作,以考促学,学用结合,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经营的能力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度全市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一)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二)中直、省直驻江门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三)大、中、小、幼儿园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及教师;

(四)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二、考试内容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三、考试办法

(一)组织考试

1、市领导参加考试由市委办公室负责实施;

2、由各单位组织实施,“普法联络员”负责完成好考试工作;

3、市教育局负责转发通知各中小学,市卫生局负责转发通知全市医疗系统。

(二)命题

2011年度全市公职人员学法考试试卷由江门市普法办组织法律学者、律师、有关单位普法联络员、法律工作者出题,经讨论研究筛选后命题。试卷分单选、多选、判断三种题型,各10个题目共30道题,满分100分。

(三)考试形式 开卷考试,独立完成。

(四)考试时间

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1月20日。考试限时90分钟,考试结束后网上考试系统将自动关闭,请各地各单位在规定考试时间期限内完成考试。

四、考试方法

2011年全市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全部在网上进行,参考人员可以在规定考试时间内,任意时间、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登陆【江门普法网】“干部普法考试”进行考试。

(一)具体步骤

1、进入【江门普法网】(http://pf.jiangmen.gov.cn);

2、点击网站首页“干部普法考试”;

3、输入本人姓名,系统弹出所在单位,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进入考试系统参加考试,如有重名,请选择正确单位进入考试系统参加考试;

4、考试题目全部做完交卷后,系统会显示本次考试成绩,如对本次考试成绩不满意,可点击“重新考试”选项再次参加考试,考试不限制次数,但每次考试题目不完全相同。考试系统会自动保留最高分成绩作为最终考试成绩。

(二)注意事项

1、从今年开始,全市公职人员学法考试成绩将建立电子档案,用于组织、人事部门干部任用考核备查。需要考试成绩的单位,在考试完毕后联系市普法办打印成绩单。

2、考试参考学习资料在【江门普法网】首页[学习园地]→[资料下载]栏目;考试参考法律条文在【江门普法网】首页[学习园地]→[法律法规]栏目;

3、由于系统处于试运行阶段,遇到问题请联系江门市普法办公室(联系人:董德顺,电话:3883837),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如发现无本人姓名、姓名错误、单位错误、姓名与单位不对应、同名、重名、是否处级及以上信息错误情形,请反映给本单位“六五”普法联络员,由“普法联络员”统计本单位考试存在问题后报市普法办。

五、考核与检查

(一)按照省普法办的要求,学法考试成绩及考评情况登记在广东省“六五”学法登记本上,由市普法办对学法情况登记、审核和盖章。请各单位于2012年1月4日至2012年1月13日到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大院,联系电话:7737456)购买广东省“六五”学法登记本(每本1.50元)。

(二)各单位在进行2011年度全市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工作中,必须全面贯彻《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精神,严格执行“公务员的学法情况列为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任用和晋升的依据之一”,“凡没有参加年度学法考试或参加年度学法考试不合格者,当年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评为称职以上等次”的规定。学法考试考核情况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选先进、表彰奖励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六、考试要求

(一)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学法,积极参加考试,并精心组织好本地本单位学法考试工作。要明确做好干部学法考试对进一步培养和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职能具有重要意义,普法联络员要积极协调好本单位的学法考试工作,确保考试正常完成;

(二)司法和行政部门要更加严格要求,认真组织好司法和行政人员特别是具有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资格等专业人员的学法考试工作;

(三)开展2011年度全市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工作是加强公职人员学法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公务员年度学法考核的硬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单位的普法对象统一参加全市年度学法考试,确保全市年度学法考试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附:学法考试名单

中共恩平市委组织部 中共恩平市委宣传部

恩平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恩平市司法局 恩平市普法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普法 学法考试 通知

恩平市普法办公室 2011年12月26日印发

漳教联办〔〕1号(附件1)

闽职改〔〕1号附件1

宁教1号

恩1

三违处罚 1号文件附件

通大总支生1号

市教发1号

永教德1号

感 恩 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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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教通〔〕1号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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