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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食品药品安全

发布时间:2020-03-03 15:23:4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渝北区食品药品安全“百日大整顿”实施方案

(二)

渝北区食品药品安全“百日大整顿”实施方案

(二)

针对我区食品安全问题监督监管困难、群众满意度低、社会反映强烈,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区委区政府决定从2011年4月中旬开始至7月底,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食品药品百日安全整治行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坚持“突出重点、全面带动”的原则,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严管重惩与诚信教育有机结合,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彻底排查、整治食品生产中乱添乱用、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消费过期变质食物等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各种违法案件,努力提高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的保障水平,使全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食品安全监管无缝衔接,把我区建设成为“食品安全区、食品放心区”。具体目标是实现“10个100%”:

——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取得许可证率达100%; ——五种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收缴率达100%; ——超市进货记录和索证索票率达100%; ——食杂店索证索票率达100%;

——餐饮经营单位原料进货索证率达100%; ——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

——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率达100%;

——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整治率达100%; ——食品药品违法生产营经行为查处率达100%。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农村场镇和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学校周边,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码头,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二)重点单位: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畜禽、水产品养殖场,屠宰场,饲料加工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鲜产品超市,小食杂店,小型餐馆,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

(三)重点产品:重点查处打击各种乳制品的生产、储存、销售,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各类食品药品的监管特别是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监管,地沟油等非法食品生产、储存、销售等。

三、组织机构

成立区食品药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黄宗华任组长,副区长牟小云任副组长,区监察局、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局、区农委、区商委、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分局、区质监分局为成员,统筹领导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食药监分局,由区食药监分局局长贺楠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并从食品药品相关监管部门抽调6名骨干人员实行集中办公,承办日常整治事务和集中受理举报。

集中力量抓好整治查处工作。区里组建一支100人的联合执法队伍,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联合开展大执法。其中,区食药监分局20人、区卫生局22人、区农委12人、区质监局9人、区工商分局9人、区商委6人、区公安分局9人、区教委6 人,区城乡建委4人、区市政局3人,分为10个组,对全区各镇街特别是重点区域集中开展“拉网式”排查专项整治。 各镇街负责辖区范围内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制定辖区整治工作方案,组建由分管领导带队的10人以上执法队伍,配合各专项整治工作组开展整治行动。

四、职责分工

区食药监分局:负责餐饮消费和药品安全整治。全面清理整顿餐饮服务主体资格,坚决取缔关停一批基本条件不具备、食品安全设施极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小餐馆;严厉查处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严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出租、出借、转让《药品经营许可证》,加强基本药物生产、销售、使用全过程的监管,加强疫苗存储运输和使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经营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区农委:负责初级农产品环节的整治。重点取缔用潲水油养

猪的行为,加大对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加强对已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农药残留、“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三聚氰胺”等禁用限用药物及添加剂监测;加强对奶源质量的抽样检验。

区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严格执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坚决打击生产过程中滥用、乱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整治小企业、小作坊的生产行为,坚决打击黑窝点,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全面禁止乳制品、饮料等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

区工商分局:负责流通领域市场整治。加强对食品流通各环节、农村场镇、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车站、学校及学校周边等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强对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及集贸市场内食品经营的监管力度,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准入,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经营者进销货记录制度;严厉查处流通环节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过期变质、有毒有害、不合格、假冒伪劣等食品违法行为。 区商委:负责屠宰和酒类专项整治。检查屠宰生猪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是否如实记录屠宰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是否建立严格的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检查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的情况;严格屠宰的工艺流程,肉品品质检验,进一步完善设施设备;检查酒类商品随附单的使用

情况,从事批发业务的随附单领用要达到100%,实现酒类商品 的可追溯性。

区教委: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整治。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设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采购、加工、供应、储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

区城乡建委:负责工地食堂安全整治。认真核查建筑工地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食堂环境卫生状况,认真核查索证索票及加工制作等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区市政局:负责餐厨垃圾和占道经营食品摊贩的管理。市政部门要加强餐厨垃圾集中收运能力建设,增强餐厨垃圾集中收运能力;实施城区餐饮单位餐厨垃圾收运协议管理,取缔非法收运餐厨垃圾行为。制定非主干道两侧临时占道经营点的规划。

区环保局:负责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环境污染集中整治和监督管理,重点是违法企业的查处。

区公安分局:负责整治行动中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中违法行为的查处。安排足够的警力保障整治行动的有序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同时严厉打击各个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

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督查督办、监督检查,对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区委外宣办(区政府新闻办):负责制定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方案,召开新闻发布会,并牵头组织宣传报道工作。 各园区(新城、风景区)、镇街:负责辖内的食品药品专项整治,重点打击食品药品各个环节的无证生产、经营和食用等违法行为;建立农村家宴备案责任机制,落实镇、街农村家宴备案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区“百日大整顿”工作组,及时沟通、联系,共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取缔用潲水油养猪的违法行为。

五、时间步骤

本次食品药品安全“百日大整顿”行动,从4月15日开始到7月底结束,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5日—4月30日):召开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加强宣传,企业认真开展自查,查找薄弱环节,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排除安全隐患。

(二)整顿规范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各职能部门按照相应职能,根据工作方案的整治内容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各部门要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要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好整治工作,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要查处一批,打击一批,务求取得实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1日至7月底):各牵头部门于7月20日前将整治情况书面报区食品药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食品药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7月31日前将整个整治情况报区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职责认真履行好职责,并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难点和焦点,制定翔实的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抓好工作落实。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整治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食品药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 动涉及面广,各镇街、各部门要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在整治行动中协同作战,开展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要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联动合作,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强力震慑制假售假犯罪分子。

(三)加强报送,畅通渠道。严格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公开和发布管理,做好信息互通和收集报送。在集中整治期间,全区食品安全整治信息实行周报制,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确定1名信息员,将整治信息或动态于每周四下午5点前报送区食品药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7181724,邮箱yubeibgs@cqda.gov.cn),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于每周五上报区委、区政府。根据规定需及时报送的信息,按相关规定办理。

(四)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结合实际,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宣传,发动和依靠群众深化整治行动。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公开24小时群众投诉举报热线(食品药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67181724;区卫生局:67808061;区农委:86016088;区质监局:12365;区工商分局:12315;区食药监分局:67159696;区商委:67822006;区市政局:67822449),对群众投诉举报实践及时查处办理并予及时回复,让各种食品药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无处藏身。

(五)健全机制,严格监管。坚持整治与规范相结合,注重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边整治、边规范,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和监管效能。积极引导、监督经营者建立完善自律制度,强化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完善消费者维权机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增强新闻媒体监督作用,构建全 方位的社会防范体系。

(六)加强督查,确保实效。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每半月对各部门开展整治工作情况进行1次检查,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加大行政问责和行政效能监察力度,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并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终目标一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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