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享受减免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申请
呼市金桥国税局:
我公司于2014年4月14日至2034年4月14日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经审批能够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2014年度以来, 我公司能够按时正常申报,从2015年度申请销售收入(帐多少元)依法减免增值税额多少元。经公司决定,特申请享受增值税减免优惠政策,请给于及时批复。
特此申请
呼和浩特市绿成荫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2月11日
《关于享受减免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申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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