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名称: 罗甸县2010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项目
承办单位:罗甸县林业局局
施工单位:广西凤山县中亭乡 王昌七
设计单位:罗甸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
监理单位: 重庆林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注册号:
一、工程名称
(一)承办单位名称:
(二)工程名称:罗甸县2010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项目
(三)建设地点:罗甸县沫阳镇罗沟村
(四)造林面积:1250亩。
(十五) 建设工期3个月,开工日期2010年12月21日,竣工日期
二、监理依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及当地政府出具的相关文件、标准以及地
方政策与法规;
4、委托监理合同及责任状(委托书)以及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等;
5、工程监理授权书;
6、《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一1995);
7、《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15163一2004);
8、《森林抚育规程》(GB/15781一1995);
9、《造林质量管理暂行办法》(2002);
10、《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27一2000);
1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一98);
12、《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L/246一1999);
13、《国家农业上游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水利部
2003);
14、《长江上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02);
1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GB/15772一1995);
16、《水土保持试验规范》(SD/239一87);
17、《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一1999);
18、《贵州省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52/294一2007);
19、黔南价格[2008]66号文件通知;
20、《人工种草地建设技术(试行)规程》(NY/T1342一2007);
21、《豆科类主要栽培牧草种子质量分级》(GB6141一1985);
22、《禾本科类主要栽培牧草种子质量分级》(GB6142一1985);
23、《贵州省人工促进封山育林技术规定》(试行)(2005);
24《贵州省基本农田建设规程》(2003修订);
25、《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L/T 246一1999);
26、《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一2001);
27、《贵州省基本农田建设规程》(2003年12月修订);
28、《贵州省无公害畜禽养殖小区肉牛养殖技术规范》(试行)相关技
术规程;
29、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验收规范;
30、本工程设计图;
31、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
32、经审批的《监理规划》;
33、经审批的《监理实施细侧》。
三、监理情况
(一)事前监理:
(1)审查施工(实施)单位提交的施工(作业)组织设计(方案)
以及施工计划,控制工程施工质量可靠的技术措施(施工管理人员到
场情况,施工设备进场情况,材料、草种、树苗进场情况和检验报告,
以及质量证明文件的相关手续和施工布置情况等。)
(2)审核有关应用技术,审批应用申请报告,协助承办单位组织施
工(实施)等单位参加施工图会审,审核安全、技术交底及开/复工
报告,具备开工条件后予以签认,审核质量证明文件及实物量合格后
方可使用实施。
(3)旁站计划:对关键部位、重要工序以及原材料、草种、树苗、
砼、砂浆、等作为质量控制要点,若发现质量不合格、不按组织设计
施工或施工(实施)操作不规范等问题时,及时下发指令或监理工程
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实施)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与整改,必
要时指令施工(实施)单位进行停工整改。
(二)事中监理:
(1)对施工(实施)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进行监督,使其能在实施
过程中发挥良好的作用,若发现不称职的质量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实
施)单位给予调换,当其组织实施未落实或不力、不完善时,督促施
工(实施)单位改进完善。
(2)监督与协助施工(实施)单位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并对关键部
位、重要工序,季节性强的作业,作重要质量控制。及时审核与检查
施工(实施)单位提交的质量保证资料。
(3)建立施工质量跟踪档案如:原材料、树苗、草种,作业设计图,
工程变更,工作程序以及其他检测、检疫等质量证明文件。
(4)对各种材料、树苗、草种及饲草机械的采购合同进行审查,是
否按照招投标文件及询价的合理价格进行采购。
(三)事后监理:
(1)收集整理竣工验收资料,如:28天的砼、砂浆检验报告及产品
成型的量测和观察,以及树苗、草种、各小班的自查资料和复检资料,
若资料不齐或不完善时,要求施工(实施)单位及时整改落实完善。
(2)协助承办单位成立初步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承办、监理、施
工(实施)等单位负责人组成。若有存在问题与不足要求施工(实施)
单位及时整改落实完善,经监理复核满足要求后再由建设单位通知上
级行政主管部门及各责任主体共同进行实体检查验收。
四、综合评述(结合初验收报告中实测、实量的结果进行评述)
1、我公司与承办单位、实施单位于2010年11月12日组织了
预验收,并对工程质量进行了实测,现将实测记录汇总如下:
(1)排涝渠局部垫层厚度未满足设计要求;
(2)局部压顶砂浆宽度不足;
(3)局部沟底存在起壳现象;
(4)局部沟帮抹面及勾缝存在遗漏;
(5)白龙乡人工种皇竹草后续管理不到位;
(6)局部棚圈粪池水泥砂浆抹面不到位;
(7)局部坡改梯石埂砂浆压顶不到位;
(8)局部机耕道填土不够;
(9)局部防火带存在杂草;
(10)个别护林碑、牌存在破损现象。
(11)针对上述存在问题与不足,各实施单位已按规范要求逐项整改
落实完善。
2、根据施工(实施)单位提交的报验申请,结合现场实测、实量和
资料复查结果,该工程蓄水池(水窖)、棚圈建设结构安全,满足使
用功能;草地建设面积及成活率满足设计要求;封山育林面积符合设
计要求,碑牌较为完善做到六有;经济林建设:面积、株行距、成活
率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排捞渠截面符合设计、满足功能要求;机耕
道建设满足设计及使用功能。各单体工程质保及自检资料较为完整、
齐全。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及各专业标准,
结合现场实测、实量及资料复查结果:该工程评定为合格。
五、附件-----《工程初验收报告》及内容:
(1)监理、承办、实施单位初验组成人员及分工表;(2)实测、实
量记录表;(3)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记录表;(4)工程初验整改意见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