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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材料

发布时间:2020-03-02 22:45:2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树立新标准实现新跨越

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近年来,林甸县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目标,以“双创一争”活动为载体,以组织建设为基础,教育培训为手段,规范管理为重点,抬高新起点,树立新标准,努力实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新跨越,致力建设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五突出”,实现了“五化”的工作目标。

一、突出完善体系,实现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网络化。按照“带好队伍必先建好班子”的原则,强化纪委班子建设,实行书记负总责,常委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坚持民主集中制,日常小事由书记会决定,重大事项必须由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公正决策。同时,积极整合优化纪检监察力量和资源,以县纪委监察局为核心,按照“有党委就有纪委、有党组就有纪检组、有党支部就有纪检委员、有自然屯就有监督员”的要求,完善配齐了37个基层纪委(纪检组)机构和人员,设立了3个派驻中心乡(镇)纪检监察室,并在8个乡镇增设了专职纪委副书记和纪委委员。同时,结合村两委换届,在全县83个村选配了村党支部纪检委员,并聘请了100名村廉政监督员,进一步健全了县、乡(镇)、村三级纪检监察队伍网络体系。

二、突出准入任用,实现纪检监察干部选拔标准化。建立了资格准入制度,高标准设定纪检监察干部入口条件。在选 1

拔标准上,人选必须达到政治可靠、人品优良的要求,学历在本科以上,所学专业为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法律、财会、经管、中文等,年龄在35岁以下,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这样既保证了人选过硬的政治、文化素质,又保证了其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干部形象。在选拔程序上,先由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初步人选,纪委、组织部联合考察,经纪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近两年先后选拔了8名政治可靠、年富力强、专业对口、事业心强的干部同志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他们在新的岗位,都很快地进入了工作角色,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长,担当起重要工作任务。目前,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均已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其中经管、法律、财会专业占80%,党政管理及其相关专业占20%,中青年干部占85%以上。

三、突出教育培训,实现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专业化。将教育培训作为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抓好抓实。一是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种调训活动,使其系统学习业务知识、时事政治、政策理论、文件精神等内容,提高综合素质。近两年,在工作任务繁重、机关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共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省市调训15人次,达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二是规划安排新任职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参加省委、市委、县委党校培训,使其接受革命宗旨、领导科学、法纪条规等方面的教育,为做好为民、务实、清廉领导干部做好准备。三是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突出纪检监察业务、法律知识的学习,每年都要组织自办纪检监

察干部培训班。今年已办班2期,重点强化了中纪委“四个对”、省纪委“十禁止”、市纪委“三个一”的教育学习,培训纪检监察干部230人次。四是注重加强纪检干部锻炼,从有利于干部成长进步的角度出发,把握各种教育锻炼机会,让年轻干部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增长才干,先后派出4名纪委机关干部到乡镇挂职或承担包村任务。通过多渠道的教育培训,使纪检监察干部达到了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

四、突出轮岗使用,实现纪检监察干部交流经常化。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内部活力和调动工作积极性出发,突出干部的交流和使用工作。制定了《纪检监察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明确内部轮岗、外部交流的干部使用渠道。提出纪检监察干部在同一岗位3年必须轮岗,从事纪检监察工作10年没有提拔必须交流的要求,这样,既有利于干部的全面发展,又有利于干部的成长进步。三年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调整交流干部38人次,其中县纪委内部轮岗12人,委直与派驻机构轮岗5人,提拔14人,重用8人。有2名县纪委班子成员交流到县直部门任主要领导,1名科室主任交流到政法系统任纪检组长,有2名乡镇纪委书记提拔到政府任主要领导、2名到党群组织任负责人。

五、突出机制建设,实现纪检监察干部管理规范化。树立“打铁先得自身硬”、“正人先正已”的观念,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规范化管理。一是抓管理理念创新。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双创一争”主题实践活动,结合林甸实际,提出了机关

建设创“六型”(和谐型、务实型、创新型、自律型、服务型、学习型)、纪检干部做“六者”(捍卫者、实践者、保驾者、示范者、先行者、保护者)、工作成效求“六新”(新进展、新作为、新思路、新举措、新要求、新成效)的目标,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生活中要处理好彰显个性与互相包容、实现自我与维护大局、活泼舒畅与严谨自律、全面履职与重点突破、各负其责与互相配合、统一意志与积极能动、审慎稳妥与敢闯敢干、坚持学习与勤奋工作、坚持原则与适度灵活、内部和谐与外部认可十个方面关系,围绕“六个自我”(自我武装、自我警示、自我陶冶、自我约束、自我提醒、自我完善),不断提升纪检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省纪委《关于加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若干意见》实施后,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认真学习传达,全体干部按照省纪委的要求,大兴“三风”、严守“十令”,力求“三实”、务诫“四不”,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二是抓监督措施创新。为解决谁来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实行了内部监督制。建立了由县委、纪委、组织部、人事局、机关党委、信访办领导及各战线上的纪委委员组成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律监督领导组织,成立了由纪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内部监督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内部监督的日常工作。明确了工作小组职责范围,制定了工作规章,工作小组定期向领导组织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领导组织每年向纪委常委会汇报一年来内部监督工作的有关情况,形成良性的自我约束机制。自

监督小组成立以来,接待群众来访8人次,调查处理群众反映办案“不公”问题1起,澄清了群众误解。实行开门纳谏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巡视员(行风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信,公布内部监督电话,设立举报信箱,从多个层面征求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通过调查问卷、走访及上门纳谏等形式,向社会各界收集了7个方面共38条建议和意见,并做了认真的研究和落实;实行警示谈话制,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定期与基层纪检干部进行警示谈话,对个别苗头性问题随时谈话纠正,如发现不适宜从事纪检工作的干部要坚决予以调整。三是抓落实方法创新。实行督促检查制,县纪委对基层纪委(纪检组)、派驻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人及干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重点帮促,对重要信访批件的办理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定期或不定期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遵规守纪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查访、回访和巡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实行绩效考核制,县纪委明确细化基层纪委(纪检组)、派驻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任务,并与“一把手”签订目标责任书,逐条量化计分,年终对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评议和量化考核,对没有达标的,由县纪委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因工作失职、失误受到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批评、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被查实,调离纪检监察队伍。四是抓管理制度创新。

在完善《派驻乡镇纪检监察室管理制度》、《文件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办案制度》、《学习制度》、《工作纪实制度》等16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实行了请示报告制,要求乡镇和县直部门纪检监察组织、派驻纪检监察室每半年向县纪委报告工作情况,县纪委机关干部完成任务后,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情况,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通过完善创新各项制度,形成完整的规范体系,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工作、作风、生活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形成了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的工作格局。

通过“五个突出”,林甸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干部作风明显转变,素质进一步提高,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呈现出“风正气顺心齐、为民务实清廉、想干会干干好”的良好风气,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几年来,县纪委先后被市委、市纪委授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先进单位、办案先进单位、“双创一争”主题实践活动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5名纪检监察干部分别被评为省、市“双创一争”主题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和“党的忠诚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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