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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

发布时间:2020-03-01 18:33:5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 武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武汉市总工会 文件 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 武汉市妇女联合会

武文明办[2009] 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第二届湖北省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及第二届 武汉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

1 布实施8周年。为集中展示我市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展,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中央、湖北省文明委决定在今年分别评选表彰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和第二届湖北省道德模范。市文明委决定同期开展第二届“武汉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候选人从全市各区、各部门推荐的全国和湖北省道德模范候选人中产生。为做好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和学习身边的道德典型,在全省形成崇尚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宣传道德模范和争做道德模范的热潮,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文明和谐社会氛围,为武汉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推荐标准及类别

1、推荐范围。凡符合全国道德模范参评标准的在我市生活、工作或学习的中国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被推荐为全国和湖北省道德模范人选。已经当选为上届全国道德模范的本 2 届不再推荐评选,上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可参加本届评选。

2、参评标准。全国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3、推荐类别。全国道德模范分五类,推荐时必须按照以下五个类别对应推荐,每个候选人只参加其中一个奖项的评选。我市每类可推荐2名候选人。

全国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全国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全国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全国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全国孝老爱亲模范: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三、实施步骤 (一)成立组织机构

5月5日,成立全市推荐评选全国道德模范活动组委会,组委会由市委宣传部分管部长任主任,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

3 妇联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综合处。组委会下设推荐评选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代表组成,负责审核参评资格,投票确定推荐上报全国和湖北省道德模范人选。

(二)发动群众推荐

1、5月6日,市活动组委会在长江日报、武汉晚报、武汉晨报、武汉电视台、长江网、武汉文明网刊播《关于评选推荐全国道德模范的公告》,明确评选表彰工作要求、群众推荐途径和办法,启动评选推荐工作。

2、5月6日,各区成立活动组委会及办公室。各区组委会办公室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推荐的专用电子邮箱和收信地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组织和接受广大群众和单位推荐候选人的工作。群众既可以通过网络推荐,也可以写信推荐,既可向所在区活动组委会推荐人选,也可直接向市活动组委会推荐人选(电子邮箱:82402961@163.com,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42号市文明办综合处,邮编:430010)。群众直接向市活动组委会推荐截止日期为5月10日。各区群众直接向市活动组委会推荐的人选,由市活动组委会全部反馈给被推荐人所在区组委会筛选。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可以向市文明办推荐本行业、本系统基层涌现出来的道德先进人物(推荐截止日期为5月14日)。各区推荐人选按每个类别不超过2名,五类总名额合计不超过10名;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推荐总名额不超过2名。

3、5月中上旬,制定我市推荐评选全国道德模范宣传工作方案。长江日报、武汉晚报、武汉晨报、武汉电视台、长江网、武汉文明网等媒体和各区主要新闻媒体紧密配合推荐工作,开辟“我身边的道德模范”为主题的专栏,对近年来各地涌现的道德建设先进典型和群众推荐的身边好人集中进行宣传报道。

(三)审核公示上报

各区活动组委会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将候选人征求本人单位或所在城乡社区意见,同时征求当地相关部门意见(如计划生育、基层公安机关等,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部门的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经各区文明委审定。每个推荐人选需按类别分别填报“全国助人为乐模范推荐表”、“全国见义勇为模范推荐表”、“全国诚实守信模范推荐表”,“全国敬业奉献模范推荐表”和“全国孝老爱亲模范推荐表”(表样见武汉文明网,自行下载),每人另附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材料要求事实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主题突出,文字简炼),附一寸免冠彩照3张。同时,各区要填写“区推荐全国道德模范汇总表”(表样见武汉文明网,自行下载),并加盖区文明办公章。各区于2009年5月15日前将个人推荐表、事迹材料(3000字)、相片、区汇总表(需盖章)及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复印件上报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个人推荐表、事迹材料及照片电子版发送市组委会办公室邮箱。

5 5月16日市活动组委会对各区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筛选,并召开推荐评审会,确定我市推荐上报的候选人。报市文明委审定,于5月19日前推荐上报湖北省组委会。

(四)组织群众投票

1、6月中旬至7月中旬,全国活动组委会将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等媒体和中国文明网、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光明网、央视网、中国青年网、中国广播网、中国军网、中工网、中国妇女网等新闻网站上刊登,面向全国公示,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接受群众投票。中央电视台每天黄金时间滚动展播候选人事迹,同时运用报纸、广播、互联网、手机报等多种媒体和方式,发布道德模范候选人事迹短讯和评选、学习道德模范的新闻,动员群众广泛参与。“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选票及投票规则将刊登在上述报纸和网站上,并将开通手机投票方式,群众可在填写报纸选票、网络选票和手机投票三种方式中任取一种方式投票,但不能重复投票(无论以何种方式投票,都必须填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保证选票真实有效)。

2、6月中旬开始,各区、各部门制定组织群众参与投票的方案(并上报市活动组委会),广泛发动机关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大中小学生、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投票评选。长江日报、武汉晚报、武汉晨报、武汉电视台、长江网、武汉文明网等媒体和各区主要新闻媒体加大道德模范新闻宣传报道力度,发动我市群众参与投票,并及

6 时报道各区、各部门组织投票进展情况。市活动组委会将密切关注各区、各部门组织群众参与投票的情况,并以一定形式通报各区参与投票的人数。

(五)表彰奖励

1、表彰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全国活动组委会将公众支持率(群众投票)按照60%与评委支持率(全国评选委员会投票)按照40%的比重相加,计算每位候选人的总支持率,据此由高到低列出每位候选人在各类全国道德模范人选中的顺序,确立50名表彰名单。8月下旬,印发《关于表彰第二届全国遣德模范的决定》,9月中旬,党和国家领导人会见全国道德模范,中央电视台隆重举行颁奖仪式。

2、表彰第二届湖北省道德模范。在推荐给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10名候选人名单确定后,湖北省将评选表彰10名第二届湖北省道德模范和若干名提名奖(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直接评为第二届湖北省道德模范;第一届湖北省道德模范本届不重复表彰,如被推荐为我省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空出的名额由评审委员会评选产生;第一届湖北省道德模范提名奖可参加本届湖北省道德模范评选)。适时举行全省道德模范颁奖晚会,隆重表彰第二届全省道德模范。

3、表彰第二届武汉市道德模范。第二届武汉市道德模范的评选表彰工作将比照第二届湖北省道德模范的评选表彰工作进行(第二届全国、全省道德模范候选人直接评为第二届武汉市道德模范;

7 第一届武汉市道德模范本届不重复表彰,如被推荐为我市第二届全国、全省道德模范候选人,空出的名额由武汉市评审委员会评选产生)。适时公示后,隆重表彰第二届全市道德模范。

(六)大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长江日报、武汉晚报、武汉晨报、武汉电视台、长江网、武汉文明网和各区主要媒体要对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各个阶段的工作和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进行大力宣传,努力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1、新闻宣传。市直各新闻媒体和各区主要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评选表彰办法、推荐条件、程序等,发动群众参与;及时报道评选表彰活动的进展情况。宣传展示道德建设的成效、经验,适时配发评论,增强评选表彰活动的思想内涵;组织各类大众传媒的采编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发现和宣传新的道德建设先进人物;采访报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对此项活动的积极评价,加强舆论引导。

2、网络宣传。长江网和武汉文明网要充分发挥作用,精心组织好网上宣传活动。各区、各部门要协调本地本系统重点新闻网站、政府门户网站在首页醒目位置开设“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专栏,采取图片、文字、音频、视频等方式,宣传评选表彰办法、推荐条件、程序。

3、手机信息宣传。各区组委会与通讯管理部门和电信、移动、联通等公司协商将本区道德模范候选人的事迹和全国、全省道德模

8 范评选表彰的简明新闻纳入当地手机报内容,制作成手机短信,及时向广大手机用户发送并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全国、全省道德模范投票活动。

4、公益广告宣传。各区要以推荐的全国、全省道德模范候选人为原型,在当地媒体制作刊播一批公益广告。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重在推动工作。各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做好推荐工作,切实把本区最具代表性、示范性和最感人的道德先进人物推荐上来,充分展示我市公民道德建设成果;切实把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有效途径,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作为“文明武汉”建设的重要载体,使组织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过程变成各区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做好推荐工作,逾期视为弃权。

2、坚持面向基层,重在发动群众参与。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在评选、推荐、公示、投票等环节,充分发动群众。要立足社区、企业、村镇、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3、加大宣传力度,重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把宣传贯穿评选推荐活动始终,把评选推荐同“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结

9 合起来,同当前全市正在开展的“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的进展和经验,大力宣传广大人民群众良好的精神风貌,大力宣传群众身边的道德楷模的先进事迹和思想,在社会上形成追求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要把推荐、学习、宣传道德模范作为各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考核各类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依据,推进道德模范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道德楷模的激励、引导和示范作用,运用典型力量,抓好示范引导,注重推广实践,使道德模范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

4、完善激励机制,重在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各区、各部门要在做好全国、全省、全市道德模范推荐工作的同时,大力表彰一批本区、本部门的道德模范先进人物。积极做好对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慰问和帮扶工作,要结合实际提出行之有效的具体帮扶办法和机制,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道德模范的关爱,充分体现道德模范享有崇高社会地位、广受社会尊崇。

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事迹材料

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致敬辞

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致敬辞

道德的力量: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颁奖词

全国道德模范

全国道德模范

全国道德模范

全国道德模范

合肥市第二届道德模范名单

第二届十大道德模范颁奖词

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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