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小学校本培训奖惩措施
为了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提高培训实效,使校本培训工作在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方面切实发挥作用,特制定以下培训考核制度: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第一负责人,教导主任和骨干教师参加的校本培训考核小组。小组成员认真组织培训,并严格要求进行考核。
二、学校在职教师必须人人参加培训,保证出勤,出勤不足者将影响考核。培训形式、培训内容、培训要求、起止时间、学时计算、考核办法等根据学校具体情况每学期制定计划由学校批准后执行。
三、培训中老师要认真听、认真记,同时加强自学,积极参加每次集中学习、读书研讨等活动。学校定期、不定期抽查教师学习笔记,考核时将学习态度作为成绩参考。
四、教师应依据个人发展指标有自学计划,按时完成任务,并填写培训学分登记表,由学校领导小组审批、认定、考核。
五、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教学研究和培训,鼓励教师树立终身教育思想,倡导学习型组织的建立,提倡教师将学习、反思与实践有机结合,特规定如下:
1、对在各级教学比武中取得好成绩和各级公开课中提供课或进行经研究交流者成绩为满分。
2、在学校出公开课、研究课、示范课效果好的培训成绩为满分。
3、教研组长履行职责,积极带领教师参加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效果好的培训成绩为满分,教师积极参加校本教研写论文、写反思,档案整理规范的培训成绩为满分。
4、自觉坚持使用普通话、书写规范字,及时完成书法练习的为满分。
5、积极对教学实践进行反思,撰写教学论文、案例等获得县级以上奖项的培训成绩为满分。
6、认真参加信息技术培训,坚持使用信息技术或其它电化教学手段辅助的教学的为满分。
7、积极参加读书活动,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科研,除完成学校任务,所撰写的论文、案例、反思、随笔等获得发表的培训成绩为满分。
六、学校将校本培训成绩记入教师《学分登记》,考核成绩与教师学期工作量化和绩效工资挂钩,并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
七、校本培训不合格者,需要认真补课,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