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应提供材料
1、软件名称: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全称。
2、分类号:按照国家标准GB/T13702和GB/4754中的代码确定的分类编号。
3、版本号: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版本号,版本号高于1.0的需说明其版本号的改进原因、改进过程和改进后的效果。
4、开发完成日期:指软件开发者将该软件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的日期。
5、首次发表日期:指著作权人首次将该软件公之于众的日期。发表是指以赠送、销售、发布和展示等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未发表的软件不填此栏。
6、软件用途和技术特点(需说明以下几点):
(1) 软件的适用行业和用途;
(2) 软件的开发和运行的硬件环境(机型及CPU)、软件环境(操作系统、支持软件的名称
及版本号);
a.硬件环境:指开发和运行登记软件的计算机硬件和专用设备;
b.软件环境:指开发和运行登记软件的操作系统、支持软件的名称及版本号;
c.编程工具(软件的编程语言)及版本号:指编写登记软件的编程工具,如:VC 6.0,VB 6.0 ;
d.源程序量(条数):指登记软件的源程序的总行数或者总条数;
e.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简短明确阐述软件的创作目的、主要功能、用途和技术特点。说明字数限于500字之内。
(3) 软件的另售价或者报价。
7、源程序(使用计算机语言编写的指令或者语句序列)按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30页全部提交)。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结束页除外)。
8、文档(如:用户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按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每页不少于30行(结束页除外)。
注:源程序和文档应在页眉上标注相应的软件名称和版本号,右上角应标注页码,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源程序和文档中所有出现的姓名或名称均必须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提供的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完全一致。
9、申请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的需盖公章)
10、签署申请书最后一页及代理委托书。
11、申请人为个人时,须签署“非职务软件开发保证书”。
注:上述的第
10、11项我司将提供版本由其申请人签署。
(申请人为法人,需加盖法人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则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