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协议书
甲方:
公司注册地:
乙方:
公司注册地: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产品、甲方对乙方进行培训和指导具体事宜达成共识,双方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授予乙方使用其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资产及产品,从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招投标业务和经营活动,并对乙方提供投标书中的相关产品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质量体系认证和环境质量体系认证书)。
二、甲方对乙方提供以下经营指导及技术支持内容并遵守以下约定: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切有关照明亮化工程的必要技术及经营知识
支持;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对乙方进行不间断的技术及经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人员
培训、信息服务、经营指导、营销支持;
3、甲方应允许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技术培训、信息交流、各种会议等活动;
4、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将涉及乙方商业秘密的资料泄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投标书内容、报价、乙方需要甲方配合指导的效果图)。
三、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对甲方产品进行优先推荐使用并遵守以下约定:
1、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授予的权限转让给他人;
2、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商业形象,不得有损害甲方公司形象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
终止本协议;
3、乙方在甲方履行协议支持乙方并完成前期培训后,乙方承接的照明亮化工程应优先
推荐用甲方的产品(工程方指定品牌的除外),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
4、乙方应积极支持甲方的培训工作,尊重培训人员并严格遵守培训要求;
5、乙方承接的照明亮化工程,需甲方进行设计、工程等方面支持时,应提前提出申
请。
6、乙方在接受甲方运营指导期间,在协议期内甲方派遣管理人员进入乙方及下属各
分部检查指导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
7、乙方所有以甲方公司名义发生的一切经营行为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因
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赔偿甲方。
四、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事业的愿望,友好协商解决;协议的变更,需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协议附件:
甲方供货合同样本、产品质量保证书、协议双方均需向对方提交一份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有效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电话、地址、户名、开户行、账号等)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