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出具诊断证明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05:37:5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出具诊断证明、病休证明的规定

一、门诊医师要严格按照病情开写诊断、病休证明,并将其记录于病历。严禁开人情假条。急诊患者的病休证明一般不得超过3天。

二、证明盖章时须持就诊卡(或病历)在假期时间内有效,过期不予盖章,一般不补开病休证明。

三、凡属诊断证明(新农合慢性疾病等),须身份识别和病历及检查资料,由本院指定的专业医师开写,方可盖章。

四、健康查体者,由门诊部体检办公室办理体检手续。

五、须转外院诊疗者,由专业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填写转诊病历,门诊部登记盖章。住院患者由医教科审核盖章,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六、复工、复学证明,须持本单位建议复工、复学介绍信,经本院临床医师检查认可后,出具证明。

七、门诊医师不得开写外购药品证明。如有缺药,可与配送中心联系或用其他药品代替。

八、非门诊医师开写的病休证明和病情诊断,不予盖章。

出具诊断证明

出具诊断证明

出具诊断证明

出具病休证明制度

出具医疗证明制度

开具诊断证明制度

诊断证明有关制度

开具诊断证明制度

出具疾病诊断、休息证明制度

出具证明

出具诊断证明制度
《出具诊断证明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