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采购补充协议
甲方:毕节学院
乙方:贵阳呈现木业有限公司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俞恩梅特殊教育服务中心家具,现由于设计失误,需进行局部更改,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已签订的合同书的基础上,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变更要求:
1、三人间书桌及电视桌需整体移开20cm,留出窗帘盒位置。共计8间。
2、普通标间书桌及电视桌需整体移开墙面,留出窗帘位置,并应增加相应的板材及支架。共43间。
二、工程造价:
本次按照变更要求增加金额:包干价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包含运输、调试、税收等。
三、付款方式:
更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正式发票,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四、工期:
2010年12月10日之前全部施工完毕。
五、验收方式:
乙方施工完毕后,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组织相关人员验收。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分,乙方一份。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
年月
2乙方:(盖章)乙方代表: 日
《家具采购补充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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