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总工会召开集体合同和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
近日,长春市总工会召开了全市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动员全市各级工会组织代表广大职工群众与所在企、事业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合同,两个合同签订率要分别达到80%和85%,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要继续保持辖区内企业和职工两个全面覆盖。
今年,长春市总工会把全面推进市直属企、事业单位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做为全会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确保两个合同的签订目标按时完成,长春市总工会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劳动关系三方协调组织要加强对推进工作的领导,市总工会将建议市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合力推进。二是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强目标管理,分别落实责任,确保任务完成。三是加强指导员队伍培训力度。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会(工委)各产业工会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培训,培养一批懂业务、能协商、会谈判的骨干队伍,必要时可选派指导员协助企业工会开展工作。四是采取实名制考核。市总工会将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实名制录入的方式进行量化考核,并把是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做为企业或企业法人评先选优的重要考核条件之一。五是培育选树示范单位。将在每个产业分别培育选树5-10个基层企、事业单位做为示范单位,特别是做好国企、跨国跨省跨地区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工作,不断总结先进经验,推广好的做法,保质保量完成“两个合同”签订工作的目标任务。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工委)和各产业工会的负责同志参加了推进会,会上还表彰了2010年度全市创建活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市人大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冯占祥参加了推进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长春市总工会 苑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