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 化 县 地 税 局
关于农村建房税收管理工作整改情况的汇报 市局:
为了落实2011年5月10日市局召开的沾化县农村建房税收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规范农村建房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沾化县地税局立即积极行动起来,于5月11日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查摆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重点研究了下一步的整改措施。要求各征收分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的条例、法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汇报,要取得理解,获得支持,及时做好善后工作。现将这段时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1年5月11日—2011年5月31日工作情况
1、彻底停止依靠地方政府村镇建设服务机构代征建筑包工头税款的工作模式。
2、积极做好善后工作。针对部分乡镇存有未开票税款的情况,各征收分局由分局长带领工作人员,在乡镇相关同志的配合下,走街串户,实地考察房屋的建设情况。对于房屋主体已完工的,给建筑包工头及时开具完税证并亲自交至其手中,若此笔税款当时是由建房户代缴的,则要求包工头同时打一张与应纳税额一致的收到工程款收据给建房户。对于未建房的,将税款退还给建筑队,并由建筑队退还给建房
户。此项工作截止5月31日全县已全部完成。
二、下一步农村建房税收管理工作安排
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前提下,我们以省、市局的执法检查为契机,今后一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农村建筑业税收管理,有限预防执法风险,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1、要积极依靠政府领导,依托综合治税网络,及时获取各行政区域内的建房信息。
2、加强对建筑施工队伍的税收管理,掌握辖区内建筑施工队伍的数量,建立建筑施工队伍施工情况动态监控台帐,对于符合登记条件的,及时给予办理税务登记,纳入正常管理。
3、进一步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要通过12366热线、纳税辅导培训、发放明白纸、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和途径,针对建房户和建筑施工单位关心的税收问题,及时提供纳税辅导,切实提高农村建房户和建筑施工队伍的税收法律意识。
总之,对于前一段工作给市局带来的不利影响,我们感到深深的自责,但市局领导给予我们的批评和帮助,又使我们充满了强大的动力,我们今后一定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向领导汇报,绝不辜负各级领导的期盼。
沾化县地方税务局
201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