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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3:13:54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税收工作汇报

2011年税收工作汇报

2011年以来,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先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和全市地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一个中心”加强“两大意识”,突出“三个重点”,实现“四个提升”的总体工作思路,以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为载体,着力推进依法治税,大力加强纳税服务和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地税的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税费收入实现稳步增收,税收职能充分发挥

针对我县工业基础薄弱,税种单一,固定税源缺乏的现状,我们不给组织讲条件、不给自己找借口,迎难而上,一门心思谋发展,鼓足干劲抓收入。一是准确把握税源态势,加大征管力度,及时将全年税收任务科学分解到基层分局、税务所,落实到人头,让人人身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切实做到“户户有人管,事事有专人”,职责明晰、管理规范、协作高效、监控严密的两级征管责任区,同时按照《征管质量考核办法》,着重对征管质量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征管资料完整率、征管信息录入率五项指标进行了考核,实行月通报,季度考评,促进了征管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了税收收入的均衡入库;二是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的监控管理。结合实际,主要抓了金融业、建筑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采矿业等重点行业及年度纳税额在百万元以上重点税源大户的税收管理。截至目前,纳入重点监控的重点税源大户共入库各项收入3582万元,占全县地税总收入的78%,对全局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起到了有力的支撑作用;三是加强核 1

定征收,积极推行纳税评估工作。对帐证不健全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在不扩大范围,不违反程序,不擅自改变应税所得率的基础上,加强对两个所得税的核定征收管理。全年共核定户数2752户,核定税款410万元。同时完成了12万元以上个税自行申报12人,征收税款31.4万元,全县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20户,缴纳企业所得税175万元,个人所得税基础管理系统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也顺利推广运行;四是规范发票管理,以票控税工作力度加大。机具开票推行工作得到积极开展,网络在线发票系统运用推广顺利,目前我县已经有18户纳税人采用机具开票,实现税收约10余万元,有22户纳税人使用网络在线发票,并成功开票355张,开票金额达1452万元,实现税收50余万元;于此同时积极组织征管、稽查、公安联合对城区内餐饮、宾馆、娱乐等33家行业大户的发票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共检查核对定额发票14600余份、单机版机打发票129份、网络在线发票5份,收缴收款收据1本25份。对混用发票少申报税款、借用他人发票、以收款收据代替发票使用的3户纳税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纠正和查处,进一步促进了发票管理秩序;五是强化税务稽查,加大执法力度。以房地产、建筑安装、茶叶生产销售企业等为重点,大力开展税务稽查,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今年以来共查补入库税款及罚款280 余万元。同时,对拒不缴纳应缴税款的不法户,依法采取相关措施,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六是充分发挥综合治税优势,密切与财政、国税、工商、社保等综合治税成员单位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解决税收管理中出现的交叉和肓点,加强涉税信息交换比对工作,提高了税收政策执

行的协同性。同时,我局积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调减个体工商户税收负担。先后为县境内金融机构、国有企业、股份公司减免税款300余万元,减免个体户个人所得税100余万元。切实让纳税人感受到了国家还利于民、让富于民的惠民政策。

二、转变办税服务理念,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我局始终把坚持“为纳税人着想、服务纳税人”作为建立和谐征纳关系的纽带。我们具体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纳税服务工作,首先是树立“大服务”意识。让每位干部明白纳税服务是法定职责,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和“纳税人至尊”的服务理念,坚决摒弃纳税人是管理对象的片面认识。让纳税服务成为每一位税务干部的自觉行动,自觉的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每个涉税事项。二是加强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建设。 2011年我局克服经费困难筹资50余万元,对5个征收单位的办税服务大厅进行了全面改造,配备新的办公设备及办公电脑,并于九月份正式投入使用,为广大纳税人创造了良好的办税环境。三是推行“阳光办税”,提供特色办税服务。为提高办税效率,方便纳税人办事,我局开通了三辆“流动纳税服务车”,定期到各镇提供办税服务、税宣传收政策,有效解决了部分纳税人,办税难的实际问题,在全县各办税窗口积极推行延时、预约、提醒等特色服务,在各办税场所设置办税流程公开栏,办税咨询台,政策宣传台,纳税服务电子显示屏、服务评价器,对办税工作进行公开监督,亮牌服务;对一线办税人员的“仪表行为规范、语言行为规范、综合业务能力”进行培训;对办税工作开展事后总结,相互评议,每周开展一次“服务评议会”,积极评选“纳税服务明星”、“共产党员示范岗”;让纳税人“感受文明热情服务,缴纳阳光

税收”。不断提高税收征管和优质服务的工作水平。

三、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树立地税良好形象

今年,我局紧紧围绕干部职工的“思想、学习、作风、纪律和工作”五个方面进行了“五查五看十整顿”活动。具体讲:一是查思想,看是否奋发有为、勇于进取、乐于奉献、积极向上;二是查学习,看是否自觉主动学习、是否认真学习、是否经常学习,有无以工作忙为由放弃学习的现象,有无满足一知半解的现象,是否熟悉掌握本职工作岗位的业务知识和政策规定,是否了解地税全部工作的知识和相关业务;三是查作风,看是否清正廉洁、务实高效,是否为纳税人服好务;四是查纪律,看是否履职到位,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五是查工作,看是否忠于职守,勤奋敬业,开拓创新。在“五查五看”的基础上,集中整顿十个突出问题,整顿的具体内容是:一是集中整顿解决机关工作人员不遵守机关作息时间、迟到早退现象、工作时间随意外出办私事、有事不履行请假手续、不签或代签到等工作秩序涣散问题。二是集中整顿解决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等机关工作纪律松弛问题。三是集中整顿解决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作风漂浮,工作拖拉、萎靡不振,机关工作效率低下问题。四是集中整顿解决机关工作人员进取心不强、不深入研究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层面低,机关学习氛围不浓问题。五是集中整顿解决办税窗口工作人员,接待纳税人不够热情、服务态度差,机关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六是集中整顿解决机关单位室内外卫生不好、物品摆放零乱,机关环境卫生差问题。七是集中整顿解决机关单位工作制度不健全、执行力度不强,机关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八是集中整顿解决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

没有对外接待任务的情况下中午饮酒,影响机关形象的问题。九是集中整顿解决不厉行节约,铺张浪费的问题。十是集中解决不注意细节、礼仪、礼节等问题。要求每个干部针对以上十个方面认真找准自己的差距,找准自己的不足,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剖析思想根源,自觉接受领导和干部评议,积极提出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通过及时、有效整改,大大提高了干部职工的自律意识、责任意识,“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专业突出、勤政廉洁、纪律严明、充满活力”的地税队伍基本形成。

四、规范队伍管理,提升干部素养、增强队伍凝聚力 一是抓好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业务能力。以全省业务达标活动为契机,首先制定了培训计划,详细确定了每次培训的人员、内容、时间和责任单位,按时参加了省局组织的业务达标考试。今年二月份邀请了县政府领导、县纪委领导、县检察院领导前来培训讲课,加强了预防职务犯罪和政风行风教育。七月份县局组织了为期一周的全员业务培训。在全局上下再次掀起了发奋学习的热潮,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得到了提高。其次是围绕时政热点、理论重点等加大政治理论教育,全面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二是健全党支部建设,推进党务有效公开。今年,我局完成了县局机关、稽查局、直属分局、城郊所党支部换届工作,及时报批了办税服务厅党支部成立工作;有效推进了党务公开工作,及时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公开了党务公开目录,按时对干部群众公开党务公开目录规定内容,切实做到了队伍管理“公正、公平、公开”;三是推行人性化管理,体现人文关怀。切实关心干部职工的成长、生活,对年轻干部多给机会参加各类培训、学习、锻

炼,促进健康成长,积蓄发展后劲。对年龄偏大的干部妥当安排工作岗位,主动关心困难职工。对干部家里的“婚、丧、嫁、娶”、“工作调动、子女上学、就业”积极帮忙解决,让大家感受到集体的温暖。

五、勤政务实,扎实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 今年,全县地税系统围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这一主题,按照省、市活动要求,结合地税实际,进一步丰富了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拓展活动领域,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广泛参与,不断增强创先争优活动实效。一是在推动发展中创先争优,用带好队、收好税的实际行动体现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效。把切实履行好“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贯穿于创先争优活动的始终,确保税收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为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二是在促进转型中创先争优,用执行好税收政策的实际行动体现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效。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经济社会发展对地税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用好用足用活各项税收政策,积极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企业做大、做强助推加力;三是在创新管理中创先争优,用管好税源的实际行动体现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效。充分发挥信息管税作用,加强对重点税源和重点工程管理力度,做到“管到户、管到帐、管到票、管到货、管到款”,实现税收管理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四是在优化服务中创先争优,用服好务的实际行动体现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效。进一步规范服务制度和服务内容,深化“一厅式”服务,降低纳税人办税负担和成本;实行领导带班制、导税员引导办税制、不间断工作制、首问负责制等服务机制,增加预约服务、提醒服务、

延时服务等服务措施,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便利的服务,切实提高服务效率。

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再创佳绩 一是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制度落实,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落实“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努力提高全系统干部的工作认识,促进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五个一”工作制度及“领导干部亲力亲为十件事”的考核工作。同时加大监察部门力度,改进方式,不断提高督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今年我们对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审计,对机构改革新提拔及轮岗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在日常工作中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二是深化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根据实际制定廉政教育工作计划,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全系统政治思想教育和培训工作的总体规划和部署,积极倡导廉政文化建设进家庭、进机关活动,并在“七一”建党九十周年之际,面向全体干部讲廉政党课,大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气。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监察员网络,全面拓展社会监督。广泛开展“社会各界人士进地税”等主题活动,主动邀请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有关方面领导和纳税人代表视察、指导地税工作,今年还新聘请了36名政风行风特邀监督员和义务协税员,以开门纳谏的方法,诚恳虚心地听取和广泛征询大家对地税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的意见和建议,寻找薄弱环节,不定期进行回访,广泛收集和吸纳了对地税部门在政策宣传、纳税辅导、便民服务、解决征纳矛盾等方面提出的宝贵

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和解决。

七、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创建工作有成效 我局以税务工作岗位为平台,以文明执法、优化服务、敬业奉献为载体,大力弘扬地税文化精神。以“勤廉税官”为榜样,引导同志们励志奋进,形成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同时积极参加县委、政府组织的庆“三八”,庆“五一”,庆“五四”和建党90周年等各项庆典活动,充分展示地税风采,加大文明创建力度。认真总结文明创建的先进经验,站在新高度,谋划新发展。制定文明创建工作规划,采取多种创建措施,有条不紊地开展文明创建工作。

推荐第2篇:农村建房税收工作汇报

沾 化 县 地 税 局

关于农村建房税收管理工作整改情况的汇报 市局:

为了落实2011年5月10日市局召开的沾化县农村建房税收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规范农村建房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沾化县地税局立即积极行动起来,于5月11日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查摆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重点研究了下一步的整改措施。要求各征收分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的条例、法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汇报,要取得理解,获得支持,及时做好善后工作。现将这段时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1年5月11日—2011年5月31日工作情况

1、彻底停止依靠地方政府村镇建设服务机构代征建筑包工头税款的工作模式。

2、积极做好善后工作。针对部分乡镇存有未开票税款的情况,各征收分局由分局长带领工作人员,在乡镇相关同志的配合下,走街串户,实地考察房屋的建设情况。对于房屋主体已完工的,给建筑包工头及时开具完税证并亲自交至其手中,若此笔税款当时是由建房户代缴的,则要求包工头同时打一张与应纳税额一致的收到工程款收据给建房户。对于未建房的,将税款退还给建筑队,并由建筑队退还给建房

户。此项工作截止5月31日全县已全部完成。

二、下一步农村建房税收管理工作安排

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前提下,我们以省、市局的执法检查为契机,今后一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农村建筑业税收管理,有限预防执法风险,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1、要积极依靠政府领导,依托综合治税网络,及时获取各行政区域内的建房信息。

2、加强对建筑施工队伍的税收管理,掌握辖区内建筑施工队伍的数量,建立建筑施工队伍施工情况动态监控台帐,对于符合登记条件的,及时给予办理税务登记,纳入正常管理。

3、进一步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要通过12366热线、纳税辅导培训、发放明白纸、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和途径,针对建房户和建筑施工单位关心的税收问题,及时提供纳税辅导,切实提高农村建房户和建筑施工队伍的税收法律意识。

总之,对于前一段工作给市局带来的不利影响,我们感到深深的自责,但市局领导给予我们的批评和帮助,又使我们充满了强大的动力,我们今后一定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向领导汇报,绝不辜负各级领导的期盼。

沾化县地方税务局

2011年6月3日

推荐第3篇:地税税收自查工作汇报

地税四分局作为市国家高新区地税管理机构,面对近2万户纳税人,在开展评估、检查前,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税收自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主要做法

1、在开展纳税评估前,向纳税人发放“涉税风险提示”和“涉税风险提示表”。“涉税风险提示”和“涉税风险提示表”就是针对目前地税分管的税种,分税种认真梳理出纳税人在日常纳税申报中可能发生的涉税点,整理成“涉税风险提示”,再根据涉税风险提示内容设计成类似健康体检表式样的“涉税风险提示表”,把一个个涉税风险点逐一列示。并把整理出来的“涉税风险提示”和“涉税风险提示表”发放到纳税人手中,由纳税人对照自身的经营情况,分税种对照计算应纳税情况,以便于纳税人自我发现问题、进行自我整改。

2、在开展日常纳税检查前,进行第一次税收自查。由于分局管理的纳税人近2万户,而从事纳税检查人员只有6人,要想对近2万户纳税人检查一遍,按每人1年检查48户计算,时间要70年,这不太现实。那只有分行业,分重点、分区域、分税种开展税收自查。从4月开始,分局就开展了对房地产、建筑业行业、高收入行业、中介业、药品经销业等5大行业的自查辅导会,自查辅导会采用座谈、召开大会、上门辅导、网络交流、QQ群等多种形式开展。

3、根据第一次税收自查情况,开展税务约谈,进行第二次自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不断提高,但不可否认的现实是,少许纳税人抱着侥幸的心理,对税务机关开展的自查工作不配合,如果这种现象不加以制止话,势必会影响其他纳税人自查心理。四分局对申报的自查资料进行分析后,发现有的纳税人确实不认真自查。针对这些存在问题的纳税人,检查人员发出税务约谈检查通知书,以约谈形式对纳税人进行询问,让纳税人主动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再一次让纳税人进行自查。二次自查进一步减少了征纳之间的矛盾,降低了纳税人涉税风险,也大大提高了税务机关检查效率。目前,四分局已开展了对10户企业进行约谈。

4、启动税务稽查程序。针对纳税评估或经过2次自查后发现纳税人未按规定进行整改或有偷税线索的,正式启动税务稽查程序,对查补的税款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进行处罚,发挥稽查打击偷税的作用。

二、取得成绩

2、提高了工作效力、减少了征纳之间的矛盾。分局管理的纳税人近2万户,要想在1年之内对所有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检查,不但耗时、费力,而且效果不好。充分发挥税收自查,一方面纳税人经过第一次自查,第二次约谈后,对国家税收知识有了更深的认识,对税法的遵从也有了更进一步提高,避免了税务稽查后的涉税风险,减少了征纳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税务干部也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从事其他征管工作,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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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税收自查工作几点思考

随着生态经济区的建立,经济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地税税收管理员的人均管户也将逐步增多,管理精细化程度会越来越高,工作量将不断增加,以后工作就为今天所作,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不妨借鉴地税四分局税收自查模式,加以完善,运用到我省的税收工作中。

(一)建立统一的税收自查制度。

制定税收制度,以制度管税,这是做好税收工作的前提。从2004年到2007年,地方税务局尽管先后下发了3个自查文件,但使用范围小,仅适用税务稽查部门开展自查,而管理部门不能使用,也未规定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更未涉及税收自查的法律效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情况。

今年的刑法第二百零一条也将“偷税”罪修改为“逃避缴纳税款”罪,对属于初犯,经税务机关指出后积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履行了纳税义务,接受了行政处罚的,可不再作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可见法律上已经赋予了纳税人减轻或不予处罚处罚的法律地位,税收自查作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减轻或不予处罚处罚的服务,那么应该要得到全方面运用,税务稽查部门可以使用,税务管理部门也可以使用。

(二)规范税收自查程序

是否确定纳税评估、纳税检查的纳税人税收自查要分情况处理。确定纳税评估、纳税检查的纳税人,实行查前告知税收自查制,告知其税务检查程序、职权范围、检查内容和违法处理,自查时间等内容。自查问题留待纳税评估、纳税检查后一并定性处理。

不能确定是否列为纳税评估、纳税检查的纳税人,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税收自查,税务部门对其提供的自查相关资料及证据审核后,再确定是否重点检查,自查问题留待纳税评估、纳税检查后一并定性处理。

(三)加强税收自查的后续管理。

为促进纳税人全面、深入地开展税收自查,进一步检验纳税人税收自查质量,税务部门对已进行过税收自查的纳税人实施税务抽查。税务抽查可参照现行税务稽查案件程序进行,由税务稽查部门统一选取、确定抽查对象,再指派税务稽查人员凭税务检查通知书、检查证下户实施抽查。

推荐第4篇:税收责任区管理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区国税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国税征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追求质量的原则,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指导原则,以完善税收管理责任区制度建设,狠抓制度落实,加强巡管巡查,抓好简易评估,强化考核考评为抓手,以“五清、四度、一评、二查”为工作目标,使征管制度体系日趋健全,责任区管理步入正轨,征管质量和征管效率有了进一步提高,税收环境和税收秩序有了进一步改善。

一、以“五清”为目标,提高税收责任区管理质量。

税情清是税收管理责任区的首要职责,税情不清,税收管理责任区就抓不住重点,陷入盲人摸象的怪圈。××区国税局现有企业800户,管理责任区管理人员36人,人均管理22户。基于这个实际,××区国税局采取了人盯人的战术。

首先是合理分类,确定人盯人的重点目标。将800户企业划分为两类,一类为重点企业,一类为一般企业。重点企业按下列条件确定,总户数不得低于现有企业总数的20%。

1、企业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

2、年纳税在20万元以上的;

3、被认定为D类企业的一般纳税人;

4、上年度税收负担率连续3个月为零或连续三个月负申报的一般纳税人;

5、用废、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

6、分局确定的其他企业。

重点企业按月组织巡查,一般企业按季组织巡查。据计算,税收管理员每月对重点企业的巡查任务在4户左右,对一般企业的巡查任务在6户左右,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通过分类巡查,使税收管理员清晰了管理思路、掌握了税收管理的主动权,清理了“背街小巷”的管理死角,部分企业长期没有税务人员实施税收管理的现象得到了根除。

其次是依托《户籍管理手册》,确定人盯人的具体方法。《户籍管理手册》是税收管理责任区管理员采集纳税人信息的书面载体,既包括从征管软件、一户式中采集的纳税人基本登记信息、纳税申报、发票使用等,也包括税收管理员下户巡查采集的基本登记信息变动情况、申报稽核、物耗、能耗等信息。

再次是以“五清”为目标,确定人盯人的基本技能。五清即:管户及相应行业基本情况清,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资金运行状况清,纳税人申报纳税及欠税情况清,税人发票领购使用情况清,纳税人适用税收政策情况清。具体包括:

一、管户及相应行业基本情况清。即对责任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以上户、起征点以下户的数量、地址、经营范围、法人代表、办税人员、电话、分支机构、是否承包、承租经营等情况清;二是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资金运行状况清。即对企业生产工序、内部流程管理、主要原材料种类、产品种类、耗用的燃料、电力、运费指标、主要设备月生产能力、职工人数、工资、银行帐号、货币资金总额、应收、应付款项总额,设置的总账、明细账种类、核算水平、四小票管理巡查等情况清;三是纳税人申报纳税及欠税情况清。即对责任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以上户当期、历史同期申报税款、税收负担率、欠税数额、认证税额、抄税金额、停歇业等情况清;四是纳税人发票领购使用情况清。即对纳税人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保管措施、填开人员、填开质量、填开金额、缴销时间等情况清;五是纳税人适用税收政策情况清。即对责任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以上户适用的税种、税目、税率、优惠政策、信誉等级、税务违法行为处理等情况清;

二、以“四度”为目标,强化税收责任区考核。

强化税收责任区考核,是税收责任区工作质量得到提高的保证。如何考核、考核什么,是税收责任区考核的关键。××区局出台了围绕贯彻落实上级税收管理员制度、税收管理员“五清”为基本内容,“四度”为目标的考核办法。“四度”为目标,即:户籍管理的广度,税源管理深度,进机信息准确度和纳税人满意度。

考核内容分扣分和加分两部分内容。扣分内容主要包括:

1、达到“五清”工作目标。

2、依照规定,对纳税人分别实施全面监控、综合监控和重点监控。

3、未经批准,税收管理员直接承办征收税款、审核减免缓税、进行涉税处罚等事务的。

4、未按规定做好交办、日常管理、巡查和日常检查工作的。

5、未按规定填写《户籍管理手册》的。

6、未按规定开展日常评估分析的,对应移送纳税评估或税务稽查而未移送的。

7、对经核实与征管软件中电子信息不符的信息,凡未按规定填写《××区国税局异常信息传递单》反馈给相关岗位进行维护或作相应处理的。

8、机内信息与纳税人实际信息不一致,且已经超出法定变更期限的;

9、纳税人满意程度;

10、未依照纳税评估与税收管理员工作联系制度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了解的情况反馈给纳税评估部门的;

11、

》。检查内容包括:发票核查;注销户的税收清算、检查;申报纳税异常户的实地核查;调查核实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企业纳税情况的全面检查。

今年以来,专项稽查案件47户,补税64万元,罚款35万元,加收滞纳金15.3万元;日常检查316户,补税121万元,罚款63万元,加收滞纳金6.3万元。

推荐第5篇:税收法制员工作汇报

税收法制员工作汇报

税收法制员工作汇报2007-02-02 21:55:

21自税收法制员工作制度全面推开以来,我局按省局《关于全面推行税收法制员工作制度的意见》精神,充分考虑到淮南地域上东西跨度大、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在全面落实省局统一部署、充分汲取兄弟地市法制员工作好做法的基础上,根据我们的实际,对法制员工作做了一系列安排,开展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止今年月份,共审核各种具体行政行为户次,发现错误并纠正户次,审增税款万元,审减税款万元。通过基层法制员的审核把关作用,既防止了国家税款的流失,又切实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法制员对重点执法环节进行事中监督效果明显。同时应该看到在法制员制度在实施

的一年多时间里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下面我为各位领导作简要汇报。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为法制员工作制度的全面开展打下夯实基础。

法制员工作制度开展尹始,局领导对此就高度重视,把该制度作为促进地税法制工作上台阶的重要工作来抓。一把手亲自督促法制员制度的贯彻落实,多次指出:法制员工作对于完善内部执法监督、规范执法意义重大,要将其作为税务法制工作取得新突破的“抓手”,在这项工作上一定要有创新、起实效。并就该制度的落实召开局长办公会讨论研究落实方案。

经过慎重研究,根据我市地缘广大、税源分散、税收战线较长,法制员的工作任务比较繁重的实际情况,在法制员配备上,要求每个分局都要成立法制小组,各法制小组由市局选聘数名素质高的同志构成,各分局副局长担任法制小组组长,具体负责法制小组工作的开展。为此,市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了

统一选拔税收法制员考试,考试采取分局推荐、闭卷考试、差额选拔的方式进行,尽可能的将各分局法律素质高、业务水平高的同志吸收到法制员队伍中来。县局、分局广大税干积极报名参加考试,各分局共选拔推荐了多名同志参加市局的统一考试。××年月份由市局法规科会同人教、监察科共同出卷、监考,通过考试,市区分局共选拔出名税收法制员,按分局成立了个法制小组,并发文给予了确认,凤台县也根据需要选拔了名法制员。结合我局已经建立的执法检查人才库名执法检查人员,我局的税收法制队伍初步成熟起来,为法制员工作的全面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制度健全,规程明确是法制员工作制度起到实效的关键。

为了保证税收法制员工作制度能够顺利开展,在队伍建设基本到位以后,市局先后组织了两次全市税收法制员会议暨培训会议,强化对法制员工作的指导,会议组织大家学习了省局的两个文

件,即《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收法制员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税收法制工作制度的通知》,让大家初步了解了税收法制员干哪些事、怎么去干。

税收法制员制度能否切实落实、能否顺利开展,有无一套完善的制度是关键。我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税收法制员制度的意见》、《淮南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法制员工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淮南市地税局税收法制员考核暂行办法》等,对法制员的选任、岗位变动、工作职责、工作制度以及考核奖惩进行了规定,进一步落实、完善税收法制员工作制度,确保法制员在工作中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通过制定《淮南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法制员工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我局法制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办法》规定了法制员的对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审查会签、重大案件审理、执法检查、税法宣传、审核把关程序等,明确了法

制员所从事工作与征管工作的衔接等;通过制定《淮南市地税局税收法制员考核暂行办法》明确了法制员的责任、权利、考核程序,同时也明确对法制员的物质奖励,极大调动了法制员的工作积极性。

在市局各项制度的统一框架下,各分局也纷纷根据自己的情况制订了本单位的法制员制度,如稽查局根据自己的情况制订了法制员例会制度:规定法制小组定期召开法制例会,定期对本单位法制小组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筹划。

三、严格考核、奖勤罚懒是调动法制员工作积极性的重要保证。

法制工作高效运行另一保证是激励机制,我局基层法制员除了个分管副局长以外大都来自征管一线,本身就有繁重的征管工作,为了调动法制员工作积极性,奖勤罚懒,促使基层法制工作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我局根据《淮南市地税局法制员考核暂行办法》,每季对法制员举行一次考核,讫今为止,已

对法制员进行过两次全面考核。考核抽调征管、监察和基层税干组成考核组,每次确定不同的重点考核内容,采取交叉考核的办法对各分局的法制员工作情况进行了严格考核,并对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相应扣除个分局法制员的岗位酬金余元。通过考核,一方面分局之间法制员互帮互学、互取所长,达到了促进法制员工作的目的;另一方面也在法制员及其他税务执法人员中产生了很大震动,使大家认识到法制员制度的实施特别是法制员的审核把关作用将会在今后的税收征管中成为重要一环,不合格的执法行为会被法制员审核把关时退回,从而达到了促进税务执法行为全面规范化的目的。

四、处理好三个“关系”,确保法制员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处理好税收法制员工作与组织收入的关系。组织收入是税收工作的根本目标和任务,在组织收入工作中,一直沿用层层下达指令性税收任务的做

法,并将计划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税务机关工作的核心内容。在很大程度上,给税务机关和干部带来根据税收计划组织收入的观念,导致收入工作走入“计划征收”的误区,扭曲了组织收入与依法治税的关系。国家税务总局提出新时期治税思想是“法治、公平、文明、效率”,把“法治”摆在首位,由此可见税收法制在税收工作中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推进依法治税,落实在收入工作上就是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由此可见,税收法制和组织收入并不是相互矛盾的概念,相反,税收法制是组织收入的保证,税收法制与组织收入既相互依存,又相互贯通;税收法制是手段、是过程,组织收入是结果、是目的。为此,我们要求基层的税收法制员一要当好领导的助手和参谋,从法律的角度为领导围绕着组织收入这个中心出谋划策、建议把关;二要起到监督作用,监督我们的税收工作要完全建立在法律基础上,要依法征税,做到应收尽收、不溢不欠,决不允许为

了税收任务收“过头税”和有税不收,改按任务征税为依法征税,向堵塞税收征管漏洞要收入、向提高征管质量要收入。

二是处理好税收法制员工作与税收征管的关系。我们要求基层法制员要牢固树立独立征管又服务征管的理念,税收法制员工作制度是税收法制工作在基层税务机关的延伸,设置税收法制员的直接目的是对基层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进行规范和监督,而根本目的则是规范征管,实现依法治税。所以,我们税收法制员的工作要始终以为基层征管服务为宗旨,在坚持程序的前提下,尽量不加重一线征管人员的工作负担,尽量将税收法制员工作与日常税收征管工作结合起来,使法制员工作既要起到审核把关、促进规范执法的目的,又要符合行政效率原则,减少不必要的审核程序、审核环节、文书和资料传递。如对一些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涉税金额不大或适用简易程序的涉税案件,完全可以将审核手续简化。此外,法制员的监

督把关工作与征管工作又有很大区别,有其相对独立性,所有我们一再强调法制员在日常工作中既不能失位、更不能越位,不能将本应属于征管人员的工作大包大揽。

三是处理好税收法制员兼职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

市局县局首批确认的法制员,除了名分管副局长外,大部分都来自征管一线,本来手头就有许多工作,法制员制度的推行又给他们带来了更大的挑战,首先,由于我国法律体系还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每年都有大量新的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我们要求法制员同志不能放松法制学习,法制员的学法与普通税干不同,在对法的了解程度不能仅仅停留在“知道”的程度上,而是要达到精通的水平,我局《法制员工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也将学习制度列为一项重要制度,我认为,我们法制员同志不仅在小时之内要认真学好法,还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学法,至少应成为本单位的法

律专家。为提高法制员同志的法律水平,市局从去年起先后举办了三期全体税收法制员培训班,培训内容涉及法律基础理论、行政基本原理及行政程序法等。其次,法制员工作是一项细致、马虎不得的工作,这就给我们法制员的肩上增加了新的重担,不仅要做好原有的工作,还要更出色的完成新任务。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如何合理的分配自已的精力,如何将新的法制工作与原来作有效结合、共同推进,是我们下一步要探索的重要课题。

为迎接这次座谈会,月日,我局召开了部分法制员工作座谈会,收集来自一线的工作情况,通过座谈我们对法制员制度试行一年多所反映出的问题进行了收集整理和分析,并提出了改进意见如下:

一、关于基层法制员的配备。

去年省局《关于推行税收法制员工作制度的意见》规定一单位至少配备一个兼职税收法制员,我局的做法是各分

局都成立法制小组,法制小组人数按分局大小和所管户数多少从人到人不等。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法制员配备与机构设置不一致。机构改革后,我局大部分基层所撤销,取而代之的是各个征收组,各个征收组基本是负责原税务所的征管工作,税收法制员的数量还没有达到每个征收组一个,在工作中需要跨征收组进行审核把关,由于对情况的不了解,因此跨组审核时只能对执法行为的程序上进行审核,对执法行为实体上是否合法、合理审核难度大。其次,兼职税收法制员不利于工作的开展。法制员的基本要求是懂税收法律和征管业务,而这样的人员基本都是从事征管工作的,让这些同志兼任税收法制员势必造成他们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难以保证审核质量。第三,目前虽然按省局《意见》精神,我局法制小组的负责人由分局副职担任,但是分局副职往往不可能亲自进行工作,只是进行进行工作的分派,省

局《意见》所担忧的组织、协调不便的情况依然存在。法制小组中承担具体工作的税收法制员没有相应的行政级别,在工作中阻力很大,严格审核造成部分执法人员的不理解,进而引发了同志之间的个人矛盾,目前法制员工作的成效完全取决于本单位一把手的重视程度,一把手重视了,法制员工作开展顺利,一把手不重视,则该项工作往往是流于形式了。

要解决上述问题,我们觉得一是各分局成立法制办公室,至少设置一名法制办公室主任专职从事法制工作,组织指导本分局数名兼职法制员开展工作。对于法制办公室主任应给予相应的副科行政级别和经济待遇,为组织、协调法制员工作提供保证。另外,对于比较大的分局、税务所、征收组要做到每个单位一名兼职法制员,兼职法制员也要相对独立,做到具体执法和审核把关相分离。

二、竞争上岗及法制员待遇问题。

竞争上岗能够把业务技能高的同志选拔到法制员队伍中来,这是匆用置疑的,但是现在实际是全面的竞争上岗不现实,只能作到有限的竞争上岗。由于法制员的配备要和机构设置相适应,要求竞争的人员必须有一定的限制,否则可能会造成一个基层组、所法制员众多,另一个基层组、所无法制员的现象。

与竞争上岗、法制员的责任义务相对应,法制员的待遇应当适当提高。据了解各地市的法制员的补贴大都不高,与其工作责任义务不对应,不利于调动法制工作的积极性。以我局田家庵分局为例,该局共有户,每月的各种需要审核把关的执法行为上千件,而这些都由名法制员完成,这名法制员同时还有自己的工作,任务的繁重可想而知,每个月元的补助微不足道。可喜的是我们的法制员仍然按照市局“奖励起点低一点,工作起点高一点”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

三、制度本身存在问题及对策。

首先,一线法制员同志反映法制员

工作面过宽,具体表现在:一是省局规程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税务行政处罚案件由法制员制作《处罚决定书》,这一方面加大了法制员的工作量,使征管人员产生依赖思想;另一方面我们认为法制员主要是内部监督,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应越俎代疱代替征管人员处理案件;二是对限期改正行为的监督面过宽。《征管法》规定的限期改正行为有许多种,其中经常发生的就是对逾期未申报户的限改行为,以我局田家庵分局为例,每月逾期未申报户有几百户,法制员每月都要审核几百份相同的限改通知书并在上签字,我们觉得意义不大,因为对这种情况的限改处理已经程式化,基本没有主观因素在内,审核没有必要,还增加了法制员的工作量。

其次,由于税收法制员的工作面宽,相应的各种文书既多又杂,我们建议省局能尽快实现审核把关的电子化,全面推行执法监督软件,把法制员从繁重的文书制作工作中解放出来,把更多

的精力投入到提高审核质量上来。

第三,对法制员的责任追究不平衡。由于现实中观存在“岗位陷阶”,即承担工作任务多的执法一线人员承担的责任必然大,工作失误发生而被追究的可能性也就比一般人员高得多,这就造成一线人员不敢承担工作、积极性不高的现象。我们建议省局修订法制员工作制度时着重于奖励与追究的平衡性,充分调动法制员工作的积极性。

推荐第6篇:税收执法检查的工作汇报材料

今年以来,**分局坚持按照“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治税方针,把深化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作为推进依法治税的突破口,从确定执法标准入手,在执法检查上下功夫,把税收执法检查作为强化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不断加大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力度,使分局的执法检查工作迈上新台阶。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高度认识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几年来通过贯彻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使我们认识到:第一,在执法责任制中,落实岗位职责是基础,过错追究是保障,岗位职责标准化落实需要依靠执法监督来检验,过错责任追究需要依靠执法监督为前提,而税收执法检查是强化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它对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及时纠正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执法正确与规范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第二, 税收执法检查作为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既是对干部执法行为的监督,更是对干部的一种爱护。总之,自己查出的要比上级查出的好;税务部门内部查出的要比外部执法监督部门查出的好;自己查出来,立即加以改正,要比将来问题变成风险暴露出来要好。

二、制定检查标准 提升检查水平促进执法监督

(一)、构想检查标准 促使执法检查标准化

如何将执法检查这项工作开展地深入细致,全面、真实地反映分局的执法状况,一直是我们思考探索的问题。

综观历年来税务执法检查,无论是外部执法检查,还是内部执法检查,在形式上都是采取临时抽调检查人员,集中培训检查内容,均没有一个统一规范的执法检查标准做指导;在检查过程中往往是先检查出问题,再去寻找政策依据,直接影响了检查工作的效率;在检查的深度上依赖于检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对同一执法事项,不同检查人员检查的深度不一。

在对过去执法检查工作的认真分析、深刻反思的基础上,分局总结以往经验,决定在分局制定的《执法作业标准》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地探索与追求,制定《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以规范执法检查的行为,统一执法检查标准,改进执法检查的方法。同时,制定《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也是对《执法作业标准》的完善和补充,并能够起到对《执法作业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与监督作用。

(二)、制定《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的思路

《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是以完善执法责任制,提高执法检查水平为目标,以兼顾法治与效率为原则,以实用性、可操作性为特色制定的。《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的制定得到了市局政策法规处的关心和指导。

在《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制定上,我们选择重点内容作为试点,对常见的36个执法检查事项制定了标准,分别从政策依据、检查对象、检查方法、检查技巧等方面予以明确,统一对执法事项检查制定标准。

(三)《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的基本框架

《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分为二个组成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总则、一般准则、作业准则、报告准则、处理准则;第二部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作业指导,将执法事项按大类进行归类分为四大类,共计36个执法检查事项。包括税收政策法规类、税收征收管理类、税务稽查类、税收会计核算类。

各重点执法检查事项的内容包括政策依据、检查对象、检查要点、检查方法四个方面。

《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侧重执法检查制度、执法检查程序的制定,第二部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作业指导,以收集整理的大量政策依据作为首要内容,明确检查对象,列举检查要点,重点突出检查方法。在检查方法上充分考虑对各执法检查事项从纵向往深处检查,将各检查事项以逆向的思维寻找检查方法。对在省局高平台上办理的事项,明确了检查的具体模块和检查路径;对不在省局高平台上办理的事项,明确了检查应涉及的资料、台账和具体的考核依据。

例如,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检查,以往检查侧重正式认定中已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是否达到标准,检查方法以查看审批资料为主,是顺向思维的检查,不能查深查透。我们在制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检查标准时,结合当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审批程序(即各办税服务厅先受理、审批,主管税务机关再核查),将检查要点分为审批的检查要点、核查的检查要点。对审批的检查侧重于审批内容的检查,重点检查:(1)年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而不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未按一般纳税人征税的情况;(2)年审及正式认定中未达标企业的审批手续;(3)临时认定到期有无办理转正手续。对核查的检查侧重于核查程序、核查时限、核查内容的检查。检查方法充分利用省局征管软件中的相关数据(销售额)及“登记管理”模块中的“税务登记资料查询”、“一般纳税人认定查询”、“税种认定查询”、“申报信息查询”,明确了具体的检查路径。

(四)、执法检查标准的验证、完善

《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初步完稿后,分局领导决定将《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的制定与内部执法检查相结合,以达到运用《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指导执法检查,通过内部执法检查验证《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的双重目的。

为了能够更好地达到检查、验证的目的,这次内部执法检查一是在组织上做到了两个保证,即人员保证和时间保证。在每个检查组的人员配备上,充分考虑让编写人员参与并交叉检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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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税局上半年税收工作汇报

县地税局上半年税收工作汇报

县地税局上半年税收工作汇报

上半年,我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发展地税目标,进一步弘扬“爱税、实干、诚信、公正”的核心价值理念,深化“三好班子”建设,加快实施“五项系统工程”,大力营造“21”字的良好工作氛围,按照“一个确保,两个提升”的工作思路,在“好字优先”、“稳中求进”中严格管理,奋力拼搏,开拓进取,税收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为构建和谐发展的地税事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

上半年的税收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税费管征,继续保持各项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截至6月30日,全局共组织税收收入6417万元,完成市局年度任务9090万元的%,同比增收1849万元,增长%。其中;中央级税收收入712万元,完成市局年度任务1100万元的%,同比增收35万元,增长%;省级税收收入380万元,完成市局年度任务640万元的%,同比增收88万元,增长%;县级税收收入5325万元,完成市局年度任务7350万元的%,同比增收1726万元,增长%。

此外,教育费附加收入入库220万元,完成县政府年度计划400万元的55%;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41万元,同比增收481万元,增长%;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49万元,同比持平。

坚持组织收入工作方针不动摇。继续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坚持“着眼于壮大地方税收收入总量,着力于增强地方可支配财力”的收入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张昌平

副省长在全省地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省局提出的“建立健全收入的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扩大收入规模,优化收入结构,提高收入质量”的要求,千方百计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努力拓展地税事业的发展空间和税收政策的作为空间,实现了组织各项收入的又好又快发展。 加强对收入计划的预测分析。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形势和税收政策认真对税收收入情况进行总预测,上报收入建议数。在每月进行两次旬预测的同时,对收入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月份简要分析和季度详细分析,及时掌握经济、税源变化情况,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 全面完成土地使用税补征工作。高度重视土地使用税补差工作,对内召开全局动员会,提高认识,对外强化事前宣传,深入企业,开展详细调查,认真做好宣传、辅导、登记、比对、核定确认工作。从4月份开始,抽调部分业务骨干,组成11个小组开展这项工作,在建立比较完整的土地税台账的基础上,结合企业

所得税汇算辅导,对全县纳税人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检查,同时加大对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补征到位。截止5月31日,共补差万元。

认真做好企业所得税工作。成立企业所得税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新税法的宣传、培训及企业所得税汇算工作的领导。在加强业务学习的基础上,对外举办了4期新法培训班。为了能及时做好新旧税法的衔接,我们以“三抓四边”为要求,组织开展了所得税申报前的辅导检查,即“抓重点、抓薄弱、抓政策变化大的企业;边企业自行汇算、边税务辅导检查、边中介代理涉税鉴证、边组织申报入库”。抽调相关人员分组分户进行检查辅导,开展辅导检查现场练兵,确保了新税法的顺利执行到位,提高了企业所得税的季申报率,按时完成了企业所得税申报和征收方式的认定工作。

提前超额完成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任务。成立“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

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及时将个税自行申报任务分解落实。在辖区范围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个税宣传辅导,确定将硐矿业主,私营企业法人代表、国企经营领导班子、外商老板及电信、移动、烟草、保险、律师等高收入行业列入重点宣传对象,通过深入企业、发放宣传手册等,广泛宣传相关税收政策法规,扩大影响,取得了实效。截至3月31日,共有96人次进行了个税自行申报,完成市局下达85个的申报目标的%。 实施规费精细化管理。做实费源预测工作,层层分解各项费金的收入任务,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户;进一步深化开展明细申报工作,做好明细申报的数据比对,加强后续跟踪,巩固明细申报成果;提高社保费收入计统分析质量,加大社保费稽核力度;深化“扩面、增人、提基数”工作,新增基本养老参保户25户,新增参保人数296人;加大社保费重点费源监控力度,分别将费源占全局费源80%以上的31户企业列入县局重点

监控对象,将费源占各征收单位费源80%的企业列入各征收单位重点监控对象。

二、加强税收基础建设,着力提升依法治税水平。

进一步落实税管员制度。一是加强税管员专业化技能培训,确保税管员的基本素质,提高税源管理能力。二是明确岗位职责,实现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最大限度地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以奖为主、以罚为辅、以重点突出职责履行情况和能够反映税管员主观努力程度的绩效指标考核为内容的长效激励机制和严格的税源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促进税收管理的创新发展。

深化纳税评估。一是按照“重点税源逐户评估,一般税源按行业评估,零散税源按区域评估”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二是推进企业网上报送财务报表,扩大经济信息来源,将网上申报的企业纳入网上报送财务报表的范

围。三是进一步落实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互动机制,强化税收数据资源的共享应用。四是将木材、矿产、小水电、建安及房地产等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亏损或零申报企业作为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的重点。探索建立重点行业及重点税源企业的税负预警机制,提高税源监控水平。六是下达纳税评估综合考核指标,把纳税评估情况纳入绩效考评,并定期通报。截止目前,我局共对223户纳税户进行纳税评估,评估补税万元。

强化ktv、足浴和电子游艺等行业的个体税收管理。一是抽调征管、稽查和管理部门的人员,组成三个专题调研组,对3个行业22户个体工商户进行典型调查。二是通过内部调阅征管资料,外部实地了解情况,采取“听、看、查、问”等方式,制作询问笔录,核实经营成本费用,掌握经营情况。三是实施费用倒轧法,对个体工商户的月定额进行测算,确定各行业月定额标准,将定额调整到

位。四是针对问题,提出“四项工作要求”,即要求通过对登记信息的交换和比对,继续夯实户籍管理基础;要求税管员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应认真进行实地核查,确保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要求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发票使用的辅导,杜绝发票管理漏洞;要求对税收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进行认真维护,督促管理部门逐项限期整改,从而进一步加强对ktv、足浴和电子游艺等行业的个体税收管理,取得一定成效,通过定额调整,增加年定额万元,增加年税费万元。 全面完成个体批扣数据清理工作。一是充分认识个体批扣数据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利用这次清理工作,清理历史垃圾数据,规范数据信息管理,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础。二是制定数据清理工作计划,局领导亲自抓数据清理工作,征管、信息、计财、管理部门协作配合,对正常经营户的欠税,大力清缴入库,同时搞好与农业银行已扣税款的对帐,及时组织税款入库。三是建立健全税收

信息数据管理制度。落实税源监控、户籍管理、申报征收、管理的责任,明确相关税收信息的录入、审核、删除的条件,加强税收信息数据的考核工作,建立税收信息数据管理的长效运行机制。截止5月30日,全面完成个体批扣数据清理工作,共清理正常户22户,清理入库税费元;清理扣缴税款为0的3户;确认走逃失踪户5户,上报市局公告欠税元。

深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围绕省、市局专项检查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开展了房地产建筑市场税收、烟草行业税收和村民委员会税收专项检查,开展了对矿产品企业税收约谈,以及打击制售假发票专项整治工作。半年来,共实施稽查对象15户,有问题户9户;共查补税费、罚款及滞纳金万元,其中:自查税款万元,查补税款万元,滞纳金万元,罚款万元。入库税款5万元,滞纳金万元,罚款1万元。

认真组织开展第17个税收宣传月活

动。在全国第17个税收宣传月期间,我局紧紧围绕“税收%26amp;8226;发展%26amp;8226;民生”的宣传月主题,以“税收促进发展,发展为了民生”为主要内容,开展了“南词搭台宣税法”、“税收咨询与灯谜展猜”、“开辟地税之窗宣税法”、“以水为媒将传税法”、“冰雪无情人有情、税法宣传进灾区”、“巧借电信缴费单宣税法”等丰富多彩的税收宣传月活动,同时加大宣传月期间的信息和宣传工作力度,我局开展的“南词进村说税法”、“南词说税法广场文艺晚会”等税宣活动分别被福建电视台公共频道、新闻频道2100新晚报、《福建税务》、《海峡财经导报》、《三明日报》、三明电视台和县有线电视台等主流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有关“以‘水’为媒传税法”等信息分别在省市级信息刊物和各种网站上刊出,从而进一步增强了税收宣传的社会效果。

四到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学习传达到位。4月21日,组织全体干部

观看全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视频会议,并专门召开工作会议,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切实领会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同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该项工作。二是工作措施到位。由局效能办牵头,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分工合作,认真梳理公开内容,编制信息公开申请表等,积极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保持保量完成任务此项工作。三是责任明确到位。具体部门负责事项落实到人,把该项工作放到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部门之间配合,理顺业务问题和技术问题两者的关系,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内容,并作为单位、个人年度评先评优依据。四是后勤保障到位。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利用“地税之窗”栏目,定期宣传地税有关信息,在将乐地税网站制作专门的政府公开信息专栏;同时在办税服务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定期公开地税有关政府信息。

三、深化“三好班子”创建,进一步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1 2 3 下一页

推荐第8篇:税收法制员的工作汇报

税收法制员的工作汇报

自20xx税收法制员工作制度全面推开以来,我局按省局《关于全面推行税收法制员工作制度的意见》精神,充分考虑到淮南地域上东西跨度大、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在全面落实省局统一部署、充分汲取兄弟地市法制员工作好做法的基础上,根据我们的实际,对法制员工作做了一系列安排,开展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止今年4月份,共审核各种具体行政行为14201户次,发现错误并纠正348户次,审增税款8.7万元,审减税款90.9万元。通过基层法制员的审核把关作用,既防止了国家税款的流失,又切实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法制员对重点执法环节进行事中监督效果明显。同时应该看到在法制员制度在实施的一年多时间里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下面我为各位领导作简要汇报。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为法制员工作制度的全面开展打下夯实基础。法制员工作制度开展尹始,局领导对此就高度重视,把该制度作为促进地税法制工作上台阶的重要工作来抓。一把手亲自督促法制员制度的贯彻落实,多次指出:法制员工作对于完善内部执法监督、规范执法意义重大,要将其作为税务法制工作取得新突破的“抓手”,在这项工作上一定要有创新、起实效。并就该制度的落实召开局长办公会讨论研究落实方案。

经过慎重研究,根据我市地缘广大、税源分散、税收战线较长,法制员的工作任务比较繁重的实际情况,在法制员配备上,要求每个分局都要成立法制小组,各法制小组由市局选聘数名素质高的同志构成,各分局副局长担任法制小组组长,具体负责法制小组工作的开展。为此,市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了统一选拔税收法制员考试,考试采取分局推荐、闭卷考试、差额选拔的方式进行,尽可能的将各分局法律素质高、业务水平高的同志吸收到法制员队伍中来。县局、分局广大税干积极报名参加考试,各分局共选拔推荐了100多名同志参加市局的统一考试。20xx年12月份由市局法规科会同人教、监察科共同出卷、监考,通过考试,市区分局共选拔出31名税收法制员,按分局成立了9个法制小组,并发文给予了确认,凤台县也根据需要选拔了10名法制员。结合我局已经建立的执法检查人才库24名执法检查人员,我局的税收法制队伍初步成熟起来,为法制员工作的全面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制度健全,规程明确是法制员工作制度起到实效的关键。为了保证税收法制员工作制度能够顺利开展,在队伍建设基本到位以后,市局先后组织了两次全市税收法制员会议暨培训会议,强化对法制员工作的指导,会议组织大家学习了省局的两个文件,即《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收法制员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税收法制工作制度的通知》,让大家初步了解了税收法制员干哪些事、怎么去干。

税收法制员制度能否切实落实、能否顺利开展,有无一套完善的制度是关键。我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税收法制员制度的意见》、《淮南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法制员工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淮南市地税局税收法制员考核暂行办法》等,对法制员的选任、岗位变动、工作职责、工作制度以及考核奖惩进行了规定,进一步落实、完善税收法制员工作制度,确保法制员在工作中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通过制定《淮南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法制员工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我局法制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办法》规定了法制员的对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审查会签、重大案件审理、执法检查、税法宣传、审核把关程序等,明确了法制员所从事工作与征管工作的衔接等;通过制定《淮南市地税局税收法制员考核暂行办法》明确了法制员的责任、权利、考核程序,同时也明确对法制员的物质奖励,极大调动了法制员的工作积极性。

在市局各项制度的统一框架下,各分局也纷纷根据自己的情况制订了本单位的法制员制度,如稽查局根据自己的情况制订了法制员例会制度:规定法制小组定期召开法制例会,定期对本单位法制小组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筹划。

三、严格考核、奖勤罚懒是调动法制员工作积极性的重要保证。法制工作高效运行另一保证是激励机制,我局基层法制员除了9个分管副局长以外大都来自征管一线,本身就有繁重的征管工作,为了调动法制员工作积极性,奖勤罚懒,促使基层法制工作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我局根据《淮南市地税局法制员考核暂行办法》,每季对法制员举行一次考核,讫今为止,已对法制员进行过两次全面考核。考核抽调征管、监察和基层税干组成考核组,每次确定不同的重点考核内容,采取交叉考核的办法对各分局的法制员工作情况进行了严格考核,并对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相应扣除9个分局法制员的岗位酬金1000余元。通过考核,一方面分局之间法制员互帮互学、互取所长,达到了促进法制员工作的目的;另一方面也在法制员及其他税务执法人员中产生了很大震动,使大家认识到法制员制度的实施特别是法制员的审核把关作用将会在今后的税收征管中成

为重要一环,不合格的执法行为会被法制员审核把关时退回,从而达到了促进税务执法行为全面规范化的目的。

四、处理好三个“关系”,确保法制员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处理好税收法制员工作与组织收入的关系。组织收入是税收工作的根本目标和任务,在组织收入工作中,一直沿用层层下达指令性税收任务的做法,并将计划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税务机关工作的核心内容。在很大程度上,给税务机关和干部带来根据税收计划组织收入的观念,导致收入工作走入“计划征收”的误区,扭曲了组织收入与依法治税的关系。国家税务总局提出新时期治税思想是“法治、公平、文明、效率”,把“法治”摆在首位,由此可见税收法制在税收工作中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推进依法治税,落实在收入工作上就是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由此可见,税收法制和组织收入并不是相互矛盾的概念,相反,税收法制是组织收入的保证,税收法制与组织收入既相互依存,又相互贯通;税收法制是手段、是过程,组织收入是结果、是目的。为此,我们要求基层的税收法制员一要当好领导的助手和参谋,从法律的角度为领导围绕着组织收入这个中心出谋划策、建议把关;二要起到监督作用,监督我们的税收工作要完全建立在法律基础上,要依法征税,做到应收尽收、不溢不欠,决不允许为了税收任务收“过头税”和有税不收,改按任务征税为依法征税,向堵塞税收征管漏洞要收入、向提高征管质量要收入。

二是处理好税收法制员工作与税收征管的关系。我们要求基层法制员要牢固树立独立征管又服务征管的理念,税收法制员工作制度是税收法制工作在基层税务机关的延伸,设置税收法制员的直接目的是对基层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进行规范和监督,而根本目的则是规范征管,实现依法治税。所以,我们税收法制员的工作要始终以为基层征管服务为宗旨,在坚持程序的前提下,尽量不加重一线征管人员的工作负担,尽量将税收法制员工作与日常税收征管工作结合起来,使法制员工作既要起到审核把关、促进规范执法的目的,又要符合行政效率原则,减少不必要的审核程序、审核环节、文书和资料传递。如对一些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涉税金额不大或适用简易程序的涉税案件,完全可以将审核手续简化。此外,法制员的监督把关工作与征管工作又有很大区别,有其相对独立性,所有我们一再强调法制员在日常工作中既不能失位、更不能越位,不能将本应属于征管人员的工作大包大揽。

三是处理好税收法制员兼职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

市局县局首批确认的41法制员,除了10名分管副局长外,大部分都来自征管一线,本来手头就有许多工作,法制员制度的推行又给他们带来了更大的挑战,首先,由于我国法律体系还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每年都有大量新的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我们要求法制员同志不能放松法制学习,法制员的学法与普通税干不同,在对法的了解程度不能仅仅停留在“知道”的程度上,而是要达到精通的水平,我局《法制员工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也将学习制度列为一项重要制度,我认为,我们法制员同志不仅在8小时之内要认真学好法,还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学法,至少应成为本单位的法律专家。为提高法制员同志的法律水平,市局从去年起先后举办了三期全体税收法制员培训班,培训内容涉及法律基础理论、行政基本原理及行政程序法等。其次,法制员工作是一项细致、马虎不得的工作,这就给我们法制员的肩上增加了新的重担,不仅要做好原有的工作,还要更出色的完成新任务。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如何合理的分配自已的精力,如何将新的法制工作与原来作有效结合、共同推进,是我们下一步要探索的重要课题。

推荐第9篇:税收

一税收管辖权

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表现在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哪些税以及征多少税等方面。有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类型包括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公民管辖权。 二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1住所标准,住所是指一个人固定的或永久性的居住地,凡是住所设在该国的纳税人均为该国的税收居民。2居所标准,指一个人连续居住了较长时期但又不准备永久居住的居住地。3停留时间标准,许多国家规定一个人在本国尽管没有住所或居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本国实际停留时间较长,超过了规定的天数,则也哟被视为本国税收居民。4法律标准,纳税人在形式居民管辖权的国家内有居住的主观意愿,即为该国居民。 三法人居民身份判定标准

法人一般是指依照有关国家法律和法定程序成立的,有必要的财产和组织机构,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能在法院起诉、应诉的社会组织。标准有1注册地标准,又称法律标准,凡是按照本国法律在本国注册成立的法人都是本国法人居民。2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凡是一个法人的管理机构设在本国,那么无论其在哪个国家注册成立,都是本国的法人居民。3总机构所在地标准,凡是总机构设在本国的法人均为本国法人居民,总机构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所或主要办事机构。4选举权控制标准,法人的选举权和控制权如果被某国居民股东所掌握,则这个法人即为该国的法人居民。 四所得来源地的判定标准 经营所得:1常设机构标准,常设机构指一个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2交易地点标准,用交易或经营地点来判定经营所得的来源地。

劳务所得:1劳务提供地标准,2劳务所得支付地标准,指支付劳务所得的居民或固定基地常设机构的所在国为劳务所得的来源国。3劳务合同签订地标准。

投资所得:1股息,各国判定股息来源地一般依据分配股息公司的居住地。2利息,以利息支付着的居住地为标准。3特许权使用费,标准①特许权的使用地,②特许权所有者的居住地,③特许权使用费支付者的居住地,④无形资产的开发地。4租金所得,判定标准与特许权使用费基本相同。

财产所得:转让地标准和转让者居住地标准。

五避免同种税收管辖权重叠所造成的国际重复征税的办法 1约束对自然人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国际规范(①长约束对自然人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国际规范(1期性住所,2重要利益中心,3习惯性住所,4国籍,5协商)约束对法人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国际规范(依据法人的“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②约束地域管辖权的国际规范(经营所得:有常设机构标准和交易地点标准。劳务所得:缔约国一方居民因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等报酬一般应由居住国征税,除非该居民在缔约国另一方受雇。投资所得:国际上一般采取所得支付人所在国与所得收益人所在国共享征税权的做法。财产所得:应由不动产的所在国对不动产所得和转让收益征税) 六国际避税的主要手段

1利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2滥用国际税收协定,3利用信托方式转移财产,4组建内部保险公司,5资本弱化,6选择有利的公司组织形式,7纳税人通过移居避免成为高税国的税收居民

七跨国公司的国际税务筹划

1利用中介国际控股公司避税,2利用中介国际金融公司避税,3利用中介国际贸易公司避税,4利用中介国际许可公司避税 八关联企业的判定

如果交易双方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那么转让定价法规对该笔交易就根本不适用。凡符合两条件之一:1缔约国一方一夜直接或间接参与缔约国另一方企业的管理、控制或资本;2同一人直接或间接参与缔约国一方企业和缔约国另一方企业的管理、控制或资本。 九什么样的企业适合于申请预约定价协议

1在与国外关联企业进行交易时需要采用非标准的转让定价方法,2与外国关联企业有大量业务往来,3本企业企业在国外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因而必须在国外市场设立受控子公司来满足该市场的需求。预约定价协议的主要目标:1使纳税人在三个基本问题上与税务部门达成谅解,2创造一种使纳税人与税务部门之间相互理解、相互合作的环境,3能以比传统方式更快的方式与纳税人达成协议,4成本更低,更有效率。 十预约定价协议的谈签程序和监控执行

1预备会谈,又称填表前会商,预备会谈达成一致意见的,税务机关应自达成一致意见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企业,可以就预约定价安排相关事宜进行正式谈判,并向企业送达《预约定价安排正式会谈通知书》,不能达成意见的,15日内书面通知企业,向企业送达《拒绝企业申请预约定价安排通知书》。2正式申请,企业应在接到税务机关正式会谈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提出预约定价安排书面申请报告。3审查和评估,税务机关应自收到申请后5个月内。4磋商,审核评估之日起30日内。5签订协议。6监控执行。 一我国对外谈签税收协定所遵循的原则

1坚持所得来源国与居住国共享征税权的原则,2坚持税收待遇对等的原则,3灵活对待税收饶让的原则。

二防止滥用税收协定

1制定防止税收协定滥用的国内法规,2在双边税收协定中加进反滥用条款,3严格对协定受益人资格审查程序。

三转让定价的功能和作用

1是跨国公司内部资源配置的指示器,2是跨国公司组织形式向分权化发展的重要屏障,3是跨国公司实现其全球发展策略、谋求利润最大化的便利工具,4是跨国公司实现知识产品内部化的重要手段。

四转让定价可以达到的非税收方面的战略目标

1将产品低价打入国外市场,2降低国外关税对关联企业出口产品的影响,3独占或多得合资企业的利润,4绕过东道国政府的外汇管制,5为海外的子公司确定一定的经营形象,6规避东道国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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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基层税收执法风险

税收执法风险,是指具有税收执法资格的税务人员在税收行政执法过程中未按照或未完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进行执法或履行职责,给国家或纳税人造成一定的物质或精神损失,进而应承担执法责任的潜在危险。

目前,基层税务人员在税收执法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一、税政法规方面的管理风险

主要表现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依据不明朗,把关不严,同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减免税审批权限下放基层局后,具体政策落实打折扣,具体执行中存在对税收政策理解不透彻减免、程序不规范、资料审核不仔细等;税前扣除项目的管理、技术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等税收政策的落实,房地产开发行业、建筑安装行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鉴定,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以及税务案件审理等方面都存在执法风险。

二、税收日常管理方面的风险

个别税务执法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防范风险意识不强而导致渎职失职,以及以税谋私方面面临的行政处分、刑事处罚风险。表现在:开展日常税务检查工作时,程序不规范,检查不彻底;收集的证据资料纳税人未签名盖章;未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告知义务;收集的证据来源不法定、手段不合法;对个体户定额核定和调整缺乏合理和公正性;执法不文明,简单粗暴;行政处罚中自由裁量权

行使不合理不合法等;违反法定程序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此外,个别税务人员缺乏法制观念、廉政意识,在人情、金钱和物质利益的诱惑下,利用手中权力接受纳税人的好处,不征或少征税款。

三、纳税服务方面的风险

表现在:在税款征收方面可能存在对违反税法的纳税人擅自做出不予处罚或加收滞纳金的决定的行为、存在不及时解缴入库、混淆入库级次及不征、少征、多征税款行为;在纳税服务方面存在未按规定给纳税人提供办税服务的行为,不解答纳税人有关税务事项的咨询、存在故意刁难纳税人的行为,对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开具停、歇业证明等行为。

当前税收执法风险产生的根源

一、政策因素引起的执法风险。

政策性风险主要表现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上。各级单位为了更好地落实好上级文件精神,往往都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更加详细、更加具体的操作办法和规定。这些办法和规定虽然对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税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却忽视了对本系统人员的保护,一旦出事,成为司法机关追究税务人员责任的依据。如大力推行的纳税评估方式,既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位,又缺乏规范的操作规程。各基层单位在实际操作中方式各不相同,管理不像管理,稽查不像稽

查,隐患较大。又如税务机关为加强管理制定了各种纳税管理办法,像《停歇业管理办法》、《转非、注销管理办法》等,这些在法律上应视同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发出的约束双方的要约式行为,在实际执行中,税务机关往往根据自身需要而随意朝令夕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毁约。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的解决,一旦被司法机关抓住把柄,就会带来严重的执法风险。

二、内部因素引起的执法风险。

一是税收执法人员业务不熟,违反执法程序引起的执法风险。部分税务执法人员不思进取,得到且过,不深入和钻研税收业务,不懂装懂,凭感觉、凭经验、凭关系执法而造成执法错误。二是税收执法人员对税法及相关法律的理解有偏差,执法质量不高。如制作税务执法文书不严谨、不规范,使用文书或引用法律条文错误,执法中不注意收集证据或收集的证据证明力不强等,给行政相对人或司法机关追究留以口实。三是执法人员随意执法留下风险隐患。如在进行纳税检查或送达税务文书时,因熟人熟脸而不出示税务检查证明或一人前往等。四是因惰性引起的不作为而产生的风险。如漏征漏管户的管理跟不上。五是税务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带来的风险。如不征或少征税款,徇私出售发票,虚假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得了好处不移送达到刑事标准的稽查案件等。

三、外部环境导致的执法风险。

主要是来自地方政府对税收工作的干涉。在努力发展经济的大环境下,部分地方政府把依法治税同发展地方经济对立起来。为了招商引资,搞活地方经济,私自出台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干预税收执法,然而出现问题以后听之任之,不愿承担责任。另外,税收立法与法律体系之间存在不协调,衔接不通畅问题,造成相关部门协税护税意识不强,影响了税法的实施效力,容易形成执法风险。还有,随着法律的逐步普及,公民、法人依法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使税收执法风险的变数增大。

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有效途径

一、建立完善的预警监督防范机制。

1、建立健全“预警排查提醒机制”。定期对正在适用的执法程序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发现问题根据权限及时进行弥补、修正或向上反映,减少执法风险;事前仔细排查征、管、查、减、免、罚、人、财、物等环节的风险点或预警指标,随时对预警指标进行监控分析,对执法行为实施动态的跟踪管理和提醒指导,让广大干部职工提前知道税收执法过程中所存在的风险点。

2、建立健全“预警督促整改机制”。对税收工作中发现的执法问题或苗头性趋向,监管部门要作出及时的分析和预警,督促有关部门或相关人员及时纠正执法行为;对事后发现的,要主动作出整改落实,并积极向纳税人反馈整改意见,努力取得纳税人的谅解,减少因执法不当所将引发的风险。

3、建立健全“预警联动监督机制”。“预警联动监督”包括税务机关内部的联动监督,也包括税务机关外部的联动监督。内部的联动监督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预警监控、信息发布和整改督查等;人事教育部门负责风险教育、责任教育等;税政法规部门负责做好执法预警、责任追究、提出预警建议等;征管部门着重抓好征管质量数据的监测、清理出异常的征管数据指标、作出征管预警信息等;稽查部门牵头抓好稽查预警,通过案例分析警示内部征管执法的风险隐患,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征管执法的建议等;税源管理部门着力做好纳税评估工作,通过对异常情况进行分析、核实和纠正,对征管执法风险采取措施督促整改等。外部的联动监督如自觉接受当地党政的监督指导,聘请特邀监督员、纳税人评议税务机关等,通过接受外部监督有利于税务机关及时更正工作中的错误缺点。

二、建立完善的风险监督和标准化机制。

基层税务机关在日常管理中要梳理并归集税务登记、申报征收、行政处罚、涉税审批、注销清算、强制执行等环节的税收执法风险点,明确税收执法风险的具体表现、风险等级、政策依据、预警提醒、风险监控等内容,建立和完善税收执法风险指导和监控机制。依据税法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对税款核定及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等税收业务的具体条件、适用范围、裁量幅度、裁量依据等予以科学合理的细化、分解,制定出行使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性标准,明确执法权限,

使税务干部在行使税收执法时有章可循。要制定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审议制度、自由裁量判例制度,以制度管人,降低税收执法风险系数。

三、跟踪做好执法行为的评估检查

一项执法行为的发生无在乎是两种结果:好和坏。税务机关从事行政执法的目的是就是为了正确履行好国家赋予的税收执法职责,严格落实好国家的税收政策,但由于上述等原因,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虽然建立有预警防范机制,也难免会出现执法偏差,从而损害国家或纳税人的利益,这就要求基层税务机关,对一项执法行为要随时做好跟踪评估检查,切实做到事前有预警,事中有督导,事后有检查。像目前税务机关执行的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笔者认为就是一项很好的事中评估检查机制,它对税务案件所涉及的执法程序、政策依据、拟处理结果等在移送处理前就可以作出评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而税收执法检查则多数属于事后的评估检查,但它也能有效的发现税务机关执法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以便积极主动去整改落实。作为有效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最后一道关卡,在此过程中,各级税务机关一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不手软估息,同时要严格执行好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以确保行政执法的严肃性,还要强化执行力,避免因工作作风漂浮而产生的差错。

四、进一步优化好税收执法的内外环境

税收内外环境似乎跟税收执法风险没有直接的关系,但一个良好和谐的税收环境对减少征纳矛盾、和谐征纳关系、减轻工作阻力却具有现实而重要的意义,客观上有利于降低税收执法风险发生机率。作为具体从事税收工作的基层税务机关,一个良好、和谐的税收环境尤其显得重要。

从内部环境上看,要努力提高纳税服务意识,提升自己服务纳税人、服务创业就业的能力和水平;要切实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服务民生、服务发展、服务纳税人,履行好税务部门应有的职责;要严格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将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落实到位,不隐满、不折扣、不走样,努力将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将最新的税收政策、工作动态公开出去,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能及时掌握和了解,避免纳税人因政策不清、账务处理不及时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为往后的执法风险造成隐患。

从外部环境上看,要加强与当地党政和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汇报税务部门的工作,宣传好税收政策法规,努力在依法治税方面、部门协调方面取得他们的支持与配合;要及时了解纳税人的服务需求,通过多走访纳税人,在宣传好税收政策的同时,多沟通了解纳税人的服务需求,并及时帮扶解决,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积极为出现征纳矛盾、执法风险苗头性问题自行和解创造条件;要进一步优化好外部执法监督机制,公开执法监督电话,扩大特邀监督员的社会监督面,

召开社会各界评议税务部门及税收管理员座谈会,广泛征询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社会反馈意见,随时纠正和改进具体执法过程中的偏差,积极构建全方位的社会监督体系。

第11篇:税收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晋地税发〔2009〕92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一分局、高新区局、经济区局:

为全面推进纳税评估工作,加快建立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税源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对税源的科学管理水平,有效落实“信息管税”,省局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对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局。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纳税评估工作,提高纳税评估质量,大力推进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地方税收征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下同)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及时发现异常情况,采取征管措施,促进纳税人提高税法遵从度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

山西省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对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开展纳税评估工作适用本规程。

各级税源管理部门和征收部门应设置专职评估岗,确定一定数量的人员作为专职评估人员,从事评估工作。

评估范围包括纳税人应缴的各种税、费、基金。

第四条

纳说评估工作遵循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分类实施、因地制宜;人机结合、简便易行的原则。

对同一纳税人申报缴纳的各项税费的纳税评估要相互结合、统一进行,避免多头重复评估。

第五条

纳税评估工作原则上在纳税申报期结束后进行,评估的期限以纳税申报的税款所属当期为主,特殊情况可以延伸到往期或以往年度。具体评估期限由县以上地税机关结合本地实际统一确定。

第六条

纳税评估分为重点评估和日常评估。

重点评估是市、县级税务机关组织的对本区域内主体税源、重点行业和税源大户开展的综合性、系统性评估,重点评估由征收部门和税源管理部门专职评估人员分工负责,具体实施。

日常评估是税源管理部门自行组织的对其管辖范围内管户开展的日常性、简易化评估,日常评估由税源管理部门专职评估人员具体实施。

第七条

纳税评估应按照上级或本级地税机关确定的评估办法,运用评估系统、评估模型和评估指标开展。

第八条

纳税评估包括:信息采集、筛选评估对象、确定评估对象、案头分析、税务约谈、实地核查、认定处理等工作步骤。

第二章 评估组织及工作职责

第九条

市、县级地税机关应成立由征管、计会、税政、规费、法规、稽查、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纳税评估工作领导组,负责本地纳税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评估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是领导组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设在各级征管部门。

第十条

领导组办公室受评估领导组委托,承担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的各类事项,主要工作职责:制定本地纳税评估中长期工作规划和年度重点评估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符合本地实际的评估系统、评估模型、评估指标,确定指标预警值;牵头组织本级重点评估工作;负责对本级纳税评估工作和专职评估人员评估工作情况的监督考核;完成评估领导组交办的其他评估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

征收部门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本区域内主体税源、重点行业和税源大户信息采集工作;纳税申报期结束后,运用评估系统、评估模型或评估指标筛选存在疑点的纳税人,并向纳税评估领导组上报筛选结果报告;负责重点评估工作档案的管理。

第十二条

税源管理部门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管辖范围内日常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并定期向本级纳税评估领导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本级纳税评估领导组的安排,委派本部门专职评估人员承办重点评估工作;根据纳税评估领导组反馈的意见,改进征管措施,强化税源控管。

第十三条

稽查部门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对移交的评估案件实施税务稽查;案件查办结束后,向纳税评估领导组反馈查处结果,并提出相应的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

信息中心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提供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的技术支持;负责纳税评估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十五条

信息采集。征收部门和税源管理部门专职评估人员应根据职责分工,负责采集、整理其所属评估范围管户的各类涉税信息资料。

信息采集的数据来源主要为:综合征管系统存储的征管信息数据;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财务资料;“一户式”征管档案中存储的纳税人征管资料;从外部(第三方)获取的涉税信息。

县以上地税机关根据评估工作需要,在尽量不增加纳税人负担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列入重点评估范围的纳税人在报送纳税申报资料的同时,报送其他相关的涉税信息资料。

第十六条

筛选评估对象。重点评估对象由征收部门专职评估人员按照本级纳税评估领导组确定的重点评估范围,在本级所辖管户范围内筛选产生;日常评估对象由税源管理部门专职评估人员在本部门所辖管户范围内筛选产生。

纳税评估对象的筛选应按照上级或本级地税机关确定的评估办法,采用计算机自动筛选、人工分析筛选和重点抽样筛选等方法筛选产生。

征收部门专职评估人员筛选出的存在疑点管户应制作筛选结果报告,具体列明疑点问题上报纳税评估领导组;税源管理部门专职评估人员筛选出的存在疑点管户应上报税源管理部门。

第十七条

确定评估对象。重点评估对象由纳税评估领导组根据征收部门专职评估人员上报情况,经审核后确定;日常评估对象由税源管理部门根据本级专职评估人员上报情况,经审核后确定。

各级在确定评估对象时应综合运用上级和本级编制发布的各类税收分析、税收预警、征管状况监控和重点税源监控结果,综合考虑当期组织收入和税源管理的着力点,切实提高评估工作效率。

重点评估对象确定后,由纳税评估领导组办公室指定非评估对象税源管理部门专职评估人员,组成评估工作小组实施评估(评估人员一般不少于两人)。日常评估对象确定后,由税源管理部门指定本级专职评估人员实施。

第十八条 案头分析。专职评估人员首先要围绕筛选出的纳税疑点,全面运用已掌握的纳税人各类信息资料,对评估对象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客观、公正的审核分析,并做出相应的分析结论。

经案头分析,疑点问题全部排除且未发现新的疑点问题,直接进入认定处理环节;对疑点问题不能排除,需要进一步核实的,转入约谈核实环节。

第十九条 约谈核实。对需进行约谈核实的,评估人员应填制《纳税评估约谈通知书》,明确纳税人需要说明的问题、应携带的有关资料及约谈时间和地点,经纳税评估领导组办公室(重点评估)或税源管理部门(日常评估)批准后,向纳税人送达。

约谈核实原则上应在税务机关办公场所举行。约谈过程中,评估人员应做好约谈记录,《约谈举证记录》需经参加约谈双方人员签字,对纳税人出示的证据资料,应在《约谈举证记录》中予以注明,需要留存的证据资料,应由纳税人签字后留存备查。 经约谈核实,疑点问题全部排除且未发现新的疑点问题,或者疑点问题被查清且证据确凿的,直接进入认定处理环节;评估对象拒不接受约谈,或约谈中不予配合,或经约谈举证对疑点无法解释清楚的,转入实地核查环节。

第二十条 实地核查。对需要进行实地核查的,评估人员应提请纳税评估领导组办公室(重点评估)或税源管理部门(日常评估)批准后,对被评估对象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实地核查应由两名以上税务干部实施,在实地核查的过程中,核查人员应收集相关涉税信息资料,并做好核查记录。

第二十一条 认定处理。评估人员应根据案头分析、约谈核实和实地核查中确认的情况,填制《纳税评估认定结论书》,拟定评估结论和处理意见,报请纳税评估领导组(重点评估)或税源管理部门(日常评估)处理。

纳税评估领导组(重点评估)或税源管理部门(日常评估)应根据评估人员的评估结论,作出以下相应处理:

(一)疑点问题经核实后全部排除,且未发现新疑点问题的,直接签批《纳税评估认定结论书》存档备查。

(二)对发现的计算和填写错误、政策和程序理解偏差等问题,可由纳税人自行更正,填写《申报(缴款)错误更正报告表》,经纳税评估领导组(重点评估)或税源管理部门(日常评估)审核后,转征收部门办理。

(三)对疑点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不涉及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的,由纳税评估领导组责成主管税务机关(重点评估)或税源管理部门依照处理权限(日常评估),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四)发现纳税人有涉嫌偷逃税款等重大税收违法行为,需要稽查部门立案查处的,应制作《建议稽查立案查处移送书》,经纳税评估领导组核准后,交由稽查部门转入税务稽查。

稽查部门应及时将稽查检查结果和加强征管建议,反馈给纳税评估领导组,由纳税评估领导组责成税源管理部门改进管理措施,强化税源控管。

第二十二条 评估人员在纳税评估过程中,应当将评估工作内容、过程、证据、依据和结论等记入纳税评估工作底稿备查。

重点评估工作结束后,评估人员应根据纳税评估工作底稿制作《纳税评估工作报告》,对评估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

第四章 管理监督

第二十三条 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强对本地纳税评估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纳税评估领导组要定期听取税源管理部门和专职评估人员的工作汇报,切实加强各有关单位、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信息交换和工作交流;要定期、不定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第二十四条 各级地税机关要选拔责任心强、业务精通、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的人员担任专职评估工作,并在计算机配置、业务技能培训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

纳税评估人员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规程的要求开展纳税评估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十五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专职评估人员的考核奖惩机制。市级纳税评估领导组应当统一制定本地评估工作的管理考评办法,市、县级评估领导组要定期对本地的评估工作和专职评估人员的工作实绩进行考评。

考评结果要与奖惩、评优、选拔任用干部等相挂钩。对于考评成绩差,或者不能胜任纳税评估工作的专职评估人员,应调离评估岗位。

第二十六条 各级地税机关应当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及总局、省局有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管理规定,对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评估人员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纳税评估工作中所形成的各类评估文书及信息资料,应按照征管文书档案管理的工作要求,统一归档保存。

重点评估工作档案由评估人员归集、整理后,交由征收部门专职评估人员保存、管理;日常评估工作档案由税源管理部门专职评估人员归集、整理、保存、管理。

第二十八条 本规程自2009年11月1日起执行。

第12篇:税务局优化提升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汇报材料

税务局优化提升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汇报材料

今年以来,市局紧紧围绕税收组织收入中心工作,以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为重点,以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政策为突破,直击纳税人办税过程的“堵点、难点、痛点”,为纳税人减负、为追赶超越助力,努力打造高效便捷的税收营商环境,全面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推进xx经济转型的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优化提升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汇报如下:

一、优化营商环境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强领导、建机制,全员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按照国、地税征管改革方案要求,xx市局在7月份挂牌成立后,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局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从领导机制上统筹全市税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明确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作为全市税务系统的“一把手”工程,人人参与到税收营商环境的工作中,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部署、抓方案、抓协调、抓落实。二是夯实责任,细化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将责任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措施,市局印发了《进一步做好优化提升税收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全系统开展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四大行动”,召开了全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动员大会,对各级各部门任务进行了部署,建立优化税收营商工作台账,逐项任务对标对表。四是严肃问责,由市局纪检组牵头,会同系统党建办、人事教育科对各单位落实《实施意见》各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对落实不到位或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二)强措施、聚短板,全面开展营商环境“大走访”。

按照市局《实施意见》安排,从8月份开始,在全市系统范围内开展了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为主题的“大走访”活动。聚焦我市上半年税收营商环境考核短板,以征管体制改革为切入点和突破点,全面整合各级纳税服务部门,扎实开展“大走访”活动。一是市局各机构改革“督导组”充分发挥“督导”作用,对所督导单位的走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同时,市局各党委委员要在所督导辖区企业中选取5户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走访。二是各县区局党委书记及党委委员走访企业不得低于10户;主管税务机关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覆盖式走访,走访率要达到100%。三是全市走访采取“统一问卷、统一底稿、统一问题清单”三统一模式,以“面对面”直接对话的方式进行走访,全面了解纳税人服务需求、政策宣传、涉税咨询、权益维护等情况,掌握纳税人的真实需求、倾听纳税人的真实想法,推进征纳双方良性互动。通过此次走访,全系统共走访各类纳税人xx户,召开营商环境专题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xx份,收集种类意见建议xx条,为纳税人送去《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和《纳税人办税指南》xx份,辅导各类减免税政策、退税政策xx项,在全市纳税人中引起了较大反响。

(三)强研判、解难题,全面开展营商环境“大查摆”。

“大走访”结束后,由市局督导组对各单位“大走访”具体做法、发现问题、征集意见、咨询辅导等情况全面梳理,以专项报告向市局营商小组报告。一是对照各单位大走访征集到的问题、上半年营商环境考核情况,全面研判各单位在税收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问题分门别类,汇总梳理,逐项剖析问题根源,查摆日常工作推进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工作不足。二是对标xx市优化企业纳税服务行动方案,全面梳理14项工作措施落实程度,围绕纳税人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聚焦存在问题和主要短板,明确改进方向,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表、任务图,立行立改。三是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的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整改标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效。属于本级别可以解决的事项要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能当即解决的及时解决,需要一定条件或时间解决的要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创造条件解决。对需要上级对应科室予以明确或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相关解决诉求。四是县域税收营商环境监测指标项目的整改。对上半年各县区排名总体靠后的单位,认真分析短板所在,对标查找问题症结,结全省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整改措施,全力推进了本区域税收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五是责任落实。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不力、排名靠后的单位,市局对单位“一把手”进行了集中约谈,通过深入查找和攻坚解决税收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倒逼税收营商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六是通过办税服务厅质效监控系统,市局按月进行监控通报;定期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分析会,通报(按月)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的落实进展情况,由各单位、各科室围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汇报分析,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清单。

(四)强督导、严落实,全面开展营商环境“大督导”。

针对“大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和“大查摆”中各单位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在全系统开展了“大督导”活动。一是督导组督导。由市局十三个督导组,按照市局统一下发的督导任务清单和整改措施,实地进行全面督导,对照时间表、任务图,现场办公,挂图作战,按周汇总上报各单位的督导情况,全程督导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二是“一把手”督导。按照“大查摆”活动中制定的整改措施,细化指标、层层分解,将整改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确保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了实处。三是暗访督导。市局建立暗访跟进机制,成立税收营商环境暗访小组,面对面接触纳税人,了解纳税人的堵点,监督税务干部的税收执法行为,杜绝“吃拿卡要”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纳税人关注度高的重点环节,诸如:发票发售、行政处罚、入户检查、入户评估等环节加强监督力度,把税收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营造企业公平经营的税收执法环境。建立常规性督查和检查性督查机制,形成县区一把手负总责,总体部署县区局的各项服务举措落地,市局督导组共部署、共检查、共跟进,实地督导服务措施的开展情况,反馈督导问题,共同提升县域税收营商环境。四是目标督导。为全面扭转我市第二季度税收营商环境排名的被动局面,按照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局制定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三季度和四季度考核目标。系统上下紧盯目标不放松,你追我赶奋勇当先,加快了全系统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变革步伐。五是问责督导。对在全省第三季度营商环境考核中未能进入目标排名的单位,市局纪检组将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市局督导组需向市局党委进行情况说明。市局营商办成员科室的指标排名未达到目标排名的,市局纪检组将约谈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在全省第四季度营商环境考核中未能进入目标排名的单位,市局纪检组将根据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意见,对该单位领导班子集体问责,市局督导组需向市局联合党委作深刻检讨。市局优化办成员科室指标排名未达到目标排名的,市局纪检组将根据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意见,对该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五)强标准,优报务,全面开展营商环境“大提升”。

我们以优化提升税收营商环境为契机,从9月份开始,开展了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努力在优化服务上创新,在执法管理上规范,有序推进更多便利办税措施,切实提升服务效能。一是前台服务大提效。从全市各级办税服务厅硬件环境、行为规范、服务语言、操作流程、服务质效等方面入手,对前台服务全空间、全员、全业务、全过程的全面升级,改进纳税人办税体验,最大限度便利广大纳税人。实行“晨训晚评”制度,规范全员言行举止,通过规范工作人员仪容仪表、着装、坐姿、站姿、行姿等,增强了服务视觉效应;推行全业务标准作业,从宣传、咨询、辅导、办税体验,到首问责任制、领导值班、办税公开、延时服务、限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增强了服务形象效应;优化服务全过程,以导税和业务办理两个过程为核心,细化分解业务环节,优化服务过程,增强了服务软实力效应;优化大厅职能配比。按照总局“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大厅办税兜底”的规范,合理设置办税服务厅四大区域,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与电子设备配比,逐步改变当前大厅业务对手工办税方式依赖度高、办税压力普遍集中在前台窗口的局面,实现由人向机器的转变,增强了服务的硬实力效应。二是办税服务大提速。优化实体办税服务,强化互联网支撑,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轻办税负担,为企业公平营商创造条件,为纳税人办税增加便利。大力推进省内通办业务,打破纳税人涉税涉费事项属地办理的限制,方便纳税人自主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常见涉税事项;加速推进“全程网上办”,严格落实总局148项“全程网上办”清单,让办税厅人员、税收管理员熟练掌握项目、操作流程;压缩“超时”业务,严格遵守业务规范办理时限,杜绝金税系统超时业务的发生;实现办税服务厅“一窗通办”所有税收业务,保证税务部门信息互通、业务互通、人员互通、管理互通,促进纳税服务增效提速;全面推广自助办税终端,全市新配发自助办税终端xx台,设置自助缴税区xx个,减轻窗口工作人员的压力,实现纳税人与税务前台人员的“双减负”;全面推广网上税务局,实现网上税务局的企业(个体)开通率为xx%,企业申报率为xx%以上,个体申报率xx%以上;推广电子发票,在餐饮、停车、生活服务等行业推行电子发票,逐步实现纸质发票到电子发票转化。三是执法环境大改善,规范纳税评估,大力推行数据管税防范税收风险。对新办企业实行创新管理服务,加大纳税辅导次数与辅导时长,对纳税事项必须事前辅导告知,对未按申报缴纳事项未经催报提醒,不得进行处罚;规范税务稽查,全面落实税务稽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严格规范进户执法,在同一年度内除涉及税收违法案件检查和特殊调查事项外,对同一户纳税人不得重复开展税务稽查。四是信用管理大规范,大力实施对税收“黑名单”当事人的联合惩戒和对纳税信用a级企业的联合激励,进一步扩大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在出口退税、发票领用、

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激励范围,对列入“红名单”的主体,在办理涉税事项方面实施“守信容缺”“绿色通道”等便利服务措施,对d级纳税人严格实行控票管理。

(六)强合作,重实效,努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

为全面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市局坚持内部各部门间互动、上下部门间互动、内外部门间互动,部门协同、主动作为,加强了优化营商环境部门间的合作和配合,提升税务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站位和话语权。一是外部合作,进一步推动“银税互动”活动,x月x日,我局与建设银行延安支行联合举办“税银互动”助力企业发展推进会,有x户a级纳税企业代表近xx余人出席了推进会。会议通过播放视频、ppt演示、现场互动问答方式,详细介绍了“云税贷”等系列线上信贷产品。企业代表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体验了“云税贷”全流程线上自助办理,成功办理了一笔约xx万元的贷款。xx月份,我局与市交通银行进行了自助设备终端经验交流,现场学习观摩了交通银行自助终端先进管理经验。xx月xx日,我局与延安市交警支队二大队合作,成功将车辆购置税征收入驻公安车辆管理大厅,有效解决了原城区办税大厅外的交通压力,整合了办税服务资源、优化了办税流程、提高了服务效率,纳税人办理车辆挂牌业务由过去“两头跑”到现在的“一厅通办”,办理时间由原来的一天多缩短到半小时以内,着力解决了纳税人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减轻了纳税人负担,为纳税人增添更多获得感。二是内部合作,我们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职责分解表,明确了牵头部门、具体负责部门、配合部门和时间进度,挂图作战;定期召开部门协调会,由各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工作打算,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从市局层面真正落到实处。三是上下合作,我们按照市局统筹、县(区)局推进、管理单位落实的思路,从不同层级明确了任务职责,确定责任人员,专职负责对接市、县营商办和统计部门,加强和其他营商部门的沟通,对上报的数据,各单位一把手必须审核签字。

二、工作中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一)思想认识不够。特别是基层单位一线人员,还不能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不能从思想上引起足够的重视,对营商环境工作只是简单的完成各项指标任务。今后,我们将加大对基层一线人员的考核和领导,全面提高对营商环境工作思想认识。

(二)创新意识不强。全系统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只是以上级安排为主,不能创新的出台一些具体措施,创新的思路还不够宽阔,层次还不高。今后,我们将加强学习培训,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全面提升我局营商环境水平。

(三)工作机制不全。由于征管体制改革刚刚落地,市局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也刚成立不久,各项工作机制还不健全。我们将迅速健全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机制,从职责、制度、考核、指标等方面全面进行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省局和市委、市政府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从突破创新入手,继续推出服务举措,努力创造流程更优、效率更高、服务更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一)认真落实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抓好动员部署,对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优化营商环境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认真落实好省局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实现审批提速、服务优化,持续提升延安税收营商软环境;建立工作台账,逐项任务对标对表,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措施切实落地、取得实效。

(二)继续深化“问需求、优服务”举措。以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为导向,科学设计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纳税人对税务部门在纳税服务及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对发现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三)全面推广自助办税终端。对全市办税服务厅闲置情况进行摸底调研,规划2019年自助办税设备采购计划,在全市办税服务厅批量增加“自助缴税终端”,进行纳税人自助缴税的引导,做好前台设施的宣传与辅导,提升纳税人自助缴纳的办税能力。

(四)开展明察暗访和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下阶段我局拟对全市办税服务厅窗口开展明察暗访,问责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规范办税服务厅硬件设置及软件配备。在后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工作中,我局将根据纳税人的需求分类举办培训活动,对各项新政策做重点宣传与辅导,建立长效机制,对纳税人所反映的问题从制度上进行规范,切实提高纳税人的综合满意程度。

(五)全面提升窗口人员服务技能。针对部分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不高的问题,我们将加大对窗口一线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师资队伍建立、请进来、沉下去、传帮带等有效方式,有针对性地对窗口人员进行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培训,快速提升工作人员岗位技能,实现“一厅通办”工作新要求。

第13篇:税收会计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本大题共10小题,每题1分,共10分)

1.下列税种中采用累进税率的是( D )。

A、消费税 B、增值税 C、营业税 D、个人所得税

2.下列费用项目中,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从收入总额 中扣除的项目有(C )。

A、转让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 B、按规定支付的企业财产保险费 C、购建固定资产的费用 D、无形资产开发未形成资产的部分

3.依增值税的有关规定,纳税人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允许不并入销售额中征税的是( D)

A、白酒 B、药酒 C、果木酒 D、啤酒

4.某公司进口小轿车100辆,关税完税价格为每辆12万元,关税适用税率为50%,消费税适用税率为8%,该公司这批进口小轿车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A)。 A、156.52万元 B、240万元 C、19.66万元 D、168万元

5.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 B ) A.50% B.60% C.70% D.80% 6.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的下列收入中,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是( A)。

A、国库券利息收入 B、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利息收入 C、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 D、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 7.税制的三个基本要素不包括(C )。 A、纳税人 B、课税对象 C、纳税环节 D、税率

8.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税金不得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是(A )。

A、增值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城市维护建设税 9.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 C )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3% B.10% C.12% D.20% 10.某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为100万元;形成无形资产的的研究开发费用为1000万元,假设无形资产按10年进行摊销。该企业当年此研究开发项目可以进行税前扣除( D )万元。

A.1650 B.150 C.200 D.300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以上正确答案。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消费税采用的税率形式有(AB) A、比例税率 B、定额税率 C、累进税率 D、平均税率

2.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区别表现在小规模纳税人(AC ) A、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B、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C、按征收率计税 D、按基本税率计税 3.下列税种属于流转税类的是(ABC )。

A、增值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城市维护建设税 4.下列销货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有 (AB) A、售电 B、售热力 C、货物期货交易 D、房屋交易 5.下列选项可看作纳税人的收入总额的是( ABCD) A、生产经营收入 B、财产转让、租赁收入 C、利息、股息收入 D、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6.企业发生下列行为应当视同销售( ACD ) A.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B.将货物用于管理部门 C.将产品用于职工福利 D.将产品用于在建工程

7.企业发生的可以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应符合以下条件( ABC ): A.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 B.按照发生额60%扣除 C.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D.经过主管税务机关审批 8.下列稿酬所得中,合并为一次所得征税的有(ACD ) A、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分次取得的稿酬 B、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稿酬 C、同一作品出版分三次支付的稿酬 D、同一作品出版后加印而追加的稿酬

9.下列项目中,不属于城建税计税依据的是 (BC ) A、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 B、纳税人减免退库的“三税” C、纳税人计算出的应缴“三税” D、受托方代扣代缴的“三税” 10.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 BC )。

A. 房产净值B.房产余值C.租金收入D.房产市价

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对的在题后面括号内打√,错的打×。) 1.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应缴纳消费税。(×) 2.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投资方实际收到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 ) 3.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后进 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 得随意变更。 ( × ) 4.分批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以及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均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5.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分别取得所得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

四、业务题(共60分)

1.某企业2008年全年取得收入总额为3000万元,取得租金收入50万元;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共计2800万元;“营业外支出”中列支35万元,其中,通过希望工程基金委员会向某灾区捐款10万元,直接向某困难地区捐赠5万元,非广告性赞助20万元。计算:该企业全年应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 答:利润总额=3000+50-2800-35=215(万元)

公益性捐赠的扣除限额=215×12%=25.8(万元)﹥1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215+5+20=240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240×25%=60万元

2.高级工程师王某(中国公民)2008年12月工资收入1200元,1-11月份已按规定纳了个人所得税,12月份另有四笔收入:一是,领取了12个月的奖金8400元;二是,一次取得建筑工程设计费40000元,同时从中拿出10000元通过民政局向灾区捐赠;三是,取得利息收入5000元,其中工商银行存款利息2000元,单位集资利息3000元;四是,取得省人民政府所颁发科技奖 20000元。 要求:请计算王某12月份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答:(1)工资收入1200元小于2000元,不征税。

(2)12个月的奖金:[8400-(2000-1200)]÷12=633.33(元),应选择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25,应纳税额=[8400-(2000-1200)]×10%-25=735(元) (3)一次取得建筑工程设计费:

允许扣除捐赠的限额=40000×(1-20%)×30%=9600(元)﹤10000(元) 应纳税额=[40000×(1-20%)-9600]×30%-2000=4720(元) (4)利息收入5000元,工商银行存款利息应纳税额=2000×5%=100(元) 单位集资利息应纳税额=3000×20%=600(元)

(5)省人民政府所颁发科技奖20000元,属免税项目,不征税。 王某12月份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735+4720+100+600=6155(元)

3.某企业2007年有关的财务资料如下: (1)实现利润350万元; (2)2007年有尚未弥补的亏损5万元,税前弥补期未满;

(3)未按期缴纳税金,支付罚款和滞纳金10000元,己列营业外支出; (4)该企业提取坏帐准备15000元,原“坏帐准备”科目无余额; (5)利润中包括国库券利息收入3000元;

(6)包括收到已扣缴所得税的股利收入5500元: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30000元,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25%;

(7)支付非公益性捐赠支出4000元,已列入营业外支出。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交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5%。

答:应纳税所得额=350-5+1+1.5-0.3-0.55+0.55÷(1-25%)-3+3÷(1-25%)+0.4=348.78(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348.78×25%-0.55÷(1-25%)×25%-3÷(1-25%)×25%=86.0125万元

4.某进出口公司当月进口小轿车120辆,每辆到岸价格7万元(人民币,下同)。该公司当月销出其中的110辆,每辆价税合并销售价为23.4万元。已知小轿车关税税率为110%,消费税税率为5% 要求:计算该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分步计算时均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答:组成计税价格=(120×7+120×7×110%)÷(1-5%)=1856.84万元 进口货物增值税进项税额=1856.84×17%=315.66万元 销项税额=23.4÷(1+17%)×110×17%=374万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374-315.66=58.34万元

第14篇: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汇编

(九)—促进残疾人就业30条

索 引

KC038-K1200-2008-009

号:

文件编

号:

生成日

2008-2-

2期:

公开日

2008-2-

5期:

发文机

仪征市地方税务局 构:

仪征市地方税务局税收优惠政策汇编

(九)

—促进残疾人就业30条

1、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财税[2007]9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第三条)

2、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注:财税[2007]9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第四条)

3、残疾人的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根据残疾程度分别确定:基本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残疾程度为中度以上(

一、

二、三级肢残,

一、二级盲残,一级低视力,

一、

二、三级智力残,

一、

二、三级精神残)的残疾人;二等乙级以上(含二等乙级)的转业、复员、退伍的革命伤残军人,其全年应纳税所得税额不超过2000元的,减征比例为100%;超过2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减征比例为50%;超过10000元的部分,减征比例为0%。

(注:苏政办函[2003]9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个人所得税减征有关规定的复函》)

4、残疾人的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根据残疾程度分别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残疾程度为轻度(四级肢残,二级低视力,

一、

二、

三、四级听力语言残,四级智力残,四级精神残)的残疾人;二等乙级以下(不含二等乙级)的转业、复员、退伍的革命伤残军人,其其全年应纳税所得税额不超过2000元的,减征比例为50%;超过2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减征比例为25%;超过10000元的部分,减征比例为0%。

(注:苏政办函[2003]9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个人所得税减征有关规定的复函》)

5、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注:财税字[1999]27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6、安置残疾人的单位,提供营业税“服务业”税目(广告业除外)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每人每年3.5万元限额减征营业税。

(注:“单位”是指税务登记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享受条件:①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单位实际上岗工作;②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应高于25%(含2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10人(含10人);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单位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注:财税[2007]9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第一条)

7、兼营财税[2007]92号文件规定享受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单位,可自行选择退还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一经选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注:财税[2007]9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第一条)

8、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又适用下岗再就业、军转干部、随军家属等支持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

(注:财税[2007]9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第一条)

9、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

10、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

(二)项所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

(二)项所称企业安置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

11、特殊教育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即可享受财税[2007]92号文件规定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享受条件: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应高于25%(含2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10人(含10人);或者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低于25%(含25%)但高于1.5%(含1.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5人(含5人),可以享受财税[2007]92号第二条第

(一)项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不得享受第一条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政策。(注:财税[2007]92号第六条第

(二)项)

12、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未达从业人员总数1.5%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城乡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均应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单位应缴保障金=(上年末单位从业人数*1.5%-已安排从业残疾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注:扬地税发[2007]196号《扬州市地方税务局 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人民银行扬州市中心支行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15篇:税收策划

一、回答题

1、如何理解税收筹划的实际作用?

税务筹划是纳税人(法人、自然人)依据所涉及到的现行税法(不限一国一地),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根据税法中的“允许”、“不允许”、及非不允许的项目、内容等,对经营、投资、筹资等活动进行旨在减轻税负、实现财务目标的事先谋划和对策。税收筹划的实践意义是:降低税收成本、降低税收风险、实现财务成果的最大化。

税收筹划可以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降低纳税成本,规范企业的经营活动,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实现纳税人经济利益最大化。税收筹划是要把成本费用降到最低点,包括缴纳最少的税收,依法建立健全规范的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方式,是十分必要的。也只有这样,才能给税收筹划提供依据,才能进行有效地税收筹划。税收筹划影响企业的组织形式,提高企业的纳税意识;纳税人要搞税收筹划就要认真学习税法,在学习税法的同时,也就自觉地做到了依法纳税,降低了企业的纳税风险。税收筹划的公开化,是纳税人纳税意识提高的表现,是与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相适应的。因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与企业增强纳税意识具有共同的要求,依法治税便成了纳税人的自觉行为。

税收筹划可以促进税务代理的大力发展,可以涵养税源,可以促进财政公平程度的进展;

税收筹划可以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宏观调节作用,促进投资和产业结构的合理化。

2、如何理解税收筹划和纳税人生产经营管理的关系?

税收筹划的目的是为了节税,服务于企业的经营目标,人们常认为这是财务人员的事,但往往一个好的税收筹划仅仅靠财务人员是无法顺利实施的,它需要全体管理者的关注和参与。税收筹划也不单体现在财务安排上,而是贯穿在整个投资决策、经营决策以及日常经济活动中。

企业投资决策阶段的税收筹划。一般观点认为,税收筹划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出于对节税的追求,从而对原有的经营、财务进行调整和安排。现实中税收筹划人员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常见的是对原经营和财务方式进行分析后提出改进意见。筹划前后节税的量化比较能很直接地体现筹划效益,也常被认可为成功的筹划。其实,从投资者进行投资意向考察时,税收筹划就应该参与其中,但投资人往往缺乏必要的税收知识,考察阶段没有这方面专家的参与就会忽略这个问题。此时进行筹划,不但对以后经营过程中的节税效益产生持续的影响,而且避免前期投入的生产经营模式既定,再进行税收筹划改变其模式带来的筹划成本。例如,国家对生物肥料和部分品种的化肥有免征增值税的规定,如果投资者决定在肥料行业进行投资,那么在投资立项前就要将税收筹划考虑进去。此阶段的税收筹划引用的依据一般比较宏观,多为国家利用税收法规对产业政策的调控,成功的筹划不但企业可以得到节税上的收益,也实现了国家的产业政策方向,属于长期税收筹划。

企业经营决策阶段的税收筹划。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会遇到阶段性的经营决策,如大的产品品种调整,设备的添置和更新改改造等。这类决策对企业以一个年度来衡量是较大的经营决策,但从一个长期的经营区间来看又会经常遇到。经营者往往就这些问题向企业的具体部门负责人咨询,如销售部、设备车间的负责人等,因为他们是这些工作的直接管理者。但在决策形成之前经营者应该让筹划人员对各个可行方案进行税收上的评价,以实现方案的最优。例如,外商投资企业购买新的设备、内资企业在进行设备的技术改造时,在设备的质量价格和适用性等其他条件差不多的情况下,应优先考虑选用国产设备。因国产设备的购置费用可以抵免企业的所得税,并允许在不长于5年的以后年度延续抵免,当设备的购置费用较大时,很能体现筹划的效益。此类税收筹划成功与否会在较长时期内对企业的节税产生影响,同时往往也会体现国家税收政策对经济的引导作用,属于中期税收筹划。

企业日常经营及财务活动中的税收筹划。这类筹划要求筹划人员很敏感地体会和运用各类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将它实现在本企业的经营及财务安排上,达到节税的目的。税收筹划会体现在企业经营

活动中的方方面面、各个时期,经营者应该意识到筹划不单是财务人员的事,也涉及各个职能部门。因为很少有一个税收筹划只需要适当的财务安排,而不受供应、销售、生产等部门的影响,所以需要各部门的配合。例如在对销售收入计税的筹划中,将以前只签订销售总额的方式改为合同明确计税销售收入和不计入收入的价外费用,从而避免不必要的税收负担,这就需要销售部门的配合。这类筹划灵活,改变也比较容易,只要政策运用得当,能迅速体现效益,属于短期税收筹划。

二、案例分析

华发有限公司是一个综合实业公司,业务涉及房地产开发、制造业、农业、建筑业等。其名下有一已闲置多年的楼盘,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地上四层,地下一层。该楼盘的账面建筑成本4000万元。多年来该房产始终按其原值的折余价值缴纳房产税。房产税税负为:

4000×(1-30%)×1.2%=33.6(万元)

为了盘活资产,经过市场调查,董事会决定将该楼盘分割为两个独立的经营主体对外招租。

经过招商,地下一层被一大型连锁超市租用,开设连锁超市,年租金为250万元;地上四层设立家具城分柜台对外招租,由个体经营者租用,每年租金合计800万元。

华发公司房屋改变用途后,税收负担也相应发生变化。 按现行规定,华发公司楼盘租赁方式将产生以下税收:

出租变仓储

房屋出租是将在约定的时间内将房屋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仓储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其他场所代客储放、保管货物的业务。房屋出租由出租人按租金缴纳房产税。而仓储由保管人按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在房产税从价计征的税负明显低于从租计征的情况下,出租人可以变房屋出租为仓储保管合同,而达到少缴房产税的目的。当然,这个筹划是有前提条件的,即承租人租赁房产的目的是用来堆放、储存物品,如果不是这个目的,一般是不能按这个思路进行筹划的。

该筹划从税务角度是不存在风险的,但从出租变仓储就为出租人带来了新的经营风险,即出租人在仓储合同下必须承担货物的保管责任,发生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一般承租人拟储存的货物属于易保管且价值较低的情况下,该筹划才可行。如果仓储的货物价值量高,发生盗损的可能性较大,该方案则风险太大。

变出租为提供服务加出租

出租人可以通过提高物业服务的收费,降低房屋租赁的价格达到少缴房产税的目的。但是,这种筹划是有一定前提条件的,即出租房一般应有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经营范围,且确实在出租房屋的同时也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合理的利用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来筹划出租房产税是合理的,但关键是这种方法在实际中往往被出租人滥用,一般正规的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收费是必须取得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的,价格也是要审批的。因此,出租方刻意抬高物业管理服务价格,不仅得不到税务机关的认可,还可能由于不按收费许可证收费而受到物价部门的处罚。如果出租方纯粹从逃避房产税的角度出发,没有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而和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在发生纠纷时可能吃亏。

利用转租政策

由于转租方不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因此,转租方转租房屋时,只要按转租价款缴纳营业税,不需要缴纳房产税。利用转租进行租赁房产税筹划,就和烟酒生产企业通过成立销售公司筹划消费税的案例相似,出租人可以成立一个资产管理公司,将拟出租的房产先以较低的价格假设M出租给该资产管理公司,然后由该资产管理公司统一按市场价格假设H出租房产。这里由于转租烟酒销售的增值税一样可以差额征税,而转租仍需要全额缴纳营业税的。因此,该方案多出一道营业税M×5%,节省一道房产税(H-M)×12%,只有当H>1.42M时,该筹划方案才可行。

由于出租方和资产管理公司是关联企业,他们之间的出租行为是关联交易,肯定要受到税务机关的房屋出租最低租金计税价格的制约,即使当地税务机关没有这个标准,由于是关联交易,税务机关肯定要进行调整,即M的值就会发生变化,这种方案就不一定会成功,这就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风险。但是,如果出租人是准备对拟出租房屋进行翻新、装修改造后重新出租的话,出租人可以先将未改造的房屋先出租给资产管理公司,然后由资产管理公司对租入的房产进行装修改造后再转租,这种方案筹划风险很低,值得大家尝试。

利用联营的方式与超市和家具城的个体户签订联营协议,以收取管理费取代租金。

管理费可以按服务项目缴纳营业税即可,而避免缴纳房产税。需具备的条件是签订内容完善的联营协议。

第16篇:税收执法

税务日常检查思考

基层税收执法难的问题,不仅是当前税收工作的热点问题,而且是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重点问题。我认为,解决基层税收执法难问题应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并要采取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现就在实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结合“大家谈”栏目话题谈谈一些看法:

一.我所在日常工作中不 定时的对契税和耕地占用税进行税务日常检查。记得在上个月的下旬,我所按照县局的要求对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同时对企业也作了一些税法宣传, 结果发现土地出让这部分的契税以全部缴清,而 耕地占用税则需要进一步核实。从这个情况来看:我认为

进行税务日常检查是很有必要的,而且 执法力量和手段都很薄弱 。 以我所 为例, 税务执法人员共有5人,国土和房管窗口各1人,一线执法人员只有3人,负责24个乡镇的征收管理。税源零星分散 ,再 遇到点“钉子户”、“难缠户” , 一旦发生暴力抗税便束手无策。

二.我认为税务日常检查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它和日常征收管理一样,需要连续不断的坚持。建议:

(一).强化依法行政观念。一是营造法制环境。二是开展警示教育。促使税务干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三是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用知识武装税务人员的头脑,用知识提高税务人员的执行力,用知识增强税务人员的创新能力。

( 二)、完善执法检查制度。一是建立归口统一管理制度,对各类税收执法检查实行统一扎口管理和组织协调,从全局出发制订检查计划,将执法检查与执法监察、征管质量考核等综合性考核结合起来,通盘考虑,数据共享。对不能合并的检查项目和上级单位临时安排由各部门组织开展的单项检查活动,其检查结果报法制部门备案,法制部门不再安排检查相关内容,避免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减轻基层负担。二是建立检查人员奖惩制度。

( 三)、夯实执法检查基础。一是严把执法检查人才库选人关。对进入人才库的干部必须经过严格的选拔和考核,把业务能力强并有责任心的年轻干部吸收进人才库。二是严把查前培训辅导关。执法检查前,根据检查内容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业务培训,提高检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检查技能。三是制订科学的检查计划。制定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确定每年检查重点,着重解决

一、二个当前税收执法中反映突出的问题,同时对屡查屡犯且又比较严重的执法问题组织“回头看”,狠抓落实,认真整改,达到以点促面的效果。

`三.税务日常检查的程序:

一是检查确定;二是检查实施;三是检查审理;四是检查执行;五是移交稽查;六是整理归档;七是报告制度。

从以上程序看出税务日常检查与稽查检查是有区别的。对于日常检查中发现的以下行为,应移交稽查局查处:

(一)涉及需立案核查的偷、逃、骗、抗税的行为或案件;

(二)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的案件;

(三)涉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案件;

(四)普通发票违法涉及税款的案件;

太平税务所 2008年6月30日

税收执行情况反馈

对策

[

税收执行情况反馈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是全面提升依法治税水平的必然要求,对推进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我所在税收执法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关于减免税。按照税收政策规定纳税人应享受税收减免,但纳税人由于种种原因自愿放弃,当然我们首先提醒纳税人有享受减免的资格,可纳税人还是不要,我们强行叫是把税收了,还是纳税人去办减免。

一、税务执法要求与税收法制环境存在差距。

(一)税收执法中人为因素使执法过错时有发生。

1、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影响了税务机关正常的依法行政活动;

2、部门考核机制不合理,税收收入任务完成与否、征管质量指标考核是否达标、排名是否靠前等对税务机关来说都是意义重大,常此影响,为了不影响大局,税务机关变通执法也就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

3、个别领导“以言代法”、“以权代法”, 使税务执法失去了其应有的严肃性;

4、部分税务执法人员执法不过硬, “人性化”执法过浓。

(二)税务执法要求与税务人员业务素质存在偏差。

部分税务机关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要求,对程序法、实体法不能熟练运用,“怕打官司”,不敢从严执法,在税收执法中心存顾虑、缩手缩脚,导致税收执法不到位;还有的税务执法人员自身素质不高,法制观念和服务观念淡薄,违规执法;在法律、法的学习和宣传方面,流于形式,存在不深不实的问题。从现有基层税务人员结构上看,精通税收政策、财务会计知识、税收相关法律以及电脑知识的比例不高,且年龄呈日趋老龄化。

(三)纳税人的法律意识不强,税收违法行为普遍存在。

如果严格执行税收征管法,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在各地是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如果对所有诸如:“应收而未收”、“应处罚而不处罚”等,一律追究税务人员责任的话,可能没有不被追究的税务执法干部,过错也难以彻底追查清楚。

二、有的税务机关认识不到位,对这项工作不够重视 从领导层面上看,有些领导没有能从依法治税的高度理解与认识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重大意义,认为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是一场内部的革命,会削弱自己的权利,会缚住自己的手脚,同时也怕得罪人,怕过错追究影响形象和稳定,从而被动应付,消极敷衍,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从干部层面上看,基层执法岗位人员业务量大、工作繁重,特别是强调精细化管理之后,没有适当考虑到一线执法人员的劳动强度,各项工作各项管理要求,通常超过一线执法人员的负荷,出现了忙碌中出错的现象,并且工作量愈大,出错愈多。因此有人认为,一线执法人员付出或贡献大,可以弥补执法中的过失。也有些人认为,税收执法责任制追究的是执法岗位人员,而行政管理人员却相对超脱,没有这种责任风险,是一种不公平、不合理的制度。正是认识上不到位,有的税务机关对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只停留学习文件的形式而已,没有很好的组织领导和管理方式,也没有很好的开展税收执法责任制检查和过错责任追究。

三、岗责设置不合理,权责不对等

(一)由于执法岗位职数的定位与现有的在编人数不完全相一致,难免存在“一人多岗”和“一岗多人”的问题,在人员配岗中由于考虑的因素不全面造成在人员工作量不等、忙闲不均,出现做多错多,被追究责任多的现象;

(二)在人员素质普遍不高的单位,领导为了工作好开展,在人员配岗中容易对会做事的人安排在执法岗位、多安排岗责、安排重要的岗责、安排责任风险大的岗责,而对不怎么会做事的人,则安排次要岗责、不容易出错的岗责,因此容易会出现极不公正的结果,也就是“执法的”不如“不执法的”、“做事多的”不如“不做事的”、业务能力强的不如无业务能力的、搞稽查的不如搞管理、搞管理的不如搞征收、搞征收的不如搞后勤。如此以来,执法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反倒成了被打击的重点对象,极大挫伤执法人员执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岗位设置过多、分工过细、程序繁琐、流程太长,与征管改革和高效优质服务不相适应,影响工作效率的提升;

(四)部门间合作与协调不力,工作扯皮现象不断。

四、评议考核机制不够科学、合理。

(一)考核手段落后。

目前,**国税系统主要是以人工考核为主,而人工考核存在不及时、不全面、不公平、不科学,主观性、随意性较大等弊端。在当前尚不能实现对执法质量“自动考核”,而须实施自下而上的人工测评、考核审核,工作量相当大,要保证考核质量也无从谈起,考核将最终流于形式,走过场。

(二)评议考核的对象不全面

评议考核的对象主要针对执法岗位人员,对非执法岗位人员缺乏明确的岗责要求及具体的考核指标,这种失衡造成部分执法干部一定程度上的思想波动。

(三)基层国税机关没有专门的考核组织机构,执法责任制日常化考核没有办法落实到位。特别是基层分局工作千头万绪,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执法考核,难度很大,逼紧了,必然会马虎应付、草率了事;执法责任制考核人员也多是临时从其它部门抽调组成,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等参差不齐,不能有效保证考核质量及考核的公平合理。

(四)有些考核指标难量化,同等考核有失公平。

如岗责体系中个体税收管理岗比企业税收管理岗工作量相对较少而且发生的执法差错会相对较小些,被责任追究的次数也要少,但两个岗位的总分值相同,这就造成了“多做多追究,少做少追究,不做不追究”的现象发生。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上,个人待遇与执法质量发生错位。

税收执法责任制要求相对应的分配制度是按工作实绩(即工作差错率大小),而目前税务机关执行的是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从现有的工资待遇分配基本上还是停留在吃“大锅饭”,“论资排辈”拿工资,与个人的业务能力、执法水平关系不大,责任人不但感受不到其努力带来的回报与尊重,相反还要承担执法过错的风险与责任,从而淡化了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对执法质量的重视程度。

五、责任追究难以到位。

(一)经济惩戒标准难统一。

由于基层税务机关之间工作条件、工作人数、工作任务等均有所不同,考核计酬系数大小也不一样,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只是整个考核中的一个部分,整体统一难,部分统一就更难;

(二)执法过错责任难发现。

当前,税收执法监督领域的信息化程度较低,尚不能实现对税收执法的完全监控。同时,内部各执法环节间的工作衔接有时不够紧密,信息传递不及时,导致一些过错行为不能及时发现,或者是发现不了;

(三)执法过错责任难区分。

随着税收执法权的逐步分解,一项具体税收执法行为可能划分为多个执法环节,涉及若干人员,一旦出现过错,很难分别界定每个人的过错责任、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 四)执法考核重追究轻激励。

执法责任制的考核与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公务员年终考核等缺乏有机结合,没有明确的激励机制,激励无据可依,特别是经费困难的单位,更是缺乏奖励经费的来源。 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对策

一、转变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推行执法责任制,关键在于领导重视不重视,支持不支持。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是推进依法治税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国税领导应高度重视,各单位主要领导应是本单位推行执法责任制第一负责人,要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政策法规部门牵头,征管、税政、人教、监察、信息中心等部门参与,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岗位和个人,形成既分工明确,各司其责,又密切配合,良性互动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加强培训,提高税务队伍的执法水平

税务执法机关要在实行执法责任制过程中,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好执法队伍建设,下大气力提高税务机关整体执法水平。要抓好执法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使之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要对税务干部进行全面系统的法制教育,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要深入搞好业务培训,使执法人员精通业务,适应执法的需要;要教育和督促执法人员端正执法思想,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公正执法。通过学习、培训和教育,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三、以规范执法为基本点,完善岗责体系和工作流程。

定岗定责是税收执法责任制推行中的关键环节。在岗位设置方面,要以现行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与现行的征管模式相适应,与现行的实际情况相吻合。应遵循法定、从实际出发、以事定岗、依法定责、权责相当、互不交叉重叠、廉洁与高效相统一的基本原则,具体到税务分局,还必须考虑到工作量、执法人数等相关因素。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立岗责体系。解决“一人多岗”等问题,必须对执法岗位进行适当取舍,对岗位职责进行相应简并,科学整合岗位和职责。确需“一人多岗”的,前后两个紧密相连环节的岗位职责也必须由不同的税收执法人员承担,以保证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之间环环相扣,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各地在实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时,应以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全国国税范本和办法作为基本标准,同时结合实际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征管改革的要求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在具体人员配岗配责中可采取设定岗位系数的办法,以体现现各工作岗位间工作量、工作难度、岗位技术含量、风险责任等因素上的差异。

四、以计算机管理为依托点,完善“人机结合”考核机制。

完善考核评议应当考虑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公平性;二是合法性;三是针对性;四是客观实在性;五是可行性。具体可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尽快推广应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已试运行以„省级集中‟模式应用的“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国税系统首先加大信息化在执法责任制中的支持度,应尽快创造条件,推广应用这个自动考核软件,实行计算机对税收执法信息的自动生成、自动考核,以其客观、公正、透明、高效和规范的监督,从而摆脱了传统“人盯人”、“人管人”的种种局限;

(二)采用人机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

信息化是一种手段,它制约人也受制于人,所以,推行计算机考核也不能抛弃人机结合的原则,不能完全利用计算机考核结果。应当由考核人员在计算机海量信息分析的辅助下,结合客观情况,作出正确的回归分析结论。要充分运用税收信息化成果,依托计算机管理实施有效的过程控制,通过CTAIS等应用系统的推行,将税务登记、税务审批、税款征收等各个执法环节逐步纳入计算机监控范围,依据岗位职责,授予税收执法人员不同的操作权限和口令,对税收执法中的越权行为进行有效限制;

(三)根据各部门、各岗位承担责任的大小,以及工作量的繁重,难易程序,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考核分值系数,增强可操作性,并拉开差距,加大与经济利益挂钩的比重,切实解决多劳少得的矛盾。

五、完善过错责任追究。

税收执法的过错责任追究是执法责任制的重要环节,是实现执法责任的具体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当地国税主管部门制定《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对执法过错行为应严格追究过错的责任,确保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要明确责任划分标准,区分不同性质的过错责任,分别适用批评教育、警示诫勉直至行政处分等不同的追究形式,确保追究结果公平公正、过罚适当。要按照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最大限度地预防执法过错的发生,达到保护和教育干部的目的。 要建立责任追究与激励措施并重的机制。一是将执法岗位及非执法岗位,根据不同的业务量、技能和工作风险实行岗位级别管理,直接与补贴、奖金挂钩,实现责、权、利的统一。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建立专项税收执法责任制奖惩基金;二是定期对执法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三是积极探索执法人员的能级管理机制。

六、建立健全组织考核体制,严格考核制度。

在县(市)级国税局,考核机构应独立出来,相对超脱,要组建一支精良的考核队伍,考核机构将考核作为日常工作有计划的开展,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有问题要监督检查,对检查出来的执法过错现场予以严格责任追究,对下级考核机构有错不“究”、徇私舞弊的追究考核人员的过错责任,使执法检查人员真正充分发挥领导“千里眼”的作用,监督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执法。

七、增强执法透明度,提高外部评议的份量。

(一)推行公示制度。

及时向纳税人公告税收政策和征管改革信息等,使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了解税务机关的体制建设情况;

(二)增强执法公开透明度。

除公开执法依据、程序外,重要的是公开执法结果(包括定税结果和处罚结果等)。真正实现阳光作业,不留阴影,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让纳税人明白自己应享有的知情权、监督权。

八、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配套制度、措施。

(一)制定适应税收执法责任制的配套管理制度,使税收执法更有章可循。我们可以对某方面工作进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深入探索实践。例如,就如何明确税收管理员责任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各地经验基础上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40号),**区国税局结合**征管实际制定的《**国税系统税收管理员制度细则》。这也是对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完善和补充;

(二)把行政管理责任制作为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有机统一来进行执法责任的完善和延伸。**河池市国税系统从2005年1月起就把行政管理责任制作为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有机统一体一起推行,从该系统的推行情况看,行政管理责任制对税收执法责任制是有推动和完善作用的,相得益彰;

(三)结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贯彻落实,不断完善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增强干部职工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促进税收执法的不断规范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系统工程。各级税务机关应立足长远,坚持不懈,让执法责任制深入人心,成为一种习惯。同时,让我们广大税务干部明白,税收执法责任制的价值不是最大限度的追求对税收执法行为错误结果的追究,而是最大限度地追求把错误的税收执法行为阻隔和消除在执法行为运行过程中,解决税收执法的过程监督问题,增强税务机关自我纠错能力,更好地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税收。总之,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是一项艰巨的工作,有一个从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过程,特别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第17篇:税收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 各位领导:

在过去的一年里,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胜利前进的步伐,税源管理xxx科在市区局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及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税收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省、市、市xxx国税工作会议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按照定好位、收好税、带好队的总体要求,以强化责任为主线,以片区管理为平台,大力实施精细化管理,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全面整合信息化资源,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创新队伍管理机制,构建责任化工作机制,持续搞好基层基础建设。这一工作思路可以总体概括为12366工作思路,即:围绕一个中心、抓住两条主线、完善三个机制、加强六项建设、打造六个品牌。秉承这个思路,税源管理xxx科努力实现了XX税收质量的快速更好地发展,全面提高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下面,我把税源管理xxx科XX年基本工作情况及XX年工作打算做以简要回顾和展望。

(一)XX年税收工作回顾

一、大力实施税收精细化管理,努力实现税收收入稳定协调增长。XX年,税源管理xxx科税收征管工作是以全面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为目标,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税收管理,深化税源监控,加强重点企业、重点税种和重点行业管理,打牢税收征管基础,努力实现税收 两个比重的稳步提高,提高与xxx区gdp的稳定、协调增长。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深化片区管理,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建立一户式电子档案,加强户籍动态管理;加强税源分析,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加强征收管理,提高申报入库水平;加强税种和行业管理;加强税收收入预测和基本调度;深化、细化税收管理。基本做到了全年组织税收均衡入库,克服了开头松、中间平、最后紧的入库现象,全年组织收入xxx亿元,增长xxx%,其中乡镇级税收完成xxx亿元,区级企业完成税收xxx亿元,比去年增长xxx%;企业所得税增长xxx%以上,税源管理xxx科电子申报户数达到xxx户以上,绝大部分企业实现了网上报税;确保年内欠税增减率达到市区局要求,滞纳金加收率达到10xxxx以上; XX年全年完成规模以上企业数据的采集录入和补录工作,建立xxx户企业一户式电子档案。实行清欠责任制,收到了明显效果。XX年,共清理历史陈税xxx万元。

二、创新开展税收服务,建设服务型国税机关。

XX年,税源管理xxx科全面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及第xxx个税收宣传月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活动为契机,以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发展、服务纳税人的三服务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手段、改进服务方式、健全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创建随需应变的现代服务型国税机关。建立了纳税服务责任制,强化监督考核;加强各岗位协调配合,形成高效的税收服务工作机制;坚持高起点定位,创新开展税收服务工作。税收服务来源于为人民服务的延伸和体现,创建税收服务型国税机关是XX年开展党员先进性的具体体现。税源管理xxx科的广大同志在各自的岗位上用实际行动体现着党员的先进性。市xxx国税局局长吴xxx强调:我想,只要我们的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不断增强创新意识,敢于突破陈旧观念,做到与时俱进,就一定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我科的xxx同志,作风正派,工作严谨,廉洁自律,勇于探索,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学习catis业务流程,敢于在税收工作中奋勇创新,对待纳税人象春天里的微风,徐徐冉冉、沁人心脾。她经常遇到许多的企业会计不懂税收知识,她耐心地讲解和说明。曾经有多次出现这样的情景:由于catis系统经常出现业务忙系统运行速度较慢,在处理有关罚款、变更、注销、认定业务中,网络认定慢,纳税人在办理业务量大的情况下,由于不知道这些原因,就碎言碎语,说税务干部业务不行,速度太慢,还说一些不好听的话语,她自己心里不好受,但仍然面带笑容,耐心说明原因,她所在的岗位以优质的服务赢得了许多纳税人的真情尊重和理解,税收取之于民、税收用之于民这句格言在她身上得到了真实地体现,突出的业绩在同志们中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和口碑。正是由于许多像xxx同志在各自的岗位上无私奉献和勇敢创新,为税源管理xxx科获得荣誉奠定了基础,XX年xxx科被xxx区三个办事处评为先进单位及最佳服务单位,被省局评为省级文明建设单位,高质量、高要求的实现了文明服务、文明纳税双丰收。

一、很抓职工教育,提高队伍素质。

一是积极适应新形势下的要求,着力构建多层次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终生学习的思想观念,不断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突出了对新业务、新知识、新技术的培训学习,成立了由科室一把手、党支部书记、兼职监察员为核心的领导小组督导科室人员的培训工作,不定期的请xxx区检察院的同志定期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实现了整顿查纠制度化、经常化,进一步加强了干部职业道德建设,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二是认真抓好重点人员的教育培训。对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的骨干优先培训,着力培养税收工作所需要的专家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同时,坚持因材施教、分级分类培训,对不同人员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不断增强教育培训形式的灵活性。对基础差、文化水平低的人员,从基础知识入手,采取以师带徒方式,由本单位业务水平高的同志辅导,循序渐进,使其逐渐提高。

二、着力发展国税文化建设,树立先进科室管理理念

1.开展保先创建.结合日常教育培训,比较系统开展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深入开展三个代表教育、开展双联双带教育,开展对比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爱岗敬业教育、慈心一日捐等活动,使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和谐国税意识,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引入竞争机制,把干部职工素质、贡献的大小与本人的工资、奖金结合起来,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XX年,xxx局适时提出了争一的工作目标,制定出台了《xxx局目标管理考核单项考核标准》,与《责任追究办法》配套执行,根据上述措施,税源管理xxx科选准切合自身实际的着力点,总结重点工作的经验做法,上报xxx局审批后,召开各种形式、各项工作的现场会,发扬团结一致、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先后召开了各类现场会xxxx,推出科室内部先进典型xxxx,组织全系统学习,选派科室业务好的同志参加xxx局的选拔考试,掀起比学赶帮超的新高潮。涌现出了像xxx等同志的先进人物典型。

2.创建精神文明建设。税源管理xxx科成立了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领导机构和组织部门,大力开展讨论会、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歌咏比赛、联谊会、摄影比赛以及体育竞技活动,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加强文艺写作的积极性,干部精神状态普遍较好。XX年4月,税源管理xxx科向全区纳税人发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征求意见函、积极配合xxx区在创建文明城市启动仪式等活动,受到了xxx区政府的表彰,得到了很好的反响效果。在创建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xxx同志,身体十分不好,心脏出了问题,面色苍白,血糖极度低,仍然参加活动和双联双带活动。xxx同志在作完手术以后,仍然相应支部的号召,积极捐款,参加帮助贫困村庄的贫困户。在祖国其他省市遭受洪涝灾害的时候,税源管理xxx科积极相应市区局的号召共计捐款为xxx元,充分体现了全国人民一家亲的血浓之情。

第18篇:税收工作总结

二00三年度税收工作总结

2003年是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结合十六大构画出的宏伟蓝图,按照省市局总体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市局年度工作会议精神,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两风”建设和防治“非典”工作为重点,不断强化税收征管,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优化班子的整体功能,使各项工作登上了新台阶,两个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被省人事厅授予人民满意公务员先进集体称号,连续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努力完成税收收入计划

由于受区域性经济发展缓慢,我区大部分重点税源企业效益欠佳,仍在低谷中徘徊,给逐年增长的税收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完成税收计划压力较大。面对诸多不利因素,我们牢牢绷紧组织收入这根弦,充分抓住餐饮业发票划奖和城区改造、房屋开发等有利因素,经过全局努力奋斗,今年1至10月,完成税收收入9637万元,为年度计划87%,比上年同期增长1876万元,同比增长24%,预计到年末将完成税收收入11039万元,建局九年来首次实现税收收入均衡入库,为财政收支平衡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是抓好欠税保收入。为了实现税收均衡入库,我们改变过去每年

6、12月集中清理欠税的做法,把功夫下在日常工作中,严格压缩新欠发生,做到月税月清。充实欠税清理人员,专人登记欠税,微机核算,分片负责和蚕食的方法逐月压低欠税户数和额度,每月定期查寻欠税企业银行帐户,对有钱不交税欠税的企业,采取税收保全,防止企业逃避清缴欠税,并通过加收滞纳金和以票控税来敦促企业缴纳欠税,欠税清理出现了建局以来最好的成绩,欠税户由年初的105户减少到8户,全年年回收欠税3000多万元,基本上做到了月税月清。

二是抓好稽查补收入。为了做好稽查补漏关,我们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了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房地产开发的专项稽查,充分发挥了稽查堵漏增收、强化管理的作用.我们还从强化个体和集贸市场的税收管理出发,对网吧、专卖店等高收入行业和电力、一条街、建材等集贸市场进行了专项清理整顿,有效地规范了个体和集贸市场的税收秩序,进一步减少了税款的流失,增加税收收入,个体税收和集贸税收分别比上年增收

3%和4%,。

三是抓好税源促收入。在强化重点税源管理的同时,为防止外埠施工临时税源的流失,我们从源头查起,经常巡视寻找建筑工程,对挂靠企业进行严格核实,并按户建立施工档案,随时掌握施工进度,监督和督促税款及时入库,上半年按形象进度征收税款250万元,确保了年度税收计划的完成。

(二)、重点抓好社保费征缴工作

从年初开始,我们就把社保费征缴工作列位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把责任心强,业务精,经验丰富的干部调整充实到社保科。利用半个月的时间对社保征收人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征管软件培训,社保费申报、缴税、报表基本上实现了全额核算。3月初,我们抽调稽查人员,对全区151户参保企业的缴费基数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核实,每位局长包管了5户,并亲自下企业进行基数核实。在调查核实基础上,建立了缴费企业征管资料档案,按企业的生产规模、经营状况、缴费能力实行了分类管理,对缴费大户实行了专人、专户的重点管理。进入4月,我们广泛进行了社保费宣传,提高了公众对社保费征收工作的认识,并运用加收滞纳金、加大处罚等手段,强化征收力度,仅4月一个月就征收社保费1000万元。为确保社保费征缴计划的完成,我们严格执行市府“八不准”的规定,对有一定能力缴费企业,银行有资金而不主动缴费故意拖欠的企业,我们采取扣缴方式强制征收。同时,根据市府要求,我们对欠费企业的非生产性资产,非生产用车逐户进行登记造册。

另外,今年下半年,我局还主动与社保局密切配合,做好“接续、扩面”工作。派出社保科全体人员与社保局成立了“接续、扩面”百日会战联合调查组,对我区324户可能存在接续和扩面企业及个人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对经营状况较好的企业走访,宣传参保的重要性,促进了“接续、扩面”工作的开展

(三)、强化税收征管基础建设

一是进一步规范地域管理。为解决地域管理中出现科室衔接不协调,“黑户”、假停业户打击力度不够、逾期未申报户催缴不及时,监督考核不到位等问题,我们实施了“大集中、小分散”地域管理办法,将两个市场所撤并到个体科,聘用9个协税员,组成18个人的个体科,市场随办事处辖区管理,每2人负责一个办事处,实行不间断的清理。全年,我们共清理漏征漏管户248户,未办登记107户,堵塞了“跑、冒、滴、漏”,个体纳税申报率由过去的

sp;同时,结合“两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班子每人针对班子建设和“两风”建设,写出学习心得,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交流。

通过“两风”建设,提高了中层干部理大事、搞协调、抓落实的综合能力,增强了干部公平执法、依法治税的意识。分局形成了自我学习、自我提高、自我规范的良好氛围。在盛市、区三级考核验收中,受到了检查组一致好评,由于查摆、整改过程资料齐全,被区委确定了为迎接“两风”建设检查验收的定点单位。

(六)、“非典”防治工作取得好成效

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我们把防治“非典”工作当作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真抓实干,使“非典”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从4月14日开始,分局就“非典”防治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成立了预防“非典”领导小组,制定了非典预防方案和应急预案,实行一把手负全责,副局长包主管科室,科长包科员的“一把手责任制”和“包保责任制”。办公楼实行封闭办公,在征收大厅入口设立“防治‘非典’办公室”,集中接待纳税人来访。在征收大厅的征收人员和值班局长全部配带两层18层口罩和橡胶手套。在征期对个体户按办事处、企业按经济类型划分申报时间,控制办税厅每天办税人员的流量,避免交叉感染。各职能科室,涉税审批科室在办税服务厅实行值班制度,对符合政策、手续齐全的立即办理,加快纳税人在申报厅的流转速度。征收大厅每两个小时进行一次消毒,办公楼进行早中晚三次消毒。干部职工中午集中就餐改为每人一份合饭的分餐制。对出差经过疫区和家属从疫区返回的3名干部进行了隔离观察,期满后持指定医院的健康证明才允许上班。组织了干部学练太极拳增强体质,提高免疫力。通过以上措施,实实在在做好了预防“非典”工作,全年干部职工家属没有一人染上非典病毒,打赢了防治非典的硬仗。

第19篇:税收专题

诚信税收

赵仁华080702358金融三班

【论文摘要】诚信税收是诚信这一概念在现代税收管理领域的延伸,诚信税收包括诚信纳税、诚信征税和诚信用税三个方面,三方面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诚信税收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依法治税是实现诚信税收的必要条件和保证。

【论文关键字】诚信 税收 公民道德 社会

税收的一个核心问题即公平、公正。亚当。以政府为主体的征税人与以企业为主体的纳税人成为矛盾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政府凭借国家权力要尽可能多地征收税款,另一方面,纳税人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会尽可能少地缴纳税款。

一、企业不诚信纳税的原因 欠税问题,是一个诚信问题。自由申报,是相信每个法人,因为再也没有比自己更了解自己的人;重点稽查,则意味着一旦因为申报不实,被税务机关稽查发现,等待他的就是严惩不怠。纳税人偷逃税的净收益等于其偷逃税的收入减去偷逃税的真实成本。当偷逃税的边际净收益为零时,纳税人的偷逃税净收益最大;当偷逃税的边际收入等于偷逃税的边际成本时,企业就没有偷逃税款的必要了。假定偷逃税的处罚成本是固定的,纳税人偷逃税被查获的可能性就主要决定于征管方的征管力度,所以纳税人偷逃税的边际成本主要决定于征管方。对于征管方来说,扣除征管成本的基础上,要依法征收到尽可能多的应征税款,这就使纳税人想尽办法达到少纳税目的与纳税筹划之间产生一种税收博弈,是纳税人与政府、政府与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博弈双方都是风险中立的理性人,中央政府的效用目标是追求中央财政收入的最大化;地方政府的效用目标是采取一切手段追求地方政府收入的最大化。税务机关可以选择稽查、不稽查,纳税人可以选择诚信、不诚信纳税。 诚信是经营之根本,不诚信的企业很难留住老客户,更难发展新客户。

二、提高企业纳税信用信 用,是维系经济健康发展的纽带,是构建社会良好秩序的基础。加强税收信用建设,对于营造诚信的税收环境,推进“依法治税”和“以德治税”,促进市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纳税人如果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偷税、逃税、骗税,甚至抗税,得到的只能是眼前利益,失去的将是宝贵的诚信和良好的信誉,而失信毁誉的必然结果是自损。不仅企业将会在今后的生意中处处碰壁,作为企业主个人的信誉也会一落千丈。这就从舆论上给那些欠税者上了一道来自道德的紧箍咒。 大多数企业都会根据自身的性格特征情况权衡选择诚信纳税,但仍有一部分企业抱着侥幸的心理做着不法的勾当。借鉴发达国家体制,注重道德教育,强化舆论监督,切实提升公民纳税诚信意识,意识到税收是为自己更是为全社会服务的,才能保证税收体制有效地运行。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已经起步,将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更合理的税收体制有利于促进企业的自觉纳税。没有税收就没有国家,没有国家就没有小家,诚信纳税与国家和每个公民的利益息息相关。自觉向国家纳税,不做只享受权利而不尽义务的 “逃票乘客”,有朝一日成为公民普遍具有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不要被眼前的蝇头小利所迷惑,做一个诚实而又正直的纳税人,自豪的喊出“我是纳税人”的光荣口号,那么社会的快速进步和国家的兴旺富强必将指日可待。

一、诚信税收: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

纳税人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法人单位,另一种是自然人。自然人在法律意义上讲就是公民。而法人单位是一种组织,是法律给予的具有一定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组织,不管什么单位,总是有自然人存在,具体的纳税操作总是由自然人来完成。征税方是政府,政府征税机关的工作人员首先是国家公民,其次才代表国家征税。所以,不管从那方面讲,税收行为总是与自然人(即公民)联系在一起。2001年,中共中央印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制定了“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20字基本道德规范,诚信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纳税人诚信纳税、征税人员诚信征税就是公民具体落实基木道德规范中“爱国守法、明礼诚信”的要求,是“爱祖国、爱人民”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生动体现,诚信纳税、诚信征税会赢得社会的广泛尊重。每个公民都应用法律和道德规范来引导和约束自己的涉税行为,自觉增强诚信纳税、诚信征税的道德观念,树立纳税报国的爱国主义精神,争做诚信征税的时代楷模。所以,诚信征税和纳税是公民遵守基本道德规范要求的一部分。

二、诚信税收: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古往今来,税收始终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与国家、企业、公民紧密相联,息息相关。税收具有筹集国家财政收入、调节经济以及分配的职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国家通过税收征管实施社会收入再分配,安排公共支出,统筹用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通过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管以及个人所得税征管,可以调节收入分配,缓解分配不公,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谐诚信税收,首先是要求政策制度和谐,即实施中性稳健的税收政策,坚持法治、公平、高效的税收理念,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其次是要求征收管理和谐,即征税人要牢固确立依法治税是根本原则,组织收入是中心任务,制度创新是前置条件,细化管理是重要基础,重点稽查是关键环节,从严治队是本质保障的观念,不懈努力实现税制设计预期;再次是要求治税环境和谐,纳税人依法纳税,征税人依法征税,用税人依法合理高效用税,管税人严格依法管税,努力营造良好治税环境。诚信税收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表现,是政府利益和民众利益相结合的重要内容。新一轮税制改革明确了“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税管”的改革原则,不仅符合科学发展观,而且有利于和谐诚信税收环境的营造。

三、诚信税收:依法治税的目标和内在要求

依法治税和诚信税收都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两者都是社会对税收工作提出的要求,虽然要求不一样,但是它们在目标上一致,在内容上互补。

1、诚信税收对税收征纳的要求高于依法治税

依法治税反映的是税务机关依法治“权”,依法治“官”,依法治“内”;诚信税收在强调依法治税、诚信征税的同时,还反映了纳税人为消费公共品应当给予国家的一种“税收价格”。依法治税强调的是法律至上,是对税务部门和税务人员的法律约束;诚信税收强调的是以信用为本,不仅要求征税机关和税务人员诚信于税收法律制度,依法征税,遵守职业道德,而且,还要求纳税人要依法、诚实缴纳税款,对纳税人也是一种道德约束。诚信税收是对过去税收征管工作强调依法治税要求的补充和完善,诚信税收对税收征纳的要求高于依法治税。

2、依法治税是实现诚信税收的前提和保障。

要营造诚信税收的社会氛围,首先要创造公平的税收法治环境,没有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就无从谈及纳税人的诚信税收行为。同时,诚信税收是依法治税的目标,通过依法治税,对不诚信征税的税务人员施以惩罚,使他们感到不诚信征税就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让诚信的人更加诚信,不诚信的人变得诚信。倡导诚信税收并不排除依法制裁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而是要让以身试法者得不偿失。

3、诚信税收是依法治税的基础。

诚信纳税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内在要求。实行依法治税与以德治税的紧密结合,是实现社会纳税环境根本好转的必由之路。我们一直讲依法治税,如果有了纳税人诚信纳税的基础,不多缴不该缴的税,不少缴该缴纳的税款,就有了依法治税的基础,当每一个纳税人都能诚信纳税,依法治税的工作就能顺利推进。诚信税收有助于依法治税,如果真正做到诚信税收,靠纳税人的诚信纳税可能会不需要大面积稽查就会实现良好的税收征管秩序。现在税务机关执法成本高,执法难度大,主要是诚信税收的基础比较弱。

从形式上看,依法治税与诚信税收两者的侧重点和角度不尽相同,但就其本质却是同一的,目标都是为了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市场经济秩序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就依法治税的实体价值而言,既包括着公正、平等原则,也包含着诚实守信的价值取向。诚信税收是依法治税的根本要求,而依法治税是实现诚信税收的必要条件和保证。

总之,诚信税收、和谐社会是全社会共同的期盼。我们每个公民、每个纳税人、每个征税人都应该讲道德、讲责任、讲和谐,努力营造依法诚信纳税和依法诚信征税的良好氛围,为纳税人提供全面、高效、便捷的优质服务,为建设我们的“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第20篇:税收工作总结

**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部分行业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冲击,加之政策性减免税,税收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困难面前,我们**国税局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信心,埋头苦干,全面落实了上级局税收工作部署,努力挖潜增收,狠抓工作落实,各项税收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各项税收管理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

(一)组织收入工作高质量完成

今年以来,面对…..等大税源萎缩、政策性减收等不利现状,我局在上级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定信心,顾全大局,立足于税源实际抓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全面动态掌握经济税源状况和发展趋势,不断完善税收互动机制,狠抓税源监控促增收,全年共组织收入5938万元,为全年计划的108 %,其中,增值税累计入库3392万元,消费税累计入库1514万元,企业所得税累计入库47万元。政府“三税”累计完成4953万元,超额3万元完成了政府全年计划,基本上做到了应收尽收。

(二)税收征管质量稳步提升

一是征管制度得到完善落实。我局结合CTAIS、执法信息系统和征管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包括管理员平台制度、计算机定额制

--- 1 --- 度等在内的征管规程,实现了从税务登记到违章处罚全过程的规范化管理,使得征管各岗位职责更加明确,征管流程更加顺畅。

二是大力规范税收秩序。加强与地税工商等部门的信息交流,严格户籍管理。截止2009年12月末,我局共有纳税人4357户,比2008年末增加599户。同时,对比对出来的漏征漏管户进行大力清查,及时纳入了管理,规范了税收秩序。突出停业户、注销户和非正常户的日常管理,加大查处力度。按照我局制发的《**市国税局三级联查工作方案》规定,采取分局、稽查、市局三级检查方式,加大对假停业户、假注销户和非正常户的监督监管力度,累计对办理假停业的25户纳税人进行处罚,对2户假注销户及时纳入正常管理范围。经过严格的检查管理,有效地制止了假停业、假注销现象,杜绝了非正常户现象。加强个体税收定额管理,对未达起征点户实行动态管理,达到起征点时及时恢复征税,对起征点以上业户结合发票使用、验旧等信息及时调整定额,促进了税收公平。全年累计调整行业定额247户,增收5.8万元;免税户恢复征税28户,增收2.2万元。加强了对发票的监管审核,全年发票补税5.2万元;加强车购税征收管理,累计入库690万元。

三是加强征管互动机制建设。我局按照互动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积极推进,狠抓落实, “四位一体”互动工作平稳运行。通过互动工作,增加税收351万元,调减进项5.4万元,调减亏损33万元,堵塞了税收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升了税源监控能力和税收管理水平。继

--- 2 --- 续落实“三级联查责任追究制度”,(即分局自查,稽查检查,市局抽查,发现违章户,由管理员、稽查员、股长、分局长、主管局长分别承担责任)有效地提高了征管质量。年初以来,征管批示全部达标,企业遵期申报率和个体业户遵期申报率均达98%以上。

四是推进征管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从1月运行到现在,我局实现了**市局要求的“零差错”的标准,对事前发现的4类执法过错行为进行了及时的纠正与调整,并完善了我局税收执法信息系统的日常监控。通过坚持做好对纸质文书的事前监督,录机过程的事中监督,业务结束的事后监督,我局CTAIS2.0综合征管系统运行良好,几项考核指标均列全区前列。“金税工程”工作运转正常,各项指标均达到了上级局规定的要求。

(三)依法治税工作全面加强

一是积极开展税收法制宣传。在做好日常办税宣传的同时,我局利用“四五宣法”、“税收宣传月”和“法律大集”等契机,进行了规模化的税法宣传,加强了税收宣传效果;同时,通过公示栏、电视台、网站、各种座谈会上报刊发信息等形式经常宣传国税动态,税收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二是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年初以来,我们先后组织干部开展了《税收基础》、《六员技能》、《税收相关法律》等知识的集中学习培训、考试活动,严格执行了税务行政许可的相关要求,法治税观念不断深入人心。

--- 3 --- 三是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1-12月份共落实免税款368万元。四是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我们从健全工作制度入手,实施了《**市国税局工作制度》,推行了税收执法信息系统,坚决执行了执法责任追究制和连带责任制,到目前共45有人受到经济责任追究,处罚金额合计6230元;在做好收入工作的同时,我们坚决不收“过头税”,使征管工作日益规范。五是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通过认真落实《稽查操作规程》,结合CTAIS选案,突出重点,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努力维护了税收秩序。全年共检查各类业户1080户次,查补入库税款、罚款、滞纳金合计83万元;案件查办工作开展有序,立案16起,结案16起。

(四)大力开展办税服务工作。我们牢固树立上级局提出的“新服务理念”,通过多种措施,努力创造和谐的税收环境。一是通过纳税服务热线、新闻媒体、电视台、税收宣传月、短信平台等方式和纳税服务厅等公开场所,采取多种形式,针对不同纳税群体的不同需求,开展了有针对性、多样化的纳税服务。二是整合服务资源,细化了人员分工,改进服务流程,丰富了全程办税服务。在我局纳税服务厅,纳税申报、办理登记、购销发票等业务,一次都能办理完毕,最长不超过30分钟,使纳税人确实感受到了办税服务的方便与快捷。截止12月末,累计向纳税人发送各类信息2000余条次,加强了与纳税人的沟通,得到纳税人的好评。三是积极推行网上办税。我局结合纳税人实际情况,在做好宣传和辅导的同时,选择适合推行税银联网、网上认证的纳税人,

--- 4 --- 逐步的推广税银联网和网上认证,截止12月末,城内个体纳税人全部采用了税银联网办税,极大了提高了办税效率,方便了纳税人。

(五)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我局坚持以“形四风”(形四风即:提升素质,形成自觉学习风气;求真务实,形成热心工作风气;互敬互助,形成团结友爱风气;廉洁自律,形成艰苦朴素风气)为依托,着力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领导班子建设日趋完善。我们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核心来抓,不断加强班子政治理论学习和党风党纪教育,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我局党组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民主集中制,在大事上讲原则,在小事上讲风格。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5+1”文件精神,加强对分局、科室领导班子进行管理,确保了领导干部不出现问题。与此同时,我局与地方政府沟通联系日益紧密。我们以为,沟通协调不单单是请示汇报,更重要的是当好参谋助手,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主动投身到地方经济发展大局之中,国税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高度评价。

二是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有了新提高。我们在 “以人为本” 思想指导下,做到思想政治工作与开展各项活动相结合,学习业务与税收工作实践相结合。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党务干部讲党课等多种形式,利用每周五学习日,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了先进典

--- 5 --- 型和中央最新精神,提高了政治素养。认真落实《干部培训、考核与使用管理办法》及市局的相关规定,建立并推行干部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的能力素质提高机制,认真抓好各级各类培训,把培训、考核与使用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不培训不上岗、不培训不提拔、不培训不使用。完善了兼职教师制度,配备兼职教师5人,坚持每周五学习日和季考月考制度,严肃纪律,坚决兑现奖惩。我局先后组织干部重点学习了税收知识、财会知识、相关法律等,进行了多轮岗位培训,普遍提高了干部的税收知识水平和操作技能。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促进了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转变。

三是文明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果。在文明单位建设方针的指导下,我局坚持职业道德教育,广泛开展了“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创建文明机关、当好人民公仆”和向市局树立的廉政典型及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活动,这些先进人物充分发挥了引带作用和辐射作用,使广大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和“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干部文体活动丰富多样,通过举办联欢会、女工座谈会、“…..杯”乒乓球赛、“七〃一”座谈会等活动,丰富了职工的生活;扶贫解困献爱心活动深入开展,抗旱、植树、一日捐等共捐款捐物合计价值达4万多元。

(六)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

--- 6 --- 年初以来,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狠抓工作落实,推动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认真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责任制。我局党组带头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各级领导干部顶住说情风、拒吃请、严于律己,突出了表率作用。并通过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干部廉政管理,防止出现执法不廉现象,全局没有发生一起违纪违法案件。

二是加大了“两权”监督力度。针对易出问题的工作环节,我局严格执行监督处罚机制,并依据省局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执法监察子系统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对查处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对所涉及到的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经济惩戒,并对此提出了监察建议,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认真的整改,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今年通过省局执法监察子系统的信息采集,我局未发现问题。

三是坚持不懈抓廉政教育。我们在强调日常业务学习的同时,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党纪知识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等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廉政文化,努力倡导“形四风”,使党员干部廉政意识逐步增强。

四是行风建设继续加强。我局积极参加地方党委、政府组织的“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坚持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把行风建设工作同加强干部队伍

--- 7 --- 建设相结合、同加强依法行政相结合、同加强税收宣传相结合、同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相结合,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组织召开特邀监察员征求意见座谈会,高度重视“行风热线”工作,积极开展“四治”活动,有效维护了国税部门良好形象,在年内进行的行风测评中我局再次取得了第一名佳绩。

(七)努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按照市委部署,我局把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当作一项政治任务,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地抓招商。一年来,由我局引进的….装饰建材和….两户企业已分别实现投资300万元和500万元,发展前景看好。

(八)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展开。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先后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全局干部大会,深入思想发动,明确学习实践活动目标任务。领导干部把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带头学习,写心得、记笔记共计2万多字,强化调查研究,每名党组成员承担一个调研课题,推进了科学决策,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打下了坚实的工作基础。各分局、各科室也结合实际,注重学习实效,纷纷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该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表现为:明确了学习实践活动的着力点,在推动税收科学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上形成了共识;用科学发展观审视工作,分析查找并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进一步激发了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推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 8 --- 在完成前一阶段工作任务的同时,对照绩效管理相关指标和市局的工作要求,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绩效考核工作启动较晚,工作存在考核不及时,监控不到位的现象;二信息化应用效率不高,干部综合素质与信息化税收工作尚有差距;三是还存在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定额不公问题仍有发生;四是干部管理考评工作还不够严谨。

二、2010年工作的主要思路

明年,我局将在市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突出抓好绩效管理的基础上,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收入工作,确保完成任务

针对我市的税源特点,我们将依靠上级局的坚强领导和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坚定信心,奋力工作,充分发挥各种优势,确保圆满完成税收任务。工作中,一是要认真落实税收计划。继续实行收入工作目标责任制,做到任务、责任、措施“三落实”。二是要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工作。搞好重点税源数据与综合征管系统数据的比对,认真开展行业税负测算,及时预警税负偏低企业。三是要深化税收互动工作。认真落实税收分析、评估、稽查、监控制度,在开展互动工作分析上下功夫,提高税收评估质量,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强化征管的措施。

(二)抓好征收管理,确保提高质量

一是夯实征管基础。抓好税源监控分析,特别是收入在5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要牢牢把握其变化情况;努力提高征管数据

--- 9 --- 的使用效率,确保征管信息系统高效安全运行。同时,要以市局提出的“四抓一提高”为重点,突出做好信息化硬件维护、技术培训、征管数据分析整合和信息化应用工作,不断提高干部管理信息化水平,从而为金税三期工程成功运行做好准备工作;做好未达起征点户动态清理;加强对使用“四小票”纳税人的管理,继续做好一机多票的应用工作;在落实管理员制度的基础上,务求抓好发票管理,防止税收流失。

二是着力加强各税管理。增值税重点要加强对商贸企业和成品油企业的纳税评估工作;对新办商贸企业严格审批并执行辅导期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加工、销售一般纳税人收购环节监管力度,堵塞漏洞;认真做好临界起征点业户管理。消费税重点是认真落实征免政策,保证消费税入库及时足额。所得税重点要开展好纳税评估和专项检查;车购税主要是认真落实 “一条龙”管理办法,做到应收尽收。

三是强化日常监督考核。我局将继续执行征管质量与收入进度双重考核标准,采用明查暗访、人机配合、社会监督等方式,努力抓好日常监督,促使我局征管质量再上新台阶。

(三)抓好依法治税,促进管理规范

一是继续开展税收宣传,营造良好税收环境;二是不折不扣执行各项税收政策;三是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加大执法责任追究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四是继续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适时开

--- 10 --- 展好煤炭、粮食等专业市场和重点行业的税收检查,重点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

(四)抓好“行四风”,带好队伍

积极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抓好队伍建设是做好税收工作的根本保证。我们将继续深入“形四风”,努力提高干部综合素质。

对于领导班子,要以建设“学习型组织、创业型团队、实干型集体、廉洁型班子”为目标,进一步增强各分局、各科室班子的整体活力。对于干部队伍,通过加大“六员”等培训力度,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努力培养业务复合型人才,建设学习型国税机关。同时注重税务文化建设,切实推行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等活动,积极开展文体活动,鼓舞干部士气。

(五)抓好制度建设,确保廉洁从政

我局要深入落实市局、市纪委工作精神,达到绝大多数干部不发生违纪问题、行风建设取得最佳位次的目标。一是抓“两权”监督;二是严格查处违纪行为,认真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大力弘扬廉洁务实的风气;四是积极开展行风建设,自觉地把工作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在组织收入过程中努力塑好国税形象。

(六)抓好行政管理,提升管理效能。

--- 11 --- 一是大力推行政务公开,简化工作程序,提高行政效能。二是规范内部行政管理,推进机关行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要充分应用税务综合办公系统和视频系统,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后勤服务工作,积极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切实做好信访和安全管理工作,避免发生各类重大事故。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强化预算管理和执行,落实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积极推广应用财务管理软件,规范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实行基建项目责任制,厉行节俭,提高资金效率。

**市国家税务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12 ---

税收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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