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府发〔2012〕号
鸣凤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县食品安全工作会和县药品安全工作,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县政府办公室《蓬溪县2012年食品药品重点工作安排》(蓬府办〔2012〕65号)精神,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切实抓好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和“依法整治、突出重点、打防结合、促进发展”的工作原则,把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努力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确保全镇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了落实专项检查工作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对辖区内各行业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配合各职能部门解决专项整治中的共同问题和突出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唐明辉(鸣凤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胡德华(鸣凤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卫生工作分管领导)
何泽元(大调解中心副主任,安全工作分管领
导)
成员:冯大双(鸣凤镇人民政府安全办主任)
唐翠(鸣凤镇人民政府安全办干部)
蒲晓东(鸣凤中心卫生院院长)
刘兴华(工商所干部)
蒲有常(鸣风兽防站站长)
蒋保华(鸣凤镇派出所所长)
钟明昌(鸣风教育督导组组长)
王先海(凤鸣社区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冯大双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重点和目标
本次专项检查重点要抓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及重点品种、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严厉打击农药兽药残留、畜禽屠宰、餐饮餐具和食品包装材料、非法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药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各村、各单位要深刻认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精心部署,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二)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各村、各单位要在本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各村、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各单位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引导群众积极举报、投诉发现的食品药品安全违
法行为。
(四)加强沟通、报送信息。专项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报送信息制度,以便相互交流,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村、各单位要每月底向镇安全办办公室报送一次专项检查进展情况,大案要案随时上报。专项检查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
(五)严格追究责任。对专项检查工作组织不力、执法不严、检查不深入、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鸣凤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