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兰矿民爆物品应急救援演习计划
1 演习目的和意义
1.1检验我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增强我矿对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当灾害发生时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扩大,促进我矿健康有序的发展。
1.2检验我矿干部、职工现场应急和自救能力;通过演习发现存在的不足,及时改进,提高应急救援实战水平,增强广大干部、职工防灾抗害意识。
2 演习概况 2.1 演习时间: 2.2 演习地点:
3 事故危险性分析: 3.1定量:D=600>320 3.2定性:极其危险。 3.3危险源分级:一级 4 参加演习人员
本次演习参加人员包括演习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 4.1演习人员
由现场作业人员与应急小分队组成,任务是按演习指挥部命令实施撤退与地面组织救援行动。
4.2 控制人员
由演习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各组长组成。 4.3评价人员(8人)
由矿调度室、安监处、生产技术科、通风区、机电科、劳资科、保卫科、地测科、供应科、工程二区,马兰分院各1人组成。从命令发布到人员撤离升井、井口警戒、医疗救护、救援物资到位、人数清点等都要认真详细记录。
4.4观摩人员
由上级部门领导组成。
以上五类人员在演习过程中要求做到以下几个方面:演习人员模拟演习灾害事故,根据指挥中心的命令,做出应急响应;控制人员根据演习情景控制演习人员按照计划进行,确保应急救援演习目标得到充分演示;模拟人员模拟灾害事故,并进行应急响应;评价人员负责观察演习进展情况,收集演习相关的资料,对演习进展情况做好记录;观摩人员负责对整个演习过程进行总体评价。
5 组织机构及职责
矿成立应急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指挥中心主任由矿调度主任兼任 总 指 挥:矿 长、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后勤副矿长
成 员:安全副总工程师、采煤副总工程师、掘进副总工程师、开拓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运输副总工程师、矿调度室主任、安监处副处长、通风区区长、地测科科长、生产科科长、安监处主任工程师、保卫科科长、环卫科科长、供应科科长、机电科科长、运输区区长、劳资科科长、工程二区区长、宣传部部长、马兰分院院长、小车公司队长、生活公司经理。
指挥部人员职责
5.1 总指挥:全权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制定救援人员和处理发生透水灾害的救灾方案。
5.2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制定救灾方案,按分管权限,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实施救援行动,并及时将救援过程和结果报告总指挥。
5.3 成员:根据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命令,负责某一方面的救援工作。 5.4 应急救援队伍的分工与职责: 5.4.1 应急救援组: 组 长:安全副矿长
成 员:安监处、生产科、通风区、机电科、供应科、运输区区长、工程二区区长、人员组成。
职 责: (1)灾害现场报告及组织人员避灾;
(2)组织抢险救灾设备器材并送运; (3)负责灾区有害气体的测定;
5.4.2 通讯联络组:
组 长:矿调度室主任、机电科科长
职 责:(1)负责组织调度员接收灾害事故报告,汇报总指挥、副总指挥、上传下达总指挥命令、对外联络、通知人员,了解灾情及灾区人员数量及受害程度,了解应急撤退及救援行动情况,并做好记录。
(2)确保井上、井下通讯线路畅通。
5.4.3 物资保障组
组 长:机电科科长、供应科科长 成 员:机电科人员、供应科人员组成。 职 责:负责抢险物资、设备器材的供给工作。 5.4.4 警戒保卫组
组 长:保卫科科长、安监处副处长 成 员:保卫科人员组成、安监处人员组成
职 责:负责应急救援期间外围警戒工作,阻止闲杂人员围观、逗留,保障现场安全。
5.4.5 医疗救护组
组 长:马兰分院院长、环卫科科长
成 员:医院的医务人员及救护车司机、环卫科人员 职 责:负责伤员急救治疗工作及检测 5.4.6 交通运输组
组 长:小车公司队长、运输区区长。 成 员:小车公司司机、运输区人员。 职 责:(1) 负责抢险车辆的保障;
(2)负责人员的接送(井上及井下); (3)负责抢险物质的运输。
5.4.7 技术保障组
组 长:通风区、地测科、生产科、机电科、安监处分管技术科长 成 员:通风区、地测科、机电科、生产科、安监处人员组成。 职 责: (1)负责提供现场工程平面图、避灾路线图及相关图纸;
(2)负责抢险救灾过程及恢复阶段的技术保障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
5.4.8 后勤保障组 组 长:生活公司经理 成 员:招待所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为灾区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 5.4.9 新闻发布组 组 长:宣传部部长 成 员:宣传部人员 职 责:负责新闻发布工作 6 预警和应急响应 6.1报警
5月15日凌晨6:00分掘进五队跟班副队长电话报警:工作面出现大量的涌水,水源不明,现场已无能力排水,人员已经从工作面撤离至皮带头,请求矿调度指示。
6.2接警
6.2.1 矿调度坐台人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报告灾情,并立即向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应急预案救援指挥部成员逐一报告。
6.2.2调度人员询问现场有无人员受伤并立即命令跟班队长沿避水灾路线向外撤出,同时用井下电话和通讯广播通知南一下组煤采区其它工作地点的人员立即沿避水灾路线向外撤出,必要时使用自救器。
6.2.3 调度人员迅速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害影响范围、有无人员
伤亡及人员的数量和分布情况。
6.3 下达命令:
总指挥召集指挥部人员紧急磋商,果断下达应急救援命令:
6.3.1 命令矿调度通知南一下组煤所有队组人员,在跟班队长(工长)的带领下沿避水灾线路有组织地从南一回风井升井,撤出过程由跟班队长(工长)汇报各队组撤离情况,安全员负责做好清点人员工作。
6.3.2 命令考勤站和矿调度定位室人员迅速查明南一下组煤采区作业人数;利用人员定位系统查明人员分布情况,报总指挥部。
6.3.3命令矿调度通知马兰分院派出抢险医疗组和救护装备赶赴副立井口和南一回风井口准备实施救治。
6.3.4命令运输区立即切断南一下组煤供水。
6.3.5 命令通风区检查水灾区域和全矿井通风及瓦斯情况。
6.3.6 命令生产科、地测科准备好有关水文地质图纸资料,并积极查明和分析判断水源和水量。
6.3.7命令通风区、地测科派人员查明水灾地点的水源、水量、受灾范围,判断水灾的发展及波及区域和有无淹井危险,预计水量及水流路线。
6.3.8命令井底中央水泵房,立即关闭密闭门,并观测中央水仓水位情况,随时报告矿调度室,保证水泵正常排水。
6.3.9命令运输区立即派人用砂袋在井底1#、2#、3#道的南口及3#道和4#道的连接处砌挡水墙,以防水流入煤库造成溃仓事故。
6.3.10命令运输区抢险队伍做好准备,随时准备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至井下现场。
6.3.11命令机电科要保证提升、排水、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准备好增加排水能力的各种设备,保证主要通风机的正常运转,制定停、送电措施,当矿井排水能力不足时,应增设水泵和管路。
6.3.12命令机电科、供应科迅速组织人员准备好水泵、开关、电缆、水管等救援物资并装车。
6.3.13 命令矿调度向上级汇报灾情,每30分钟向集团公司调度室汇报一次避灾的具体情况。
6.3.14 命令小车公司派出车辆,到副立井口和南一回风井口执行接送人员任务。
6.3.15命令保卫科、安监处迅速组织人员到副立井口、南一回风井口进行安全保卫工作。
7 应急反应
各应急救援小组根据总指挥的安排,尽快到达指定位置,按各自分工和职责,展开应急救援行动。
7.1应急救援组在安监处副处长的带领下,从副立井底乘人车按总指挥指令实施排水救灾和现场恢复。
7.2 通讯联络组在矿调度主任带领下,做好井下与井上电话畅通,保证随时传达救援指挥部命令与受灾区域的联络。
7.3物资保障组在机电科科长和供应科科长带领下,按命令迅速将救援物资装矿车;救灾物资包括水泵、开关、电缆、4寸排水管及其配件等(物资数量按救援所需供给)。
7.4警戒保卫组在保卫科科长带领下,在副立井口和南一回风井口分别派出1名副科长、4名干警维持入井秩序。
7.5医疗救护组在马兰分院院长带领下,立即在副立井口和南一回风井口展开医疗救护行动。
7.6交通运输组在小车公司队长和运输区区长带领下,迅速准备2辆运输车、2辆接送车、司机4人;准备好3趟矿车、2趟人车,按命令将排水设备等物资运输至副斜井口,并及时汇报指挥部,待指挥部命令后,迅速将救援物资运送到南一下组煤灾区。
7.7 技术保障组在生产科科长、机电科科长、地测科科长、通风区区长、安监处主任工程师的带领下,做好对水灾的影响区域,有无淹井危险等预测工作;提供灾区的工程平面图、区域地质图、避灾线路图等和制定各种安全技术措施。
7.8 后勤保障组在生活公司的带领下,提供受灾人员所需的生活物资和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
7.9环卫科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中的各项规定,对受灾人员进行检测,确保受灾人员的身体健康。
7.10 新闻发布组在宣传部长的带领下,做好对灾前、灾后信息发布工作。 7.11井下中央变电所、水泵房值班人员按命令立即关闭防水闸门,并及时将情况汇报矿调度。
7.12运输区立即派人关闭通往南一下组煤采区的供水阀门,并汇报矿调度。 7.13安监处副处长指派监察科科长、2名安全员在副立井口对入井人员进行检查控制,清点登记,无特许入井证者不准入井,并向南一回风井口派出1名副科长和2名安监人员,进行人员登记和安全检查。
7.14 考勤站负责人、安监处井口安全员随时将出、入井人员清点结果报告矿调度。
8 灾区人员
8.1南五下组煤灾区人员在接到矿调度撤离升井的命令后,由跟班队长(工长)带领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在安全员、瓦检员的协助下,清点好人数,并向矿调度汇报撤人情况。
8.2现场人员应有组织地沿着规定的避灾线路迅速撤离,无法撤离人员应及时进入永久避难硐室,等待救援。
8.3 各队组人员升井后应进行清点人数并及时报告矿调度和考勤站 9 其它
9.1 避灾线路:南一下组煤集中转运斜巷进风联巷→ 南一下组煤集中转运斜巷→ 980辅助运输巷→ 南一回风大巷→ 南一补回风斜井→地面
9.1演习过程由总工程师或安全矿长统一指挥控制。
9.2观摩人员由党政办主任负责协调、安排好车辆及生活等事宜,确保上级领导及观摩人员安全。
10 恢复生产
恢复生产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0.1灾害现场水及淤积杂物全部排除,支护恢复完好; 10.2气体检测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10.3总指挥根据现场汇报的情况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下达演习结束命令; 10.4南五下组煤采区全面恢复生产; 10.5 演习结束! 11演习评价
11.1评价人员应按演习程序和演练过程,对参演人员的应急行动进行详细观察和记录,要求详细记录演习行动的全过程和表现情况。
11.2演习结束后,由总指挥负责命令召集参演人员进行会议评价。 11.3评价会议由总工程师或安全矿长主持。 11.4参演人员汇报:
应急救援组→通信联络组→物资保障组→警戒保卫组→医疗救护组→交通运输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发布组
11.5总指挥讲话 11.6上级领导讲话
马兰矿水灾
应 急 救 援 演习方 案
矿
长
总工程师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全副总工程师 矿
调
度
生
产
科
通
风
区
防
突
区
工 程 一
区
运
输
区
机
电
科
地
测
科
安
监
处
编
制
安监处
2015年5月
日
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