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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1 22:43:4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凤阳县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打造健康凤阳,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国家《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凤阳县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凤阳县产前筛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建立和完善产前筛查三级网络和双向转诊机制;

2、孕早期(11-13周)B超NT检测率达75%以上;

3、孕中期(15-20周)血清学筛查率达90%以上;

4、血清学筛查高风险随访召回率达95%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孕早期B超NT检测

1、服务对象:在凤阳县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孕妇。

2、检测时间:妊娠11-13周。

3、检测内容:妊娠孕周,胎儿数目、绒毛膜性、胎心搏动及胎儿附属物检测,在胎儿正中矢状面下测量胎儿颈后透明区域,即NT值(正常NT厚度为0-3mm)。

4、做好孕早期保健和预防出生缺陷知识的宣教,指导做好孕中期血清学筛查。

5、工作流程:全县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在做好早期孕妇保健工作的同时,广泛开展宣传孕早期B超NT检测的意义和目的。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的早孕孕妇,在孕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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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周时间携带《孕产妇保健手册》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产前筛查咨询门诊进行咨询与申请,进行免费B超NT检测。指导孕中期血清学筛查的时间和服务地点。

5、结果反馈与跟踪随访: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产前筛查咨询门诊对孕妇B超NT检查结果进行检测前和检测后的咨询和指导。对NT值在0-3mm,继续孕期保健并指导孕妇进行孕中期血清学筛查;NT值>3mm,指导孕妇转诊至产前诊断机构进行后续的排畸筛查,以进一步确认胎儿异常的风险。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产前筛查咨询门诊负责对B超NT检查结果异常孕妇建立专案并跟踪随访。

(二)孕中期母体血清学筛查

1、筛查对象:在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孕妇,预产期当日年龄

2、筛查时间:妊娠15-20周以内。

3、筛查内容:与产前筛查技术相关的产前咨询;评估胎儿患21-三体综合征(唐氏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的风险;预防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健康教育。

4、筛查网络: (1)一级网络:提供孕期保健服务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

(2)二级网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三级网络:滁州市产前筛查中心。

(4)高风险、临界风险孕妇由滁州市产前筛查中心负

+6责转诊。凤阳县周边的产前诊断转诊协议单位有:安徽省妇幼保健院和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5、工作流程: (1)健康宣教: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做好常规孕期保健工作的同时,应广泛开展产前筛查的对象、意义和目的等相关知识的健康宣教。 妊娠满15周,分娩时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的单胎孕妇,应发放 《产前筛查告知书》(附件 1),免费为其在妊娠 15-20孕周期间进行产前筛查。

(2)咨询与申请:全县开展产前检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设置咨询门诊,由专人负责对孕妇进行咨询,提供产前筛查信息,让孕妇充分理解产前筛查技术的风险性、复杂性,在知情选择和孕妇自愿的原则下签署免费《产前筛查知情同意书》,医生填写《中孕期母血清学产前筛查申请单》(附件2)交给孕妇。

《产前筛查申请单》应填写以下内容: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出生日期、民族、体重、末次月经日期、B 超测量相关数据、单胎或多胎妊娠、是否有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采样日期等,以上内容与筛查结果密切相关,不可误填、漏填。

(3)标本的采集与运送

A、县级及乡级医疗保健机构为产前筛查采血点。在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或产检时初次检测时,为符合免费产前筛查条件的孕妇填写免费《产前筛查申请单》,孕妇持免费《产前筛查申请单》,采集血样,标本为静脉血3-5mL,不抗凝,离心后-20度保存血清标本。(滁州市产前筛查标本采

+6集与递送制度见附件3)。

B、产前筛查所需材料(试管、针头、恒温箱、标本盒、同意书 和申请表)由滁州市产前筛查中心统一配发。

C、产前筛查孕妇基本信息登记要求。产前筛查申请单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完整,随血样本一同送至产前筛查机构。

D、使用唯一编码。编码要求准确、清楚,每位孕妇使用唯一编 4 码,要求复读给孕妇听,编码操作者固定。做到“三查九对”, 三查:查编码、查离心管、查血清管;血样登记表与本人信 息进行核对,即九对:对姓名、年龄、编码、末次月经、B 超、孕周、体重、地址和通讯电话。

E、筛查前必须进行B超检查,以确诊胎儿宫内情况及孕龄,如不 能取得 B 超孕龄,则按照末次月经推算,但如遇孕妇月经不规则或末次月经不清楚,则必须进行 B 超孕龄测量,孕龄测量准确到天数,早孕期统一以头臀径为准,中孕期统一以双 顶径为准。

F、各采血单位采血后应将血清标本信息及《产前筛查申请单》及时录入产筛信息系统。由市产前筛查中心负责收集、递送。于每周一次到全县各采血点收取血清标本和《产前筛查申请单》。对不合格血标本,采血单位必须督促并确保孕妇在1-2工作日内重新采血,并做好相关记录。如标本超出孕周或孕周不到,由采血单位退单或按规定时间重新采集及填写《产前筛查申请单》。

6、结果反馈与跟踪随访: (1)对于筛查低风险报告,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收到市筛查中心低风险报告2天内反馈给各城区、乡镇医疗保健机构,各医疗保健机构负责督促产前筛查低风险的孕妇定期进行产前保健,并跟踪随访至产后1个月。

(2)对于高风险、临界风险报告,由市产前筛查中心直接通知孕妇到滁州市产筛中心咨询门诊,并由市产前筛查中心提供产前诊断相关咨询,指导其选择产前诊断方法,转诊到产前诊断协议单位做进一步的产前诊断。市产前筛查中心负责对筛查高风险、临界分险的孕妇建立专案并跟踪随访。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前筛查咨询门诊负责协助市产筛中心对高风险、临界风险的孕妇的召回、随访工作。

7、产前筛查工作流程图(见附件 4)。

三、职责分工

(一)县卫计委

县卫生计生委负责本辖区产前筛查工作的网络 建设、组织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工作。

(二)滁州市产前筛查中心

1、负责产前筛查的临床技术服务、网络管理、信息档案管理及实验报告的反馈。提供产前筛查的技术咨询、血清标本实验室 检测等技术服务。

2、接受凤阳县医疗保健机构产前筛查的转诊,接受对产前筛查结果异常者的咨询。建立健全相关技术档案,对筛查结果为高风险、临界风险者进行跟踪随访。

3、承担对全市产前筛查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负责定期对产 前保健机构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4、掌握产前筛查技术的发展趋势,进行产前筛查新技术及适宜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与应用。

(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接受滁州市产前筛查中心的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并负责对本县开展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业务指导、技术考核与质量控制。

2、承担全县免费B超NT检查结果超出标准范围的孕妇建立专案并跟踪随访工作。

3、协助市产筛中心做好本县辖区血清标本的验收、筛查结果的反馈工作,做好可疑病例的召回、追踪和随访工作。负责本县辖区血清学筛查低风险孕妇的追踪随访工作,收集、汇总、分析全县产前筛查技术资料,定期向滁州市产前筛查中心提供相关信息。

4、负责本辖区产前筛查资金的管理。

(四)各医疗机构

1、由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的专职医生进行产前筛查的宣传教育及咨询,做到知情选择,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采血单位负责本机构血液标本的采集,分离储存。

3、将筛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孕妇,协助滁州市产前筛查中心做好高风险、临界风险病例的召回与追踪。

4、做好产前血清学筛查病例相关资料的登记、收集、汇总、上报, 并对有关信息的准确性进行定期自查。

5.接受滁州市产前筛查中心及凤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质量管理、信息管理和监督检查。

四、信息管理

建立凤阳县产前筛查季度报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收集辖区产前筛查基本信息、高风险人数、产前诊断人数,无创产前检查人数,以及确诊异常情况,每季度上报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产前筛查中心。

五、工作资金保障

1、我县孕早期(11-13)B超检查胎儿、子宫情况和NT筛查共104元;孕中期血清学筛查需要费用200元。每年共需检查费用304万元,由县财政负担。

2、对于血清学筛查高风险的孕妇,需要进一步进行产前诊断的贫困孕妇由政府给予一次性的诊断补助。每人需要2500元左右,共需要15万元,由县财政负担。

六、督导和考核

1、县卫计委每季度对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开展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2、县卫计委对未按照规定开展产前筛查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违规开展产前筛查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将产前筛查宣教率、孕妇知晓率、产前筛查率、低风险孕妇跟踪随访率等指标列入孕产期保健服务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年度妇幼与计生工作考核。

七、组织管理

成立“凤阳县产前筛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凤阳县产前筛查工作管理小组”,负责产前筛查的组织领导和工作管理(名单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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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产前筛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方光前(县卫计委主任) 副组长:刘洪锦(县卫计委党委委员) 成 员:姜正勇(县妇计中心主任)

傅继荣(县人民医院院长) 卢红术(县中医院院长) 孟 杰(府城镇卫生院院长) 李 明(武店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司长雷(临淮镇卫生院院长) 丁 伟(板桥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唐传斌(小溪河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郭树立(大溪河镇卫生院院长) 周玉民(红心镇卫生院院长) 刘登先(总铺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陈传龙(殷涧镇卫生院院长) 李兰全(官塘镇卫生院院长) 刘金川(西泉镇卫生院院长) 郭卫勇(刘府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闫茂珍(大庙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张怀超(枣巷镇卫生院院长) 唐小雨(凤阳县鼓楼医院院长 民营) 王执坤(凤阳县惠民医院副院长 民营)

凤阳县产前筛查工作管理小组

组 长:刘洪锦(县卫计委党委委员) 副组长:符广志(县卫计委公卫办主任)

姜正勇(县妇计中心主任) 成 员:胡维艳(县妇计中心副主任)

宋燕敏(县妇计中心副主任)

朱广玲(县妇计中心孕产妇保健部主任)

刘宪芳(县妇计中心护理部主任) 卫 伟(县妇计中心管委会成员) 徐菊声(妇计中心信息科主任)

附件:

1、产前筛查告知书

2、滁州市产前筛查中心中孕期母血清学产前筛查申请

3、滁州市产前筛查标本采集与递送制度

4、中孕期母血清学产前筛查流程图

产前筛查实施方案

产前筛查补助项目

产前筛查管理制度

产前筛查宣传材料

产前筛查知识讲座

产前筛查规章制度

产前筛查总结

产前筛查小结

产前筛查小结

产前筛查工作制度

凤阳县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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