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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高分子重点实验室(精)

发布时间:2020-03-03 09:59:1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功能高分子重点实验室 2009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深圳市功能高分子重点实验室”是成立于2007年,以深圳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为依托单位,以高性能高分子、生物与医学高分子、高分子液晶等领域为主要领域的重点实验室。为了加强重点实验室与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学术联系与交流,创造良好的科学研究条件和学术环境。重点实验室本着“开放、流动、协作”的精神,设立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旨在通过实验室的开放和协作,吸引、凝聚更多国内外优秀学者,推动功能高分子材料的发展。为深圳市的科技发展、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才培养服务。

根据重点实验室的研究领域,开放课题重点支持高性能高分子、生物与医学高分子、高分子液晶等方面的研究,填补深圳市在高性能高分子、液晶高分子领域的研究与产业空白,为深圳市的液晶显示器、生物医疗器械等行业提供技术支撑与服务。根据重点实验室的研究目标和研究进展,2009年度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一、重点资助方向

1、生物大分子方向

针对DNA、RNA、蛋白质多糖等生物大分子,研究并计算其结构与性能的关系,研究生物大分子与配位化合物的相互作用;新型生物医用高分子材料的开发并结合临床开展理论基础研究;绿色环保型农药乳化剂的工业化研究。

2、高分子液晶及离子液体

侧链液晶的分子设计、合成及理论研究;功能离子液体的分子设计、合成及理论计算研究。

3、有机-无机高分子复合材料

碳膜包覆或介孔锂离子电极材料磷酸铁锂制备工艺及电化学性能研究;碳膜包覆功能无机颗粒材料的制备与表征;高性能有机硅树脂封装材料的合成;高性能有机高分子-无机功能涂层材料的制备研究。

4、高性能高分子

高碳树脂防腐涂层的制备及性能研究;高碳树脂修复碳纤维缺陷的工艺及力学性能研究;燃料电池用高性能隔膜材料的制备工艺研究。

5、管理系统及软件开发 探索新型实验室管理机制,制订并完善实验室管理体系;开发实验室在线管理系统,建立药品、开放实验室、仪器预约及固定资产等项目的统一管理平台;开发功能高分子重点实验室、化学实验中心及学院网站

二、项目申请

1、开放基金主要资助对象为国内外具有中级,或具有硕士学位,并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产业部门中获得一定工作经验的教学、科研及工程技术人员。

2、凡申请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研究课题,应符合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对具有重大意义、处于学科前沿的研究课题、国际合作研究课题及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本实验室将优先予以资助。

3、申请者须向本实验室提交经申请者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4、开放课题基金申请金额为2~3万,研究期限一般为一年。

三、项目管理

1、本实验室对申请项目提出初审意见后提交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由本实验室通知申请者及其所在单位。

2、申请者在收到批准资助通知后,应按批准金额、研究年限和评审意见,在一个月内提交研究工作计划,并签订项目合同,报本室核准后开展工作。

3、申请者应在研究中期向本室提交工作进展情况及经费开支情况报告,课题结束时向实验室提交研究报告和研究成果。

4、重点实验室主任定期检查开放课题的进展情况,包括计划和经费使用。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各开放课题的年度工作报告的水平和成果作出评价。

5、本实验室有权检查研究者的工作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对难以继续完成任务者,将限期整改或停止资助。

6、申请者若要延长研究期限,需提出申请并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四、经费管理

课题的资助金额实行一次核定,专款专用,年度结算,课题完成后进行总结算。资助金额只限于在下列几方面使用:

1、开放基金的开支范围包括:与资助课题直接有关的研究费用,包括试验费、材料费、加工费等;仪器设备的使用费;研究人员的学术活动费及差旅费;各种资料费,如印刷费、评审费等。

2、访问学者和研究人员来实验室的差旅、住宿费和适当的生活补贴费;申请者在原单位进行科研的业务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经费的30%)。

3、申请者应在财政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支配研究经费。对使用不合理或不按进度完成计划者,实验室主任有权调整或停发经费。

4、课题结束后,节余经费由本实验室支配。

五、课题成果的归属

1、论文署名:发表论文或其它理论成果时应注明发表成果系本实验室开放研究课题,并且并列本实验室和客座人员原单位名称。论文发表只有注明“深圳市功能高分子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XXXXX(项目编号)”,才能作为结题验收的成果。

2、成果归属:资助课题的成果归实验室和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共享。实验室为成果第一单位。

实验室开放课题面向海内外所有学者,自由申请、择优支持。申请人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向本重点实验室提出申请,并将盖有单位公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寄往本重点实验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申请截止日期为2009年6月20日(以邮戳为准)。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功能高分子重点实验室 联 系 人:朱才镇 邮政编码:518060 联系电话:0755-26535427 传 真:0755-26536141 E-mail: makingwa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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