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的权属、位置及现状
1.1甲方愿将其拥有全部产权的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产权证照登记为准)出售给乙方。
1.2甲方保证对1.1中的房屋拥有完整的、无争议的所有权,不存在抵押、质押等他项权。
1.3 鉴于以上房屋现未办理房产证,甲方保证在能够办理相关证件之日起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过户等手续,并保证第三人不得对房屋主张任何权利。
1.4 乙方保证在房屋能够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房屋过户之甲方名下或直接办理至甲方名下。
第二条房屋价款及支付方式
2.1甲方自愿以_______元/平方米的价格,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价款将1.1中约定的房屋出售给乙方。
2.2房屋价款由乙方分两次支付给甲方。
甲方将房屋钥匙交给乙方,并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实际使用时,乙方支付房屋全部价款的____%;甲方将上述房屋过户给乙方之日起三
日内,乙方支付剩余款项。
第三条保证条款
3.1甲方保证上述房屋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不存在质量瑕疵。
3.2甲方保证在向乙方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不得将上述房屋产权私自另行转让第三人。
3.3乙方在合同签订后过户手续办理前有权将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予以处分,甲方对此予以认可,并保证按照乙方指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3.4本合同签订后,如果政府对以上房屋进行拆迁,拆迁补偿金、拆迁安置等待遇均由乙方享有,甲方保证协助乙方实现本条款约定的待遇。
3.5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将购买上述房屋的缴款收据等相关票据及凭证交给乙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其自愿以本合同约定房屋总价款的二倍作为违约金,对乙方予以赔偿。
4.2甲方认为乙方自本合同签订后将充分对房屋进行使用或处,并获取利益,并认为本合同4.1项下约定的违约金是适当的、合理的,甲方自愿放弃对违约金进行调整的权利。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5.1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5.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5.3 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时,须订立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6.1 友好协商
如果发生由本协议(或其违反、终止或者无效)引起或者与其相关的争议、纠纷或者索赔(统称“争议”),双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
6.2 仲裁
a、如果某一争议未在一方首次书面提出进行磋商之日后60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会”)按照当时有效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b、各方不可撤销地一致同意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保证其将全面地毫无迟延地签署并履行仲裁裁决。
c、除仲裁裁决另有规定外,仲裁费用及执行仲裁裁决的费用均由败诉的一方承担。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7.1 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对本协议双方以及双方合法的继受者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7.2本协议某一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7.3 如果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某项权利、权力或特权,不构成该方对此项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如果该方已经行使或者部分行使某项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妨碍其在将来再次行使此项权利、权力或特权。
7.4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