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安庆市黄标车淘汰市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1 23:31:0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安庆市黄标车淘汰市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宜政发〔2014〕3号)、《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黄标车及老旧汽车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宜政办秘〔2014〕108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环保厅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14〕1677号)等规定,为加快推进我市黄标车淘汰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黄标车,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达不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不含三轮汽车、摩托车、低速货车)。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黄标车提前淘汰市级奖补资金,是指由市财政统筹省市资金安排的,专项用于全市黄标车提前淘汰和“黄改绿”车辆奖补的资金。

第四条 市级财政自2014年起连续4年安排专项资金,对提前淘汰2017年底尚未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黄标车实施奖补。按照省级奖补标准,除省补资金外,市对县(市)不安排奖补资金,市对各区按现行财政体制予以补助。

第五条 市级环保部门配合公安部门建立黄标车提前淘汰数据统计与核实机制,确定年度黄标车淘汰任务量,市财政根据市环保、公安部门核定的数据安排市级奖补资金。

第六条 补贴资金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规范管理和加强监督的原则。

第七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黄标车,提前淘汰不享受补贴政策:

(一) 强制报废日期在2017年12月31日前的黄标车;

(二) 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

(三)已享受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黄标车;

(四) 未通过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的黄标车;

(五)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所属的黄标车;

(六)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

第八条 市环保、公安、财政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补贴资金联合办理服务窗口,按照工作职责和流程,审核相关材料信息,为车主办理补贴资金申报、申领手续。

第九条 车主申报补贴资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相关证明材料。

(五)车主为个人的,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委托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车主书面委托书。

第十条 各地在办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时,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对所有提前淘汰补贴材料进行档案化管理,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得无理由拖延兑付时间,严禁骗取、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发生。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7年。

黄标车提前淘汰管理办法

淘汰黄标车登记表

海南省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资金申报表

黄标车淘汰宣传稿

治理淘汰“黄标车”明白纸

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黄标车的淘汰补贴标准

浅谈黄标车淘汰的积极措施

昆明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办法

货运企业淘汰营运黄标车承诺书

安庆市黄标车淘汰市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安庆市黄标车淘汰市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