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承诺书——创先争优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林技校的教师,我感到由衷的自豪,也深知肩负的历史寄托和责任。根据我校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从牢记党的宗旨、坚定信仰,履行义务、争创一流,廉洁自律等方面,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做出了切合实际的“创先争优”公开承诺,公开接受组织的考核,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我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第一,我清楚要成为优秀的新世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工作者,就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精神修养,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和专业文化水平。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已成为这个时代的主旋律,信息时代的教师一定要勤于学习,勇于创新,踏实肯干。
第二,坚持教书育人、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不无故迟到早退,上课不迟到下课不拖延,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值周任务。 第三,不参加法轮功及封建迷信活动,不向学生散布背离党和国家方针的言论。在工作中找准自己的位子,勇于承担责任,善于攻克难题,发扬长处,在教师队伍中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第四,遵纪守法,做建设法治社会的坚定分子。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求真务实,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廉洁自律,艰苦创业,拒腐蚀永不贪。
第五,认真备课、上课,时刻以党员教师来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教学任务,在教学中不出现教学事故,团结同志,尊敬老教师,在教学中虚心向有经验的教师交流、学习,不断完善自我。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不断摸索适合自己的教学方法,努力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第六,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地评价和对待每一位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使用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方式教育学生。坚持严于律己,讲究仪表美,衣着端庄大方,符合教师身份。坚持礼貌待人,尊重家长,对家长的来访热情接待,善于沟通。实事求是的向家长介绍学校的办学情况。 第七,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荣辱观,将学生的利益放在首位,调整自己的处事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