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学习“五条禁令”活动自查报告
刑警支队党支部:
为严明纪律,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中国公安部于2003年1月22日发布了“五条禁令”。
这“五条禁令”是:
一、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二、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三、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四、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五、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近十年来“五条禁令”深入到每个公安民警的心中,也挽救了不少走在违法乱纪边缘的人,预防了民警的违法乱纪问题。我学习了《公安部关于最近一个时期民警违反“五条禁令”情况的通报》后,感到应该不断强化遵守“五条禁令”的教育,不能让出问题,也出不起问题。违反禁令不仅损害民警个人前途,也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和民警队伍的声誉。同志们说得好:五条禁令不是禁锢我们手脚的枷锁,从本质上它是关心爱护民警的举措,尤其酒驾、醉驾入刑之后,作为执法者的人民警察,执行禁令是职业的要求,也是法律的要求。我们没有理由拒绝它,应该不折不扣的执行它。在这里对照
1 五条禁令我一一分析警戒自己。第一条和第二条是“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和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这方面问题不大,因为平常带枪的机会极少,所以不会有携带枪支饮酒的情况发生。第三条是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本人没有驾照也不会开车。第五条是严禁参与赌博,本人不会打麻将也不喜欢打。唯独第四条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因为本人平时饮酒,所以这一条是重点,希望同志们多帮助 ,多提醒,这一条坚决不能违反,无数的沉痛的教训在警醒自己。记得还有一款是任何情况下不能酗酒,这就是说工作时间外,也不能多喝,仔细想想,喝多了伤害身体,损害形象,所以任何情况下不能酗酒要切记。
201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