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及协理实行季度工作述职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贯彻落实
集团公司干部管理的新要求,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根据《**集团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评价制度》,结合《**集团公司中层以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办法》,现就集团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及协理季度工作述职提出如下意见:
一、述职时间
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及协理季度工作述职为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工作述职报告于次季度的10日前上报至集团公司党群工作处。
二、述职的主要内容
1、工作任务目标、工作完成情况;
2、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对工作的思考;
3、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4、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工作目标。
三、工作述职要求
1、述职是干部管理与监督的一种方式,是集团公司党委对干部日常管理的重要方式,每季度述职都要按规定格式完成。
2、述职工作由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领导,党群工作处具体负责实施。
3、述职应如实撰写本人的述职述廉报告,既要肯定已做的工作,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要力求翔实具体,避免空洞泛论或等同于工作总结。
4、党群部门每年要对述职述廉的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述职的结果,要作为对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5、领导干部的述职报告,按有关规定分别收入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档案、廉政档案。
6、述职报告必须本人撰写,不得代写和电脑打印。
党群工作处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及协理工作述职表
《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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