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1.1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 以上者,应编制 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1.2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 以下者,应制定安全技 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2.电气设备的操作与维修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2.1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 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2.2 各类用电人员应作到:
2.2.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2.2.2 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2.2.3 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2.2.4 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2.2.5 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3 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3.1 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架空或埋地处理,过道处用PVC 管保护,不得乱拖乱拉,电线勿被车辗物压。
3.2 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半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检查和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3.3 检查和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严禁带电作业。
3.4 配电箱内应标明各回路的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
3.5 总、分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作业后,应将动力开关箱上锁。
3.6 电箱内的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各种电气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3.7 电气设备所用的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禁止用其它不符合原规格的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3.8 现场所用的各种绝缘不准有老化、破皮、漏电现象。
3.9 各类电机、电动工具要管好用好,经常清洗注油,严禁机械带病运转,各类防护罩应完整无缺。
3.10所有移动电具都有应在漏电开关保护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直线直接插入插座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