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实验中学校车管理员安全责任书
为明确岗位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岗位职责和任务,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依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内容要求,签订岗位安全责任书。
校车管理员职责:
1.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乘车学生档案。
2.定期对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督促校车驾驶员每天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状况,严禁车辆带病上路,制止超载行为,确保行车安全。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处理校车违法行为。
4.认真排查校车安全隐患。建立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和台账,定期与校车驾驶员一同对校车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严格落实责任制,实行安全前置追究制度和安全事故追究制度。本责任书纳入年终期末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如在本职责范围内发生重特大事故依法追究校车管理员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签订双方及学校各存一份。
分管领导: 校车管理员:
年 月 日
《校车管理员安全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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