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承诺书
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成员,我们一致推举 为申请人,并共同作出如下承诺:
一、作为申请人, 在公租房申请过程中所做的一切意思表示及行为,我们均表示认同。
二、本家庭成员及直系亲属情况:
三、我们已充分了解平原县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规定及相关申请条件,我们愿意遵守平原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相关规定,我们已如实填写和申报有关材料,对填写内容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如有弄虚作假、隐瞒相关状况或伪造相关证明材料等情况的,同意接受公租房管理部门的任何处理。
四、我们保证所配租房租仅限本家庭成员居住,不转租、转借,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按期交纳相关费用服从住房保障部门管理。
五、我们愿意遵守以上承诺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
年 月 日
注:承诺人签名并加摁手印,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承诺,签注“某某代某某”。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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