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订购合同
甲方:坪地街道白石塘幼儿园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质量检验标准:乙方必须向甲方出示有效经营许可证及卫生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备案)。各类瓜果蔬菜不能有腐烂、变质、黄叶、虫蛀、空心等劣质现象,若因此而引起甲方幼儿、教职工食物中毒等,甲方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2、允收幅度:乙严格按照甲方的“菜单”预订数量及品种送货,水菜类允许有±3斤的幅度,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菜单”要求送货,需要换品种时必须提前半天打电话通知甲方并经允许。否则,不予收货。
3、送货时间: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于第二天早7:00之前送货到甲方幼儿园,若因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送到甲方幼儿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支付。
4、合同订立:本合同订购期间均有效,价格概据市场浮降变化进行调节,每周报价一次。
5、付款方式:每月1-10日乙方凭有甲方有效签名的送货单及加盖印章的发票或收据前来甲方幼儿园结算,甲方以现金方式付款给乙方。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之法律效办。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盖章:盖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合同有效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蔬菜订购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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